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時常在思索,要不是那些接二連三的奇特狀況,我就不會和當代最獨特、最卓越的人物交遊那麼長的時間。我不是富於哲學思想的人,否則我可能會懷疑芸芸眾生可曾有誰真正主宰自己的命運、可曾有誰預料到當時似乎無關宏旨的瑣事,竟會有既深且廣的影響。
打個比方說吧,我的表哥亞瑟舉薦我到第五諾桑伯蘭明火槍團當軍醫助理,因為他覺得這類經驗對我多有助益,他卻沒料到一個月後我就奉派到阿富汗。當時,史稱第二次英阿戰爭的武裝衝突尚且不曾展開。還有那次在邁旺德呢?那個土耳其士兵手指頭那麼一動,就把一顆子彈送進了我的肩膀。那天九百名英軍與印度兵沙場捐軀,他無疑也要讓我伏屍疆場,可是失了準頭。我雖然身受重傷,還是被忠心耿耿、心地善良的勤務兵傑克.摩瑞救了,他揹著我穿越了兩哩多的敵區,回到英軍防線。
摩瑞在同年九月在坎達哈犧牲了,所以並不知道我因傷回國,之後的幾個月就在倫敦社會的邊緣頹唐度日,算是報答他的救命之恩。那段時間的最後,我認真考慮要搬到南岸去,這是我不得不接受的嚴酷事實,因為我的荷包日漸縮水。也有人建議海風對我的健康或許頗有裨益。在倫敦找個便宜點的房子比較合我的心意,而我也差那麼一點就跟某個股票掮客在尤斯頓路同住。可惜面談並不順利,於是面談一結束我就作了決定──換海斯汀,就算比起布萊頓少了點熱鬧,起碼價錢便宜一半。我的私人物品都收拾好了,隨時可以搬家。
誰想到又遇上了亨利.斯坦弗,我們不是很熟的朋友,只是彼此認識,他在巴茨曾擔任我的外科手術助手。若不是他昨晚喝多了,就不會頭痛,若不是頭痛,他就不會請一天假,不到化學實驗室去上班。他在皮卡迪利圓環流連,又決定沿著攝政街走到亞瑟.利百蒂的東印度屋去為太太買禮物。想想也是奇怪,若是他走另一個方向,就不會遇到剛從克萊梯利安酒吧出來的我,我也可能因此不會遇見夏洛克.福爾摩斯。
我在別處提過,是斯坦弗出的主意,叫我去跟某個人分租房間,他說那人是個分析化學家,跟他在同一間醫院裡工作。斯坦弗介紹我和福爾摩斯認識,當時他正在實驗把血跡獨立出來的方法。我們的第一次見面很古怪、教人手足無措,而且當然是難以忘懷──正巧也是將來的生活寫照。
這是我人生中的轉捩點。我從來沒有什麼文學上的野心。真的,若是有人說我能出書,我會嘲笑他異想天開。可是我可以誠誠懇懇、不卑不亢地說,在記錄這位偉人的冒險經歷這方面,我闖出了一點名號。後來受邀到西敏寺在他的追思會上講話,我真的感到萬分榮幸,只是我誠惶誠恐地婉拒了。福爾摩斯經常譏笑我的文風,我總覺得要是站在講台上,會感覺他就立在我的肩膀上,無論我說什麼,他總要挖苦幾句。
他始終認定是我誇大了他的才華以及卓越不凡的洞察力。他嘲笑我架構文章的手法總是讓人一看前面就猜到後面的答案。他不只一次指責我太濫情,說我比格拉布街(1)的三流作家強不了多少。可是我覺得他的話有欠公允。我認識福爾摩斯那麼久,就從沒見過他看小說,唯一的例外是煽情文學(2)中寫得最差的作品。雖然不能自詡筆力萬鈞,我卻可以說我的文字達到了目的,換作他自己來寫也未必見得會有多高明。說真的,福爾摩斯差不多算親口承認過,那是他終於坐下來,拿著紙筆,著手寫作由他親自敘述的戈弗雷.埃姆斯沃斯奇案,就是〈皮膚變白的軍人〉。以我看來,這種標題就連完美的邊都挨不上,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