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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成終於如夢初醒,擦了擦嘴,立刻接起電話。
「我是大野木,剛才接到了最高法院的通知。」
聽到大野木律師一如往常的平靜聲音,弓成忍不住充滿期待。大野木沉默良久。
「律師──」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怎麼會?太荒唐了。」
最高法院到底以什麼理由駁回上訴?然而,弓成無法呼吸,說不出話。
「弓成,我也覺得很不甘心。」
「姑且不談那個外務省官員出身的法官,是幾對幾?」
「五位法官一致通過──我無法接受這個裁決。」
大野木終於無法克制壓抑許久的感情。
「明天早上會召開記者會,今天的晚報就會刊登相關報導。各報的記者都會上門要求你發表意見,你可以暢所欲言,也可以由我代為轉告你的意見。請你自行斟酌。」
「五位法官全數通過──簡直就像用私刑在審判我。我有太多話想說……但不想受到干擾。」
憤怒之火燃燒了弓成的全身,但他不想別人認為他的滿腔怒火只是在洩憤。
「我知道了,那由我代為轉告吧!」
大野木律師說完,掛上了電話。
弓成虛脫般地呆然看著下不停的雨,還未到傍晚,天色已經暗了。
下一刻,電話鈴聲大作,玄關的門鈴也響個不停。
*
六月二日,各報的晚報都在頭版報導了最高法院的裁決。
前記者弓成有罪判決定讞
外務省電文洩漏事件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採訪手法違法 偏離了「正當採訪」
屬違反國家公務員法的「教唆罪」
前《每朝新聞》政治部記者弓成亮太因沖繩回歸的採訪,被視為觸犯國家公務員法第一百一十一條遭到起訴的「沖繩『密約』洩密事件」的三審中,最高法院第一小法庭以「被告的採訪手段及方法對照法律秩序的整體精神,有違普世價值,脫離了正當採訪活動的範疇」為由,裁定駁回被告的上訴,弓成的有罪判決定讞。
這場訴訟中,媒體針對政府的「機密」進行採訪時的允許範圍,和採訪自由之間的平衡點成為最大的爭議點。最高院第一小法庭訂定了「採訪國家機密並不等於違法,但如果採訪手段和方法觸犯一般刑罰法令,或即使未觸犯法令,卻嚴重蹂躪被採訪者的人格尊嚴,有普世價值無法認同的行為時,則脫離了正當採訪活動的範疇,具違法性」的判斷基準,裁定前記者弓成的行為「踐踏了女事務官的人格尊嚴,脫離了正當採訪活動的範疇」。
律師團聲明──難以容忍的裁決
前記者弓成採訪的電文顯示了在《沖繩回歸協議》中,應由美方支付的四百萬美元,實際上卻是由我國支付的陰謀,在一審中也指出了其不當性。
最高法院的裁定認為「應由國會討論、批判政府的政治責任」,三份電文並非違法機密。然而,這份密約掩蓋了協議的真相,如果弓成未加以報導,國民和國會將永遠沒有機會討論,必須對此銘記在心。
最高院認定弓成是為了拿到機密文件接近事務官一事,也違反一、二審的認定。
前記者弓成的感想──雖有主張,且按下不表
對於最高院的判決,前記者弓成透過電話,向律師團的大野木律師表達了感想。「對於傷害人格尊嚴等事,雖有主張,但且按下不表」。
前事務官三木──心情終於舒暢
目前在東京近郊一家公司上班的三木女士接獲一審時的委任律師坂元律師的電話通知,得知最高院的裁定後說:「一審時,只有我被判有罪,覺得司法偏頗,令我對司法產生了質疑,如今心情終於舒暢,日本的司法果然是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