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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熬了多久才死?』
問句的對象似乎沒有聽見,只是再次望向後照鏡,專心開著車。時間剛過午夜,下曼哈頓區的市街結了冰。一道冷鋒來襲,吹跑了雲層,也將柏油與水泥路面的殘雪凍結成滑溜的薄冰層。兩名男子坐在吱嘎作響的褐色休旅車上。『聰明文森』為這輛車取了『OK繃汽車』的綽號。車子已上了年紀,煞車需要維修,輪胎也需要更新。但是,把贓車開進修車廠並非明智之舉,尤其是車上最近有兩名乘客遭謀殺身亡,更大意不得。
駕駛是五十幾歲的精瘦男子,黑髮修剪得整齊俐落。他謹慎地轉進小巷,繼續向前行駛,絕不超速,轉彎時繞得恰到好處,行進時不偏不倚。無論街道是乾或是濕滑,無論車子是否涉及命案,他皆以同樣的方式開車。
謹慎,一絲不苟。
熬了多久?
『魁梧文森』的手指長如香腸,總是濕答答的。肚腩將他的褐色腰帶繃至極限。他在車上拚命發抖。他是夜班臨時僱員,負責文書處理的工作,剛才下班後在街上等車。街頭雖冰冷刺骨,但文森卻寧可在外等候,也不願待在辦公大樓的大廳裡,因為裡面的燈光偏綠,牆壁貼著大鏡子,從各個角度映照出他橢圓形的體態。所以他踏進清冷的十二月夜色中,來回踱步,咬掉一條巧克力棒。好吧,其實是吃了兩條。
潔白得驚人的滿月從峽谷般的大廈間露臉片刻。車上的文森舉頭望向明月,這時鐘錶匠邊想邊喃喃自語:『他們熬了多久才死?問得好。』
文森不久前才結識本名傑若德.鄧肯的鐘錶匠。雖然兩人認識的時間不算長,文森仍發現一個事實:向鐘錶匠提出問題是自討苦吃。即使是隨口一問,也可能為鐘錶匠找到獨白的機會。哇,他的口才不是蓋的。他的回答每次都有條不紊,就像大學教授在上課一樣。文森知道鄧肯剛才之所以沉默數分鐘,是因為他正醞釀著答案。
文森打開一罐百事可樂。天氣冷歸冷,他仍想吃點甜的東西。咕嚕下肚後,他把空罐放進口袋。他接著吃了一包花生醬餅乾。鄧肯向他看了一眼,確定他戴著手套。每坐OK繃汽車,他們必戴手套。
一絲不苟……
『你這問題的答案不只一個,』鄧肯以輕柔而不帶感情的口吻回答。『就拿我殺的第一個人來說,他今年二十四歲,所以可說他熬了二十四年才死。』
才怪咧……聰明文森以青少年的挖苦態度想著,但他不得不承認的是,他沒有想到過這麼明顯的答案。
『另一個大概三十二歲吧。』
一輛警車朝反方向駛去。文森的太陽穴開始噗噗震動,鄧肯卻沒有反應。警察對這輛偷來的Explorer不感興趣。
『另一個答案,』鄧肯說:『是從我下手的時間算起,一直到他們的心跳停止。你問的大概就是這個。人類嘛,習慣以容易理解的參考架構來看待時間。只要是有助於瞭解時間,這樣做並沒有錯。子宮收縮的間隔是二十秒,這樣的資訊很實用。運動員跑完一英里需要三分五十八秒才可以奪魁,這樣想也有助於理解時間的真諦。至於他們今晚到底熬了多久才死嘛……答案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時間不算短。』他向文森瞄一眼。『我不是在批評你提出的問題。』
『我知道,』文森說。鐘錶匠是不是在批評他,文森並不在意。文森.雷諾茲交遊不廣,只得對鄧肯逆來順受。『我只是好奇而已。』
『我瞭解。我只是沒注意算時間而已。下一個我會計時。』
『那個女孩嗎?明天的那一個?』文森的心跳稍稍加速。
他點頭。『你指的是今天下午吧?』
時間已過午夜。與鄧肯交談時必須字斟句酌,提到時間的字眼尤其輕忽不得。
『對。』
『飢渴文森』此時已將『聰明文森』頂出去,因為他想到了下一位受害人裘安。
今天下午……
兇手刻意繞遠路駛回暫住的地方──位於城中區南部河邊附近的曼哈頓切爾西區。街頭空無一人,氣溫降到華氏十幾度,沉穩的冷風吹過狹窄的街道。
鄧肯將車子停靠路邊,熄火,拉上手煞車。兩人走下車去,迎著寒風步行了半個街區。月光將鄧肯的身影投射在人行道上,他低頭看了一眼。『他們熬多久才死?我又想到一個答案。』
文森再度打顫──大致是因為天冷,但低溫卻非令他發抖的唯一原因。
『如果從他們的角度來看,』兇手說:『可以說是漫漫無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