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臉皮英文

The art of master English

  • 作者:趙昇衍
  • 譯者:游芯歆
  • 出版社:平安文化有限公司
  • 出版日期:2007/04/20

  • 定價:240元
  • 優惠價:79190
  • 優惠期限:2025/12/31止

  • ISBN:978-957-803-629-1
  • 系列:資優生養成學校
  • 規格:平裝/240頁/14.8x21cm/普通級/套色印刷
  • 分類:讀書.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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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美國人也有母語情結

我聽過一首金健模唱的歌,但忘了歌名是什麼,只記得歌詞裡提到『用英文釣馬子的男人』。我也記得不久前看過一部叫『英文完全征服』的電影。裡面的男主角張赫對女主角李娜英說,用韓國話說『我愛妳』很土氣,所以如果他碰到自己所愛的女人時,一定要用英文來場愛的告白。很多人不自覺地將英文當作『時髦的語言』,只要看到有人在電視上捲著舌頭說英文就羨慕不已。同時自暴自棄,認為自己絕對沒辦法那麼風光的說英文。

我剛開始學英文時,也最羨慕發音標準、可以與美國人暢談無礙的人。因此就會後悔,為什麼自己一天到晚只會拚命讀文法或文章,而不去學像美國人一樣流利的會話絕招。當時的我還不知道如何學好英文,只認為能說流利英文的人就是走在時代尖端的時髦人士。我甚至深信,像自己這種平凡的學生,不可能說得出流利的英文。當時,英文在我心中就是這麼神祕的一種語言。

就在亞洲人認為英文是種時髦、浪漫、氣氛十足的語言之際,美國人對英文的不滿反而逐漸增加。亞洲人認為國片或國產連續劇中,演員台詞太甜蜜,會讓人覺得好『肉麻』。但在好萊塢電影中出現類似的台詞時,就又覺得好浪漫。然而對美國人來說,好萊塢電影就是他們的國片,他們看到那種場面時,也像我們看國片一樣,覺得好『肉麻』。

我們就以『我愛你』的英文『I love you』為例,來看看美國人的母語情結。美國人當然不會認為這麼說很土氣。『土氣』這個詞在英文中沒有對應的翻譯,這是只有我們才能體會的特殊形容詞。美國人認為『I love you』是種淺薄、幼稚、人工化、虛情假意的表現。因為『love』這個字眼在美國社會上已經過於浮濫了。

在美國,除了演員之外,家庭、兄弟姊妹或朋友間的對話中,也經常使用『I love you』,有時甚至被濫用在食物與日常用品上。比如只要親切對待自己的人,就來上一句:『I love you!』我也常看到有些女學生,只要吃到好吃的東西,就誇張地大喊:『I love it!』所以『love』這個單字的使用範圍在今天是十分廣泛的,與我們的『愛』這個字,在語氣上已經有著相當大的不同了。與其說是男女之愛,其實它的意思更貼近我們吃到好吃的冰淇淋時,忍不住說出:『哇!太棒了!』

因此在好萊塢電影裡,我們反而常常聽到男主角對女主角說:『I don,t love you. I am in love with you.』這裡的意思就不是單純的『妳太棒了!』而是『我深陷對妳的愛意之中』。換句話說,也就是『我已深深愛上了妳』。

美國人覺得用誇張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意思是種禮貌。因此很多時候就會濫用強烈的表現法,結果造成不同的字彙間意義愈來愈接近,或是感覺變得稀鬆平常。所以說,現在想找到一個深刻、特別、慎重的單字,來表達男女之間那種特殊而又慎重其事的愛意,就變得愈來愈困難。如同外國人會崇拜英文,美國人對母語也有特殊的情結,也因此鬧出許多笑話。我大三的時候,某天在學校走廊上,突然有個朋友拍著我的肩膀對我說:『昇衍,我今天要向伊芙告白……』『是嗎?好好表現吧!』

由於法國的特殊教育制度,不論年齡大小,只要能通過國家資格考試就可以從高中畢業,所以我們學校裡經常可見法國的青少年留學生。伊芙就是從法國到我們學校留學的女生,她十六歲就通過法國的高中人文科畢業資格考試,現在才十八歲,但已經是企管系三年級的學生。她有著法國人特有的深邃碧眼與象牙白的肌膚,彷彿雕像般立體的五官,可說是『典型』的法國美女。學校裡有許多男生十分迷戀她,因此我這個朋友似乎想用更浪漫的方式向伊芙告白。他問我:『用英文向伊芙告白好像有點那個,你教教我,用法語該怎麼說?』我想都沒想就說:『朱藤姆!』(Je t,aime. 意思是我愛妳。)

此時這朋友望著我的眼神好像在問,還有沒有更好的說法,看到我的表情顯示沒有更好的表示法後,他才開口反問:『只能這樣了嗎?』我點點頭,他沉思了好一陣子後,才以失望的語氣嘀咕一句:『這算什麼浪漫的語言啊?』

當時我覺得滿懷歉意,好像是我打破了他對法文的遐想,所以又說:『不是聽說法國年輕人覺得義大利語非常浪漫嗎?』於是他像碰到救世主一樣,馬上抓住正好經過的義大利留學生開口問他:
『喬凡尼!過來一下!』
『幹嘛?』
『義大利語的「我愛妳」要怎麼說?』
『鐵阿~莫!』(Ti amore!)
這個朋友和我對看一眼後,兩人抱著肚子狂笑,因為那與我們期待的浪漫實在相差了十萬八千里。

到十七世紀之前,天主教教會的神職人員在進行一切禮拜儀式時,都只用拉丁語。一般人不懂拉丁語,往往就會驚嘆:『聽不懂他們在說些什麼,真是厲害啊!』從而尊敬擔任神職的人,服從他們的命令。甚至有些信徒還相信,神職人員是上帝挑選的子民,因此一般人根本不敢學習被視為神職者語言的拉丁語。

如果我們也像十七世紀的天主教徒崇拜拉丁語一樣崇拜英文的話,那就絕對學不好英文了。不去摸索更好的英文學習法,只想找到能帥氣地說出流利英文的捷徑,那只是白費力氣。另外,最好也從現在開始拋棄英文必須發音正確、出口成章的成見,只需把英文當成是將自我思想傳達給更多人,但長相與母國文字不同的語言工具就好。歐洲學生的語言學習技巧也就是從這種態度出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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