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選小說】
小學三年級作文課,老師在黑板寫上四個大字:『我的志願』。我那時非常困惑,究竟我該有什麼樣的志願呢?我問隔壁的大頭,你寫什麼?大頭馬上用整個上半身把作文簿遮住,他說你寫你的,別來問我。下課後我把水壺的水全倒在他頭上,我也被抓到走廊去罰站。
我的志願?我有五萬個志願,但我最想開麵包店,再娶個開冰店的女生,像八班的劉思怡。有天放學,我正好走在她後面,過了橋她忽然停下腳步問我,你要不要吃冰?我要,我當然要。她家的冰銼得很細,上面澆著煮得軟軟的花生米、紅豆和三花奶水。劉思怡幫我銼的,花生米堆得像金字塔,還加了個嫩嫩會顫抖的雞蛋布丁。我去她家吃過三次,劉媽媽都笑咪咪的對我說,張同學,來吃花生冰喲,我家思怡銼給你。
第四次我沒去,我從不知自己竟也有固執的時候,可能擔心被大頭他們看到會笑我,可能我不願意和女生走得太親近而毀了我的男子氣慨,可能我不是很喜歡劉思怡,誰都知道我喜歡林春梅。林春梅總把長髮梳成兩條長辮子,她媽媽還會在辮子的尾端各別一個黃色黑斑紋蜜蜂的小小髮夾。我就是不肯去,儘管我想吃花生冰。劉思怡很生氣,她跺著腳喊,你給我記住。哎,那天我該去的,我想死花生銼冰了。等我長大,好像是十七歲那年經過劉思怡家,她媽媽已經不賣冰,改做自助餐,幫忙夾菜的一個女孩背影看起來應該是劉思怡。剛打完球,我快餓死,再說我不相信劉思怡能認得出我,連我媽都對隔壁的沈伯母說,妳看我家這個兒子,怎麼愈長愈像條小牛。
我抱著籃球跑進去,是劉思怡,她右臉頰的酒窩仍在,可是她一直沒抬頭,等我的盤子裝滿去付錢,劉媽媽戴著老花眼鏡坐在那裡點菜算帳,劉思怡突然上前推她說,這個不收錢。我嚇一跳,她終究還是認出我。
後悔去吃飯。我低頭猛吃,恨不能三口就吃完,趕緊繞跑,但我才吞下一碗,劉思怡走來,她把一碗湯放在我面前說,你忘了湯,還要不要再一碗飯。我吃了三碗,可能我真的很餓,可能我覺得沒付錢總該多吃點表示飯菜很棒,可能,可能──當我二十七歲重新想起這件事時,我知道還有一個可能,捨不得太早吃完離去,我期待劉思怡在我吃完之後會對我說些什麼。劉媽媽遠遠的一直看著我笑,劉思怡則把我的第三碗飯重重摜在桌上。
對,我的志願是劉思怡,不過吃完飯我又抱起籃球走出去,跨出門時我記得對劉思怡點了點頭,我也聽到劉媽媽在後面喊,擱來喲,我家思怡煮魯肉飯給你吃。劉思怡沒對我說什麼,我也沒對她說什麼,我一路上拍著籃球走回家。那天我回家沒吃晚飯,被老媽罵個半死,可是我不敢告訴她我早已脹得快把皮帶撐斷。
在我十七歲那年,應該從小學三年級到十七歲,我只要繞五分鐘路可以每天都經過劉思怡家,我卻沒有,只在十七歲那年去她家吃了頓飯。三十七歲時後我看了一部美國電影,裡面有句台詞讓我深思許久:
『人生只有在回顧時才發生意義,但我們卻急著望向未來。』
邊看那部電影我邊想劉思怡。吃完那次自助餐我再也沒見過她了,小學同學會上有人聊到她,
原來她家也搬了,好像搬到重慶北路去,她媽媽仍然賣自助餐,劉思怡則在商專畢業後就進社會工作,在她二伯的公司當會計。我沒有多問。對,人生只有在回顧才發生意義,劉思怡在我的人生中有相當的意義,可惜,當我試圖思念她時,卻怎麼也想不起她的面貌,只記得有顆酒窩,只記得她最後替我盛的那碗飯。她家用的是陶碗,碗口有一圈青花似的深藍色彩,吃到最後一口飯也可以看到碗底有個方方的印章圖樣,但我不記得印章是什麼字了。
等我十七歲,又見到『我的志願』,教國文的老師斯文在黑板寫上四個大字:『我的志願』。
他搖著扇子說,本來對高中生不該出這麼淺的題目,不過他覺得許多同學糊糊塗塗的過日子,決定讓我們藉著作文重新思考自己的未來。
小白踢我的椅子,他在我身後小聲的問:阿呆,老師在罵誰糊里糊塗,是不是你?我說,老師說『很多』,意思是他也在內。我講話被斯文聽見,他把課本敲在我頭上,來,站起來,讓我們聽聽你的志願。
那是我最難過的一堂課,我說將來想做老師,全班都捂著嘴偷笑,斯文也笑,他說,張國立你什麼也沒學到,倒是學會了狗腿。我再說將來想當慈善家,到處捐錢給窮人。這次全班沒人捂嘴,乾脆大笑。斯文更笑,他說,這個志願很好,不過有個前提,你得先有錢,而且做慈善家不見得一定要很有錢,你現在就能把零用錢省下來,別去校門口的雜貨店買煙,你也能幫助一些更窮的小朋友。
靠,他到底要怎樣。
對,我的志願,三十七歲時我坐在陽台努力的想自己從小到大曾有過的志願,我到底有過多少志願?在麵包店夢想漸遠時,我曾想當科學家,想當空軍飛行員,想當商人,十七歲那年這些志願幾乎都得放棄,我的數學太爛,始終停留在底乘高除以二的地步,而當我對老媽說要去考軍校時,老媽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說,你們張家只你一個根呀。所以十七歲時我在課堂上應該對斯文說,志願這個東西根本禁不起現實的挑戰,是個屁。我沒說,我乖乖的坐下寫作文,我不會忘記那篇作文的第一行:
『我的志願是做個快快樂樂的人,好像天上的白雲,很懶散,很無聊的掛在某個角落,偶爾風來了,把我吹得像溜冰似的滑行,偶爾雨來了,讓我喝得胖胖飽飽。我躺在天空,看著地面上忙碌的人們,高興起來我灑些黃澄澄的陽光在他們頭上,讓他們對人生充滿希望,不高興的時候抹黑了臉,讓他們記得頭頂上有個懶散的我。』
兩天後作文簿發回來,我得了八十分,有史以來最高分,斯文的評語是:
『你能不能抽個空回到地面,等進了大學再繼續做你的雲?』
三年後我進了大學,英國歌手Elton John紅遍半邊天,他唱著『Rocket Man』,他說做個火箭人會高高的在天上像個風箏,他會想念地球和老婆,在外太空多麼的孤獨呀。我才恍然大悟,做朵雲也未必快樂,只是能逃開地球罷了。這更證明志願是個屁,像原住民名歌手胡德夫說的故事,早期漢人來到台灣,原住民只能跟在漢人後面走路,然後聽到漢人放屁,他們就叫漢人:屁。
屁,你是個屁。老王很不屑的對我說,他說,你到底要不要考大學,如果真要考,他媽的你還不趕快去念書,如果不考,老王說,去學修機車很不錯。他有個叔叔開機車行,老要老王去高雄當他的學徒,老王不想每天弄得兩手一臉黑黑的,死也不肯。土匪倒是覺得修機車是個好主意,可是他嘆口氣的說,他老爸和老媽期望他進大學。對,所有的父母都搞不清我們考試的成績,他們以為天下的兒女都是當博士的料。壞就壞在我們偷刻了家長印章,壞就壞在我們永遠不把期末考的成績單拿回去,壞就壞在我們一直努力讀他們覺得我們是塊光宗耀祖的好材料。
最後小白想了個主意,他說我們從來不曉得好學生怎麼過日子,既然躲不開大學,乾脆找個好學生來問問,然後我們按照他們的方法去念書,三天之後我們也變成好學生,所有的女生都在大學裡等著我們,任我們挑。
小白難得頭腦清楚,我們都同意,難道做好學生有那麼困難?
好學生現成的有一個,小白拿了把扁鑽去找阿全,幹,放學到福利社後面來找我。
阿全來了,他兩手捏著拳用發抖的聲音說,你們想做什麼,我叫我哥哥來。小白說,操,你有哥哥,別人沒有啊。土匪捶了小白一拳,他拉著阿全坐下,要抽煙嗎?要吃根冰棒嗎?阿全都不要,他仍在發抖。老王說,我們只是想知道你怎麼每次都考第一名而已。阿全開始吃冰棒,他說補習很重要,他從小學三年級起就補習,每天教的課他前一天晚上就在補習班上過,讀起來很簡單。他說要補英文要補數學,教他英文的是叫湯姆的老外,教他數學是建中的名師。到了暑假、寒假得再補國文,每天都寫作文,等聯考時,作文的題目他一定寫過。
原來是補習,我問阿全補習要多少錢?阿全說他也搞不清,都是他老爸陪他去報名註冊的。他爸在銀行做事。
我們不再說話,天快黑,阿全說他得走了,他要去補習。小白請阿全去校門口吃麵,我們連吃麵都沒說話,倒是阿全話多起來,他問我,喂,阿呆,你以後要做什麼?做個屁,我說,連習都沒補,我只能做個屁。阿全說,你國文不錯呀,斯文說你的作文寫得很好。好個屁,我說,我只會寫雲。阿全說他以前以為我們都不會跟他說話,除了兩齒,他很少和其他同學說話,兩齒和他在同一家補習班。老王問他,有多少同學在補習?阿全說,十幾個吧,可是大家都不說,怕被其他人知道。知道會怎樣?小白問。知道了就會說考試考得好是因為補習,阿全說,我不想讓人知道我在補習,免得大家都去補習。那為什麼告訴我們?小白問。老王馬上插嘴,因為我們就算去補習也沒用。
十七歲那年我的志願很卑微,我只想考上個大學,或者我只想去補個習,學著和阿全、兩齒一樣每天從早到晚都念書念得像和尚念經,然後斯文會在上課時右手拿著書,左手摸著我的後腦勺說,你們要用功呀,多學學陳福全。
我會偷偷的在晚上去補習,會偷偷的很早到學校來背〈出師表〉,會不和同學說話,會像火箭人似的飛在高高的天上,偶爾思念地球,偶爾回顧人生想起劉思怡。
三十七歲時我想起劉思怡,我卻想不起她的長相,之所以想起是因為我在重慶北路的夜市看到一個媽媽帶著兩個差不多高中生的女兒在吃銼冰,那個媽媽嘴的右邊有個酒窩,如此而已。我當然不會上去打招呼的問:妳是劉思怡嗎?
我只是經過,只是看到,便繼續的往前走了。一路上我在腦子裡努力的計算,在我三十七個年頭的人生當中,劉思怡占了多少呢?
18分鐘/24小時(吃銼冰) x 3(次) + 35分鐘/24小時(吃自助餐) x 1 (次)/ 365天x37年 = ……
操,我就知道以前該好好去補習數學。反正劉思怡在我到三十七歲為止的生命裡,只占了很小很小的部份,不過我就是會在偶然的時候想到她。如果我的人生是個圓,別人的人生也各是一個圓,那麼我和其他若干的圓會有很多很小的交集,有些有意義,有些沒半點意義,重要的應該不是交集有多大,而是交集的部份有沒有意義。至於什麼是意義,操,誰曉得,數學裡從來不教意義,只教交集是大是小,有多大有多小。
三十七歲那年我很孤獨,我在高高的外太空做數學裡的交集問題,然後我想起了劉思怡,至於我三十七歲以後會如何?至於劉思怡在我和她十七歲那年之後會如何,都他媽的不重要。
後來阿全和兩齒依然早上六點半到學校,晚上六點半去補習班,我們雖然沒去補習班,但我們都替阿全保密,不讓其他人知道他去補習的事。阿全也會有時候來找我們聊天,他甚至也抽土匪請他的煙。三十七歲那年我也想起了十七歲時的阿全,他總喜歡兩手插在褲袋裡晃呀晃的走到我們那裡來,他都問:你們昨天晚上去哪裡?
我們和阿全明明都在一個教室裡面,每天相處十個小時,可是交集卻那麼的小,要不是我想到劉思怡,我怎麼會想到阿全呢。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阿全也使我的生命在回顧時出現一點點的意義,人生不就依靠一點點加一點點的意義才能累積出來嘛。我繼續留在太空,我像片雲,像風箏,像火箭人,我很孤獨,我思念地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