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和媽媽說的事

  • 作者:曾寶儀
  • 出版社:平裝本出版有限公司
  • 出版日期:2003/04/28

  • 定價:200元
  • 優惠價:79158
  • 優惠期限:2025/12/31止

  • ISBN:
  • 系列:iCON
  • 規格:平裝/200頁/15x18.5cm/普通級/部分全彩印刷
  • 分類: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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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沒有青春期的青春期 ◎寶媽

有時候想想,我的人生,好像跳過青春期,直接就要面對長大的磨難。

我是家裡的老三,上面有哥哥姐姐,下面則是兩個弟弟,那時候爸爸在中央印製廠當刻板的技工,每個月薪水只有幾千塊,我們五個小孩一年一個連著出生,爸爸媽媽被生活的擔子壓得絲毫沒有喘息機會。在我之前,還沒有九年一貫教育,國小畢業升國中要聯考,結果成績不好的哥哥、姐姐,沒考上公立學校,只能念貴得嚇死人的私立中學。家裡七口人要吃要用,還要租房子住,如果要再加上供養兩個念私立學校的孩子,擔子一下又會加重不少。

在那個年代要想賺錢,唱歌似乎是最容易的一件事,為了減輕爸爸的負擔,十二歲的我不知道為什麼,開始分擔起了家裡的重擔,跑到西門町唱歌賺錢。

那時候我是現在國賓戲院地下室『國之賓』的駐唱小歌手,唱主秀的大牌紅歌星趕場還沒來,我就得上場墊墊檔,所以每天下課書包一放,爸爸或媽媽就趕著送我去唱歌,穿著夜市買來綴滿亮片的衣裳,一唱就唱到晚上十點多,雖然辛苦,不過一個月能賺一、兩千塊,對家裡來說,這是一筆十分珍貴的收入。

說來奇怪,十幾歲應該還是正愛玩的時候,不過我從小就沒想過要去哪裡玩,滿腦子只想要怎樣才能讓家人過得更好。就算是在有能力賺錢後,我想的是,還要怎樣才會更省。那時候家裡住在三重市,到台北市的公車一過橋就得兩段票,要多加五塊錢,為了省那五塊錢,我跟爸爸每天從三重走到台北橋才搭公車,晚上收工回家也一樣,而爸爸為了顧及我的安全,不論白天多早就要趕去上班,他也一定會來接我回家。

那時候我最怕你外婆跟我一起去歌廳上班,因為我明明只是個補空檔的駐唱小歌星,但是她卻偏偏覺得我是大歌星,在很多人面前,她一定要擺出一副維護我的星媽姿態,最常見的是像我們那時候上台前要先寫歌單,以免有人唱了重複的歌,如果我那天想唱〈我一見你就笑〉,結果歌單一送上去已經有人唱了,我就得改,改一次兩次還好,如果改了好幾次都不巧跟人撞歌,外婆她一定會生氣,還會罵服務員說,『不行,不行,我女兒今天一定要唱這首〈我一見你就笑〉』,那種氣氛真是說多尷尬有多尷尬。
就這樣每天對著台下的老芋仔唱、唱、唱,沒多久,我碰到了許仁上老師,如果說我這輩子有什麼最要感謝的人,他就是其中之一。在這個圈子資歷很深的許老師,遊說我加入他的星星綜藝團,說要把我訓練成當家台柱,以後就跟著他到處巡演,甚至有機會出國。

就這樣,國二那年我離開學校,開始白天受訓、晚上南北跑場演出的生活,雖然離開家人,可是薪水要比以前多得多,光在台灣唱每個月就能拿到五千塊,如果有機會出國,賺的錢還更多。那時每個月一號發薪水的時候,我看著按時來跟我領錢的爸爸,心裡總是有說不出的滿足,我想,只要看到家人的生活因為我而變好,那可比我自己念大學還開心。

爸爸按時領走我的薪水,我的生活費全靠每天演出時領到三十、五十元不等的零用金過日子,晚上唱完回到宿舍,姐姐們都流行吃碗牛肉麵來犒賞自己,只有我永遠都是一碗陽春麵,能加顆滷蛋已經是很奢侈的豪華享受,不過我從來不覺得自己可憐,更不會為自己感到難過,因為這樣一碗小小的溫暖,對當時的我來說,已經是求之不得的幸福。

這種心情,你們不會懂的。看到你們這一代普遍都是茶來伸手、飯來張口,要什麼有什麼,我知道現在年輕人,一定不知道什麼是給的快樂吧。小時候因為家裡五個兄弟姐妹中,只有我口齒最伶俐,每次要跟張三李四借錢、要到雜貨店賒帳買點日常用品這種差事,永遠都落到我頭上。儘管我總是默默承受別人可憐我們,或是鄙視我們的表情,不過心裡卻是很受不了別人瞧不起我的臉色,當時的我這麼告訴自己,『我一定要改變。』所以從小我就打定主意,『只要我有能力,我一定要讓家人過好日子。』

或許是好人有好報吧,雖然我很小就開始出來工作,不過職場的險惡鬥爭並沒有發生在我身上,歌舞團裡三十幾個大姐姐都把我當做妹妹看待,大夥都對我很照顧,也沒有人會因為我年紀小就欺負我,只是當時誰也沒想到,歌舞團一到香港表演後,我就認識了改變我一生的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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