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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名字叫什麼?」幹部問那年輕人。
「周大有。」
「是哪裏人?」
「周村的人。」
「你要跟誰結婚?」
他很快的咕嚕了一聲:「譚金花。」
「你為什麼要跟她結婚?」
「因為她能勞動。」
金花也回答了同樣的問句。問到「為什麼要跟他結婚?」她也照別人預先教的那樣,喃喃唸著標準的答案:「因為他能勞動。」任何別的回答都會引起更多的問句,或許會引起麻煩。
新郎新娘在表格下面捺了指印。他們的婚姻在法律上已經成立了,但是習俗相沿,明日還要熱鬧一下,暫時新娘還是跟娘家人一同回去。周家和譚家的人在區公所外面分了手。
「明天早點來呵,譚大娘。」新郎的母親再三說。
「你今天早點回去歇歇吧,明天有你忙的。」譚大娘說。
譚家幾個人在小鎮上緩緩走著,一路看熱鬧。金花靜靜的,一句話也不說,手裏牽著那小女孩。他們走過鎮上唯一的飯館子,是一座木板搭的房屋,那沒油漆過的木板,是一條條不均勻的鮮明的橙黃色。門面很高大,前面完全敞著,望進去裏面黑魆魆鬧烘烘的。房頂上到處有各種食料纍纍的掛下來,一棵棵白菜,灰撲撲的火腿,長條的鮮肉,乳白的脆薄的豆腐皮,與淡黃色半透明的起泡的魚肚,都掛在客人頭上。跑堂的同時也上灶,在大門口沙沙的炒菜,用誇張的大動作抓把鹽,撒點蔥花,然後從另一隻鍋裏水淋淋的撈出一團湯麵,嗤啦一聲投到油鍋裏,越發有飛沙走石之勢。門外有一個小姑娘蹲在街沿上,穿著郵差綠的袴子,向白泥灶肚裏添柴。飯店裏流麗的熱鬧都滿溢到街上來了。
金根的小女兒站在飯店門口,不肯走。金花硬拉她走,她哭了起來,拼命向後掙著,賴在地下。
「不要哭!不要哭!」老婦人說。「明天就有好東西吃了。明天你姑姑出嫁,我們都去吃喜酒。又吃魚,又吃肉。你再哭,明天不帶你去!」
但是連這個也嚇唬不住她。孩子鬧得使大家非常窘,飯店的夥計站在灶前向他們看著,那蹲在外面添柴的女孩子也別過頭來看他們。
金根彎下腰去,把孩子一把抱起來,不管她怎樣掙扎亂踢著。他很快的走出了巿鎮。孩子哭得一抽一抽的。
「不要哭!」他柔聲說。「你媽就要回來了,她帶好東西來給你吃。你還記得媽吧?」
孩子的媽在上海幫傭。她好幾個月前就寫信回來,說她要辭工回來種田──金根現在分到了田了,自從土改以後。但是家裏仍舊很苦,全靠她在外面寄錢回來,所以她一直延挨著沒有辭工。金根現在對孩子說是這樣說,其實他心裏估著,她今年不見得能回來過年。
他們這孩子叫阿招,無非是希望她會招一個弟弟來。但是這幾年她母親一直不在家鄉,所以阿招一直是白白的招著手。
「不要哭,阿招。」金根喃喃說著。「媽就要回來了,帶好東西來給你吃。」
這話似乎並沒有發生效用。但是那天晚上他聽見她問金花:「姑姑,媽什麼時候回來?爸說媽就要回來了。」
他臉紅得非常厲害,因為被人發現他在那裏想念他的妻,分明是盼望她回家。這是晚飯後,他正站在門口吸旱煙,背對著房裏。
然後他聽見他妹妹的回答:「噯,媽就要回來了。你有媽,不會想我了。」她的聲音聽上去是微笑著的,但似乎有點悲哀。
他上床以後看見他妹妹房裏還點著燈。
「早點睡吧!金花妹。」他高聲喊。「明天你還要走十里路。」
「你還沒睡?你來回要走二十里呢!」
燈仍舊點著。他聽見她在房間裏走來走去,不知道在忙些什麼。他心裏充滿了惆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