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我讀《誰是兇手?》
(本文涉及部分情節設定,請自行斟酌閱讀)
推理評論家/詹宏志
這並不是一部嚴格意義底下的「推理小說」,至少至少,它絕對不是任何意義底下的「本格推理」。「推理小說」一詞,在歷史上眾多出色小說家的努力「破壞」之下,早就變得邊界模糊、面目全非,幾乎沒有什麼奇怪的東西稱得上奇怪。但「本格推理」一詞,至少還保有一點限制性的規則,小說裡至少要有一個案子(謎題),要有一個偵探(解謎者),而這位偵探(也就是解謎者,不管他的真正身分是什麼)必須在小說結束前破這個案子。
在《誰是兇手?》裡,的確有個撲朔迷離的案子,而且還不只一樁,故事裡讀得到的就有七、八個案子,而通過當事人承認的案子還要更多一些;作案的兇手也曲折離奇、多層多面,甚至看起來加害人與受害人還糾纏不清,讓人不知從何說起;小說裡的偵探角色也是存在的,除了龐大體系的檢方與警方都在忙碌辦案結案之外,小說中還有兩位令人印象深刻的女性偵探角色,一位年輕的女刑警以及一位美女法醫,她們認真辦案,突破各種迷宮的線索,也作出幾乎與真相一致的答案來;儘管具備一切「本格推理」所需的各種要素,《誰是兇手?》仍然不是我們平日認識的本格推理,因為從頭開始,小說角色都在暗處(包括兇手與偵探),他們每個人都只知道與自己相關的部分案情,而小說讀者卻在明處,我們幾乎看到了全部案子的進行過程,案情對於讀者是毫無懸疑的,它根本是門戶洞開,全盤托出的……。
在推理小說歷史上,也曾有過門戶洞開、故事完整呈現的創作實例,最有名的可能是奧斯丁.佛里曼((R. Austin Freeman, 1862-1943)以「宋戴克醫生」(Dr. John Thorndyke)為角色所創作的「倒敘推理」(Inverted Detective Stories)類型。在「倒敘推理」的小說裡,作者先把案情敘述出來,再讓偵探登場,讀者在明處,偵探在暗處,樂趣就在看偵探如何利用有限的線索,一點一滴「推理」出讀者們已經知道的案情來;在這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