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文法史上最偉大的創舉「秒殺英文法」
一提起學英文,大家一定會想到英文文法,許多人認為英文的文法很難,並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與學會的,對它敬而遠之,甚至恨之入骨。英文文法真的那麼難學嗎?
不可諱言的,相較於歐洲其他語言,英文文法並不難。拉丁語系中,例如法文、西班牙文的動詞字尾按照第一、二、三人稱單複數而有所區別,又有規則與不規則,還有各種時態之分。它們的名詞與形容詞有陰性、陽姓之分,所以在講話之前必須搞懂所要講的名詞、形容詞是陰性還是陽性,反觀,英文就沒有那麼麻煩,第三人稱現在式的單數動詞加s, 其它則用原形;過去式與過去分詞除了少數不規則之外,大部分都是加ed;現在分詞一律動詞之後加ing;完成式則是have加P.p.(過去分詞)。英文的口語會話與寫作都是以五大句型為基礎,相對於拉丁語系,真是簡單許多。
但是依照文法而判定英文是種簡單的語言,又有失公平。以我學習英文以及教英文的經驗,英文的文法應無基礎與進階之分。我曾經任教的一家美語補習班,他們的初級文法與進階文法的書籍都是同一位老師編授,內容90%雷同,連題目也幾乎一模一樣。所謂進階的文法,以我編輯講義的經驗,只是將單字提升,句子加長,或者是合併文法概念,如副詞子句、形容詞子句與主要子句形成的混雜句,只要一一分解、擊破,所謂「進階文法」馬上變成「初級文法」。例如:
初級文法: The student whom I saw was his classmate.
我所看到的那位學生是他的同學
解析:whom I saw是單字簡單、單純的關係代名詞所引導的形容詞子句,形容名詞 the student
進階級文法:All marble is composed of crystals of the minerals calcite or dolomite, which, when pure, are perfe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