1
黑衣人橫越荒漠而逃,槍客緊追在後。
那片荒漠堪稱荒漠之雄,一望無際,往四面八方延伸而去,與天際抗衡。放眼望去,盡是一片刺目的白亮,滴水不見,景色單調,只在遠方地平線的盡頭隱約繪著朦朧的山影,此外就是鬼草,帶來美夢、惡夢、死亡的鬼草。曾有條公路穿過這片鹽鹼大地,上頭駛過無數車馬,如今空餘墓碑一般的路標,標誌著往日的繁華。然而,物換星移,世界前進了,世界空了。
一陣暈眩向槍客襲來,他感到一種扭曲的錯覺,彷彿整個世界如蜉蝣朝生暮死,一眼即可看破。但是這種錯覺已經退去,地球轉著,踩著地殼的他也不停走著。他麻木的走過幾哩路,不疾不徐,盛水的皮囊掛在腰間,像條燻製的臘腸。水還是滿的。他修練『刻符』多年,大略已練到第五層,要是他能練成聖人『曼寧』,也許根本不會覺得渴。他可以冷靜的看著自己的身體脫水,就像在觀察科學實驗一般,只憑理智在必要時潤一潤乾裂的皮膚,以及內心黝黑的空洞。只可惜他不是曼寧,也不是耶穌的追隨者,更不覺得自己有何神聖之處。換言之,他只是個普普通通的浪人,口渴的感覺再真切不過,但即使如此,他並不特別想喝水。不知為何,這一切讓他感到喜悅。入境隨俗,這是個乾渴的國度,而在他漫長的一生中,別的不會,適應環境可是最擅長的。
水袋底下是一對手槍,加過鐵片的,重量正好稱他的手。這對槍是父親傳下來的,父親沒他那麼高大。兩條皮帶在胯上交叉。槍套上了大量的油,即使烈日如斯,依然不乾不裂。槍柄是檀木做的,顏色泛黃,木紋細緻。生皮索把皮套鬆鬆的繫在大腿兩側,步行時微微晃動,磨白(也磨薄)了藍色的牛仔褲,磨出的兩個弧形乍看彷彿是兩朵微笑。黃銅彈匣掛在槍帶上,在烈日下閃閃發光。彈藥數愈來愈少,皮帶發出若有似無的窸窣聲。
他的衣衫經過雨打風吹,早已看不出顏色;他敞著領口,一條生皮索穿過手鑽的鈕釦孔,鬆鬆的垂著。他的帽子早已不見,帶在身邊的號角也失了蹤影。那支號角已不見了好些年,一個友人臨死前手一鬆,他就接了過來。他失去了朋友,也失去了號角。
他登上一座平緩的沙丘(名為沙丘,實則無沙;這座荒漠是堅硬的鹽鹼大地,即使是入夜後的狂風,也只能吹起去污粉般的惱人粉塵),望見一小堆踢散的營火餘燼,餘燼位在背風處,太陽最早下山的一側。這種小跡象再次證明黑衣人也不過是個普通人,槍客總因此感到愉快不已。他的雙唇在飽經日曬而龜裂的臉上扯出一抹微笑,那笑容可怖又痛苦。他蹲了下來。
當然,他的獵物燒過鬼草,這個地方只有鬼草能當柴火。鬼草燒起來時帶著油亮的火焰,火光微弱,可以燒很久。住在邊境的棄民告訴他,鬼草燃燒的火焰裡住著魔鬼,他們從不敢盯著那火瞧。他們說,要是你盯著火焰瞧,魔鬼就會催眠你,召喚你投身烈焰,而下一個盯著火焰瞧的笨蛋就會看到你的臉。
燒過的鬼草呈十字型,好像代表著什麼意義,這一幕槍客已十分熟悉。他伸手撥弄,餘燼立刻碎散成灰。餘燼裡只有一小片燒焦的培根肉,槍客若有所思的把它吃下肚。向來都是如此。兩個月來,槍客跟著黑衣人穿越荒漠,穿越這片無窮無盡、單調有如煉獄的荒原,但除了整潔得像消過毒的營火外,並沒有發現任何黑衣人的足跡。他從沒發現任何瓶罐、水袋(槍客就曾丟棄過四個水袋,像蛇蛻下的死皮),甚至連糞便也沒發現,他猜想黑衣人一定是把糞便埋了起來。
也許每個營火都代表了一個字,要是一個一個拼起來,就能拼出一段留言,比如說『夥伴,保持距離』,或是『終點就快到了』,甚至可能是『來抓我』。不管營火是不是留言,他都不在乎;就算營火真的是留言,他對留言也不感興趣。重要的是,這堆餘燼跟其他的餘燼一樣冰冷。但是他已有所進展。他知道自己更靠近了一些,但是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知道,也許是一種氣味,不過這也不重要。他會一直前進,直到情勢改變,就算情勢不改變,他還是會一直前進。老一輩的人常說:上帝要水就有水。上帝要水就有水,即使在荒漠也一樣。槍客站起身,拍拍雙手。
沒有其他的線索;即使這片鹽鹼大地上曾留下什麼微小的足跡,也早在剃刀般鋒利的疾風吹拂下灰飛煙滅。沒有糞便,沒有垃圾,也從來沒有掩埋糞便、垃圾的痕跡,什麼都沒有,只有一堆堆冰冷的營火,沿著往東南延伸的古老公路排列,此外就是槍客腦中永不休息的測距儀。不過事實上當然不只如此;往東南方前進不只是一種方向感,而是一種引力。
他坐下來,允許自己啜了一小口水袋裡的水。他想起之前那股短暫的暈眩,那股幾乎與世界分離的感覺,心想那到底意味著什麼?為什麼那股暈眩會讓他想起他的號角、想起故友?他的號角與故友早已在耶利哥山丘離他遠去,但那對槍仍然與他同在,也就是父親傳下來的那對槍;那對槍當然比號角更重要……甚至比朋友更重要。
不是嗎?
這個問題莫名的讓人心煩,但是既然除了最明顯的答案以外,再也找不到其他的解答,他只能姑且作罷。他掃視荒漠,然後抬頭看看太陽;太陽已滑落到天空的一角,但落日的方向卻不是真正的西方,頗令人不安。他站起身,從腰帶上摘下破舊的手套,開始拔鬼草生火;鬼草就放在黑衣人留下的餘燼之上。他覺得這諷刺的一幕就像口渴的感覺一樣,充滿了誘惑。
等到白日將盡,地面僅餘微溫,黑白色的天際只留下一抹刺眼的橘紅,他才從包袱裡拿出火石與火刀來生火。他把火藥放在大腿上,坐了下來,耐心的望著東南方,望著群山;他不指望瞧見新營火升起的冉冉輕煙,也不指望瞧見橘紅色的火光,但他還是這麼看著,因為觀察是例行公事。『不專心找就永遠也找不到,豬頭!』寇特一定會這麼說。『張大老天給你的那雙眼睛,拜託!』
但是他什麼也看不到。他很接近了,但也只是相對來說更接近而已,他還沒有近到能看見黃昏時升起的輕煙,或是閃爍的橘紅色營火。
他拿起鋼條用力搥著打火石,一邊把火星打進乾燥的碎草中,一邊喃喃唸著那首古老又充滿力量的歌謠:『點亮黑暗,我主何方?許我沉睡,允我歇息。燃起營火,賜我光亮。』說來奇怪,有些兒時的歌謠與習慣長大了就漸漸忘懷,但有些歌謠與習慣卻一輩子死賴著不肯走,時間過得愈久,就愈是沉重。
他在那堆小小營火的迎風面躺下,讓夢幻般的輕煙往荒野飄散。風不停吹著,偶爾還颳起小小的沙塵暴。
在天上,繁星也不停閃爍著。無數的恆星與宇宙匯聚成燦爛的星空,就像冰冷的火焰發出五顏六色的光芒。他看著天空,天空從紫羅蘭色轉成了檀木般的漆黑,一顆流星在老婦星下劃出一條短暫而壯觀的弧線,然後消失在天邊。營火投下怪異的陰影,鬼草也慢慢燒成了新的形狀:這個形狀不具任何意義,只是一個簡簡單單的十字,也正因為它毫無意義,所以隱隱令人害怕。他堆放柴火時,注意的是實用,而不是花稍的藝術。營火看來一板一眼,就像這個男人到了陌生的旅館房間,看見圖畫掛歪了,會動手擺正一樣。營火慢慢燒著,幽靈在白熾的火中央起舞;黑衣人花稍的藝術火堆與槍客精簡的營火合而為一,但槍客已沉沉睡去,沒有看見。風嗚咽著,就像一個肚子裡長了腫瘤的女巫。偶爾會有一陣邪惡的風向下吹拂,捲起煙霧向槍客吹去,而槍客也不知不覺吸了些煙霧進去。煙霧帶來了夢境,就像沙石在牡蠣中變成珍珠一般。有時,槍客會與風一起發出幾聲嗚咽,但繁星對此毫不關心,即使地上發生了慘烈的戰爭、殉教、復活,繁星也無動於衷,而這一切,也總讓槍客感到愉快不已。
2
他牽著騾子走過最後一個沙丘。天氣熾熱,烤得騾子的雙眼凸出,早已瞎了。三週前他經過了一個城鎮,此後就只有廢棄的馬車道,以及不時出現的棄民村落。後來就連村落也不常出現,只有一座座獨立的房舍,裡頭住的大多是痲瘋病人或是瘋子。他發現瘋子比較好相處。有個瘋子給了他一個不�袗�的指南針,囑付他交給耶穌基督,槍客慎重其事的接下了指南針,如果他真見到了耶穌基督,自會轉交。他並不覺得自己會遇見耶穌,但是什麼都有可能,他就曾經遇過一個人身烏鴉臉的獸面人;這個怪物一聽見他的呼喚就嚇得倉皇逃走,嘎嘎叫著,好像在說話,或許說的是些粗話也不一定。
離他經過上一個小屋已過了五天,他開始懷疑此後再無人居;但等他爬上最後一個近乎蝕平的沙丘,他看到了熟悉的低背草屋頂。
屋裡住的棄民是個非常年輕的男子,一頭草莓色的亂髮幾乎長至腰際,正使勁的為一塊貧瘠的玉米田除草。騾子發出一聲喘息,引得他抬起頭來,炯炯有神的藍眼盯著槍客瞧了好一會兒。棄民身上沒有武器,槍客也沒看見他帶著弓弩。他舉起手來對槍客行了個禮,然後彎下腰來,繼續在小屋旁的玉米田裡幹活,不時往背後扔出幾把鬼草或是發育不良的玉米。在這裡,風直接從荒漠吹來,毫無阻礙,他的頭髮迎風飛舞。
槍客牽著騾子,慢慢走下山丘,水袋在騾背上搖晃。他在毫無生氣的玉米田畔停下腳步,喝了一口水袋裡的水潤潤喉,然後往這塊不毛之地吐了口口水。
『願你莊稼豐收。』
『願你人生豐收。』棄民站起身來答道,背部發出一聲脆響。他毫無畏懼的打量著槍客。長鬚與亂髮遮住了他大半個臉孔,但那僅露出的一小片臉似乎十分健康,而他的雙眼雖然有點狂野,但卻十分清醒。『陌生人,願你日日長春,好夢連連。』
『願你日長春更長,好夢更連連。』
『這倒是不太可能,』棄民回答,接著發出一聲乾笑。『我只有玉米跟豆子,』他說,『玉米是免費的,但是豆子可得付出些代價。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人帶豆子來,但是他從不久留。』棄民又乾笑了一聲。『他怕鬼,也怕鳥人。』
『我看過他,我是說鳥人。他看見我就逃跑了。』
『是呀,他迷路了。他說他在找一個叫奧古西恩多的地方,只是有時候他管那地方叫「藍港」,還是什麼「藍天堂」來著的,我搞不清楚。俠客可曾聽聞?』
槍客搖搖頭。
『呃……反正事不關己,己不操心。俠客是人是鬼?』
『我是人,』槍客說,『你講起話來怎麼跟聖人曼寧一樣。』
『我曾經跟他們待過一陣子,可真把我整慘了;他們逢人就裝熟,而且老在找洞。』
槍客心想,這可沒說錯。曼寧那群人最愛雲遊四海。
兩人靜靜對望了一會兒,然後棄民伸出手來。『我叫布朗。』
槍客握了握他的手,跟他說了自己的名字。就在此時,一隻骨瘦如柴的烏鴉從低矮的草屋頂上嘎嘎叫了幾聲。棄民用手指了指烏鴉:『牠叫佐爾頓。』
烏鴉聽到自己的名字,又嘎嘎叫了一聲,飛向布朗,停在他的頭上,雙爪緊緊纏著那頭亂髮。
『去死吧!』佐爾頓放開嗓門大叫,『你和你騎來的那匹馬一起去死吧!』
槍客和善的點點頭。
『豆子豆子懂音律,』烏鴉得了便宜還賣乖,開始唱起歌來,『吃下肚去全是屁。』
『你教牠的?』
『我曾經想教牠主禱文,』布朗說。『不過我想牠只肯學這個。』他的眼神越過草屋,瞧了瞧砂礫遍佈,一望無垠的鹽鹼地。『我想在這兒就算學了主禱文也沒用。你是個槍客,對吧?』
『正是。』槍客整理一下衣裝,蹲了下來。佐爾頓從布朗的頭上飛起,拍拍翅膀落到槍客的肩膀上。
『我還以為槍客都死光了。』
『這下你可猜錯了。』
『俠客從內世界來?』
『那是很久以前了。』槍客答道。
『那裡可還有遺下什麼?』
槍客沒有回答,但是從他的表情看來,這個問題最好別再追問下去。
『我猜你是在追另一個人吧?』
『沒錯。』接著槍客照例問了那個老問題:『他經過多久了?』
布朗聳聳肩。『我不知道。這裡不問年月,也不問遠近、方向。兩週有餘,未滿二月。自從他走後,賣豆子的人來了兩次。我猜大概六週,但也沒個準。』
『吃下肚去全是屁。』佐爾頓嚷著。
『他可有留步?』
布朗點點頭。『他留下來吃了頓晚餐,我想你應該也一樣。我還跟他聊了一會兒。』
槍客倏然起身,烏鴉嚇得嘎嘎叫著,飛回屋頂。槍客感到一陣奇特又令人顫抖的急切。『他說了些什麼?』
布朗對他揚起一邊的眉毛。『沒說什麼。他問我是否下過雨、我什麼時候來的、老婆什麼時候死的?他問我老婆是不是個曼寧?我說沒錯,可他好像早知道了。大多都是我在說話,這倒奇了。』他頓了一下,頓時四周一片寂靜,只有疾風吹拂的聲音。『他是個法師,對吧?』
『沒錯。』
布朗慢慢點著頭。『我就知道。他三兩下就從袖子裡變出一隻兔子,連內臟都清好了,隨時可以下鍋。你也是嗎?』
『我哪是什麼法師,』槍客笑了起來,『我只是一介凡人。』
『你抓不到他的。』
『我會抓到的。』
兩人對看著;一個是住在乾裂田地上的棄民,一個是來自荒漠大地的槍客,兩人間突然流過一股深摯的情感。槍客伸手想拿出打火石。
『拿去。』布朗摸出一根硫磺火柴,擦過骯髒的指甲。槍客把煙湊過去,點燃香煙,抽了一口。
『多謝。』
『把水袋裝滿吧!』棄民轉過身去說道。『泉水就在屋後的簷下。我去弄晚餐。』
槍客小心翼翼的走過一列列玉米,繞到屋後。泉水就在一口手挖的井底,井的四周圍著一圈石頭,以防鬆軟的土石塌落。槍客爬下搖晃的梯子,心想這些石頭少說也要花兩年的時間才能砌成──拖拉、搬運、堆砌。水質清澈,但流速卻很緩慢,裝滿水袋得費上不少時間。槍客正準備裝滿第二個水袋時,佐爾頓飛來停在井緣。
『去死吧!還有你騎來的那匹馬!』牠又嚷著。
槍客抬起頭,吃了一驚。這口井約有十五呎深,布朗隨便就可以從上頭丟下一塊石頭,砸破他的腦袋,然後把他洗劫一空。瘋子或是痲瘋病人是不會這麼做的,但是布朗既不瘋,也沒病。不過他挺喜歡布朗的,於是他把這個念頭趕出腦袋,繼續汲滿上帝要的水。至於上帝還要些什麼,就交給『業』(ka)吧,他已經管不著了。
他穿過小屋的門,走下階梯時(小屋其實是在地下,如此可以保留一些夜晚的涼意),布朗正在用一支粗陋的硬木小鏟,把一塊塊玉米攪進一小堆火中。地上鋪著暗褐色的毛毯,充當桌子,兩端各放著一只粗糙的盤子。火上架著一口鍋,裡頭的水是用來煮豆子的,剛開始冒泡。
『水錢我也會付的。』
布朗沒有抬頭。『水是上帝送的,我想俠客知道。豆子是達克老爹帶來的。』
槍客悶笑了一聲,背靠著土牆坐下,雙臂交叉,閉上眼。過了一會兒,烤玉米的香味傳進他的鼻中。布朗把乾豆子倒進鍋中,劈啪作響。佐爾頓在屋頂上踱來踱去,不時發出『噠──噠──噠』的聲音。槍客非常疲累;他上一個經過的城市是塔爾城,在那裡發生了一件慘劇,此後他每天都走上十六個小時,甚至十八個小時,足足走了十二天才到達此地。騾子已累得只剩下一口氣,還活著只是因為習慣。他曾經認識一個叫希彌的男孩,他也有隻騾。希彌已經死了,他們全都死了,只剩下槍客和黑衣人。他聽說除了這個世界,還有另一個世界,那裡滿是綠地,叫做『中世界』,但是他很難相信。在這裡,想看見綠地簡直就是痴人說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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