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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上的裸男派對〉
芬妮到紐約來敲我公寓的門的那一年,她的身體,起了極大的變化。
她跟我,在台北同一個大型的雜誌社工作,她掌管一個只有兩個人的部門,獨立的小辦公室中,除了電腦螢幕,通常不太開燈。
印象中的她,晝伏夜出,屬於吸血鬼型的人物。
那一年,她身上掉下十八公斤的肉。這使得她的外貌、言行、自信和價值觀,轉眼變成另外一個全然陌生的人。
對於我接下來一個星期幫她安排的曼哈頓行程,正式宣告改走『豪放路線』的她,最最最感興趣的,是一齣叫做『The Party』的舞台劇。
『The Party』是從芝加哥開始走紅的,一個很小格局的戲。在近代戲劇史上地位不高,但娛樂性和話題性十足,全國巡迴,一演再演。
戲講的是幾個男同志週末聚在一起,玩『truth or dare』,就是那種姐妹淘之間輪流招供秘密,不然就樂意接受懲罰的遊戲。
所謂『懲罰』,花樣很多,但第一個步驟如出一轍:先把衣服脫得精光再說。
幾個男演員,有壯碩剽悍的,有斯文俊美的,有瘦骨娉婷的,脫得赤條條以後,恰巧可以滿足不同審美標準的偷窺慾。
芬妮對這齣戲那樣著迷,當然不會是為了這個戲的劇情,或對白。
其中一個猶太裔的肌肉男,相當於戲的主軸,最後一個剝光的是他,最有看頭的也是他。
芬妮接連三天買票去看『The Party』。每回肌肉男的『壓軸之裸』登場,她的口水,從哈林區流到華爾街。
第四天,我帶她去逛Chelsea,那是講究品味的男同志們,去看書、買花、喝咖啡、上健身房的精采地段。
我跟她在街邊上吃那種夾了好多淡酸菜的熱狗麵包,還剩幾口,她一眼瞥見對面咖啡店裡,猶太肌肉男跟幾位同戲的演員,正在高談闊論。
她兀地一陣狼嚎,捋住我的手臂,殺過對街去。
『請簽名!』她理直氣壯,英語發音彷彿也標準了。
人家被她嚇了老大一跳,但跑江湖的人還是鎮靜,微笑點著頭,接過她遞上去的一本縐縐的筆記本,和一支外表燙金的眉筆。
芬妮處在極端興奮的狀態,但店中滿座,偶像肌肉男也沒打算邀她喝點什麼的意思。
她咬著丹唇,悻悻地,又拖著我出來。
『寫些什麼?龍飛鳳舞的。』她把簽在筆記封面上的字當寶。
我替她瞄了一眼,心裡覺得有趣。『謝謝妳當我的影迷。』
『嗯!真有禮貌。接下來呢?』她眉花眼笑,充滿期待。
『沒啦!就這麼一句。』我老實回答。
『就……媽的!當我是影迷,這麼公式化?』她頰上的肥肉雖然不在了,但抽搐起來,還是頗有戲劇效果。
『喂!就是一群gay,妳還指望有豔遇嗎?』我不太敢看她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