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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選擇了同一所縣立高中。聰美的功課比我好很多,等於是她選擇了比她實際能力低了好幾級的學校,但她似乎從來不曾為此感到煩惱。她不打算讀大學,如果要和母親在同一家工廠上班,我們讀的那所高中已經綽綽有餘了。
她嘗試了各種治療方法,終於找到了可以稍微延緩發作達到最嚴重狀態的新藥。從最初的預兆到最危險的狀態可以有將近兩個小時的緩衝時間,而且,她已經根據以往經驗掌握了發作的誘因,努力避免這些因素後,發作的間隔也得以比以前拉得更長。
她和我之間也自然而然產生了距離,孩提時代已經結束,我們完全沒有必要再像以前那樣。上了高中後,我參加了劍道社,不停結交許多新朋友。我參加社團活動時,她就在圖書館看書,等我練習結束。我們沒有逢人就解釋,所以,大家都以為我們是男女朋友。小時候常遇到的嘲笑和攻擊消失不見了,只剩下有所顧忌的好奇心。
我買了剛好在那時候開始普及的呼叫器,隨時帶在身上。無論在練習劍道還是去參加比賽時,我都會帶在身上,以便及時聽到鈴聲。
她每年會呼叫我幾次。呼叫器的螢幕只能顯示數字,液晶螢幕上總是只有「3103」的數字。除非有什麼特殊狀況,否則她不會偏離學校和公寓之間的兩點一線。如果有事非出遠門不可,我總是陪她一同前往。我隨時掌握她身在何處,我曾經告訴她,即使在其他地方發作,也要千方百計回到家裡。所以,只要看到「3103」這個暗示她名字的數字時,就代表她在家裡。
不久之後,母親結婚,更拉開了我和聰美之間的距離。
那是我十七歲的時候。我認為那場婚姻宛如一份沒有白紙黑字的合約,保障了母親想要尋求的穩定收入和未來。因為我一年後就要讀大學了,母親雖然有積蓄,但如果不申請就學貸款,根本沒有足夠的錢。我並不是優秀的學生,絕不可能申請到獎學金。
母親的結婚對象所追求的應該也不是愛,而是其他的東西。他是再婚,和前妻離婚後,一個人生活了十年。他沒有孩子,我也無從得知他求婚的目的是否為了消除對孤老的不安和追求日常生活的便利。
那時候,母親才三十過半,仍然是魅力十足的女人,和我走在街上時,還可以謊稱是我姊姊。繼父是母親工廠的技術主任,我記得好像比母親大七歲。
結婚申請書的內容很簡單,上面沒有明確記載金錢補償特約條款,也沒有關於照顧老年生活的額外契約。然而我知道這份申請書中,包含了上一個時代所留下來,那種對於婚姻傳統的約定俗成。
繼父的高級公寓位在距我們公寓北方三公里的地方,我們母子倆一起搬去了他家。搬家的那一天,聰美一直送我們到樓下,她面無表情,茫然地看著我。
「反正也不是搬去太遠的地方。」我說。
「嗯。」她應了一聲,然後低下頭。那時候,我已經比聰美高十五公分左右了。她依然瘦巴巴的,胸部也和我之前不小心看到時沒有太大的差別。
她又點頭「嗯」了一聲,然後抬起頭,露出尷尬的笑容。
「以後會很寂寞吧?」
她似乎不是在訴說自己的心情,而是用問話的方式在確認我的內心想法。
「對啊!」我說。一陣等待的空白,然後,她失望地輕嘆一聲,我佯裝不知地微笑說:
「如果有什麼事,打呼叫器給我,我會馬上趕到。」
說著,我拍了拍放了呼叫器的襯衫胸前口袋。
「嗯,我知道。」
然後,我跳上裝了行李的搬家車副駕駛座,從車窗向她揮手。車子開動了,照後鏡映照出她佇立在公寓門口的身影。鏡子中的她比我認識的聰美更嬌小、更柔弱,也顯得有點落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