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決定幸福

  • 作者:吳淡如
  • 出版社: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
  • 出版日期:2007/05/04

  • 定價:230元
  • 優惠價:79182
  • 優惠期限:2025/12/31止

  • ISBN:978-957-33-2321-1
  • 系列:吳淡如作品
  • 規格:平裝/256頁/14.8x21cm/普通級/部分全彩印刷
  • 分類:散文/兩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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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在快樂的忙碌中品嘗自由

〉這一陣子的確比較忙,朋友碰到我常說:『幹嘛賺那麼多?』

這話對忙人來說,絕對是風涼話。我啼笑皆非。

有些事很難一下子解釋清楚。

只能說,人在江湖,若不想變成業餘,非得要時時接受挑戰才能進步,並不一定只是想賺那份錢。

我也不想虛情假意否認,說自己不愛錢。有人認為文人應該不愛錢,但因為環境因素,我自小就知道錢是必需品。

我是由祖母帶大的。她成長於經濟環境艱困的日據時代,當時女人想活下去只能結婚,祖父從未給她足夠的生活費花用,她靠當裁縫把爸爸送上大學。

祖母一直叫我不要浪費,要懂得存錢。我小時候曾問她:『存錢做什麼?』她說:『存錢妳才會有錢。』

『有錢不花有什麼用?』我問。

她說:『當然有用。比如說,有錢妳想吃雞肉鴨肉,就不必自己養雞養鴨來殺,妳可以到市場去買人家已經殺好的雞和鴨。』

她最不喜歡殺雞殺鴨,一直到現在,她九十歲了,還常會在半夜裡忽然大叫:『我不要殺雞』之類的夢話。

她是個仁厚的人。我常看到她趁著曾祖母沒看到時,偷偷端了碗飯給外面的乞丐吃,為什麼要偷偷摸摸的?只因為沒有經濟主宰權。我知道我將來一定要有個工作──不要看別人臉色過活。所以,對於錢,我自小有兩種理念:一、不必太有錢。二、不能沒有錢。

不必太有錢,是一個很好的精神穩定劑。它讓我做自己。

從二十歲開始出書之後,我曾經度過八年不暢銷歲月,寫書寫到每個出版社老闆都來勸我改變風格:『寫XX題材,學XXX,才會有人買。』

好在我物慾不高,也有個工作養活自己。我心裡想的是:『你管我?我又不靠寫作吃飯。』

不能沒有錢──除了祖母的影響之外,和我十四歲就獨自離家求學有關。當一個『外地生』,每月生活費有限,必須妥善運用,以免淪落到沒飯吃。我生性叛逆,青少年時只要不聽話(如談戀愛、唸爸媽不認可的科系),就會受到『削減生活費』的制裁,他們並不吝嗇,只是怕我有錢更會造反,這使我明白,哈哈,我可以用錢買到我的自由。

在祖母說來,這是『想吃雞而不用殺雞』的自由,對我來說,是我行我素的可貴自由。錢買不到一切,我知道,但你不能否認,它確能買到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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