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航道
「我們家的小碧才是受害人。」
我並不是完全沒有預料到深田碧的母親會說這種話。雖然身為她女兒的小學班導師,我事先聯絡了她,她讓我站在玄關的水泥地上,自己站在高三十公分的地方,雙手扠腰,居高臨下地看著我。
霸凌加害者的母親堅決不承認自己女兒所做的事,試圖利用所有可趁之機翻轉立場。
隨著媒體大幅報導霸凌相關的新聞,經常看到很多藝人和文化界人士大肆談論「我也曾經遭受過霸凌」,我對此很不以為然。
對那些正承受著霸凌之苦的受害者得意洋洋地談論自己遭受霸凌的經驗到底有什麼幫助?激勵他們會遭受霸凌是因為個性使然有什麼用?根本不可能有孩子慶幸自己成為霸凌的對象。難道這些人想要表達的是,自己忍受了霸凌,今天仍然成為這麼出色的人,所以叫那些遭到霸凌的孩子也不要認輸,叫他們忍耐嗎?這根本不是叫那些霸凌的受害者繼續甘於受害嗎?
這樣到底幫了什麼忙?又解決了什麼問題?
難道他們誤以為只有曾經遭受霸凌的受害者,才有權利指責加害者和教育機構嗎?不,大部分人應該是同情深陷痛苦的受害者,努力想要激勵他們。
但是,也有家長利用這種方式,試圖把自己兒女的行為正當化,覺得自己也扮演受害者的角色,就可以處於優勢。
「說同學的壞話,把同學的東西藏起來,把同學推倒,最後還做了那麼可怕的事……。小碧完全否認自己做過這種事,你卻認定是她做的,把她視為加害者,只相信聲稱自己受害的同學所說的話,你有什麼證據嗎?」
「有好幾位目擊證人,都證明小碧同學做了這些事。」
「你說什麼?那你告訴我是誰和誰說的?反正都是一群小孩子吧?這些同學想要陷害小碧的行為才是霸凌。」
霸凌。我很不願意使用這個字眼。誹謗、中傷、偷竊、暴力,如果大人犯下這些過當的行為就是犯罪,但發生在小孩子之間,就用「霸凌」這兩個輕描淡寫的字眼敷衍過去。至少應該用「虐待」、「欺負」這些字眼,或許可以讓小孩子強烈認識到這是身為一個人不該有的行為,但「霸凌」只會讓人覺得只是稍微嚴重一點的惡作劇而已。
從來沒有名人公開聲稱自己是罪犯,但在輿論正視霸凌問題之前,曾經有多位名人神態自若地提到自己曾經霸凌過其他同學,足以證明「霸凌」這個字眼的輕率。
「我之前就擔心靠父親的關係成為老師的人當班導師,遲早會發生這種事。雖說你是靠你父親當上老師,但你父親當年的風評也並不好,如果你繼續找我家小碧的麻煩,我會請律師在法庭上據理力爭。」
今天的家訪必須畫上句點。因為學校高層叮嚀我,一旦家長提到「律師」、「警察」、「媒體」這些會把事情搞大的字眼,就必須先安撫對方:「學校方面會重新研究」,然後先撤退。
小碧上完社課,差不多要回家了。如果我繼續留在這裡,她會裝出一副受害者的樣子,抱著母親痛哭。我為自己終於找到離開的理由鬆了一口氣。
這次的家庭訪問完全沒有找到任何解決的線索,卻清楚瞭解到一件事。只要深田碧有這樣的母親,她的霸凌行為不會結束。
我站在海邊的停車場,回頭望著位在坡道上方的深田家。那棟房子建在可以眺望夕陽沉入大海的高地上,屋頂和牆壁都是白色,是目前島上難得一見的漂亮房子。深田碧的父親是牙科醫生,母親的哥哥是縣議會的議員,算是島上的名人。雖然每天朓望著瀨戶內海,但並沒有讓他們心胸開闊;即使住在白色的房子中,仍然是黑心黑腸。夕陽照在白色的房子上……。
最近島上縱火事件頻傳,真希望這個家成為下一個目標。
不能有這種愚蠢的想法。我搖了搖頭,坐上了車,沿著西側海岸線行駛。回學校後,還要向上司報告。深田碧的母親說,要找律師在法庭上據理力爭。從什麼時候開始,大家把這句話輕易掛在嘴上?
我當然不能反駁,「那校方也打算報警。」因為學校最擔心外人發現校內的問題,在當今網路發達的時代,無論所有的問題,到最後都會變成校方的錯,所以連加害者的父母說話也咄咄逼人。
我讀小學的時候,這種鄉下小島的小學有霸凌這種事嗎?
通過縣內的教師甄試後,我最初被分配到在縣內人口數位居第二的F市新市鎮內的一所小學。雖然少子化的問題日益嚴重,但那個學校每個學年有八個班級。我在這所大規模的小學中工作了五年,並沒有發生任何重大的問題。去年,我提出了調動申請,回到了出生的故鄉白綱島,被派到白西小學任教。
通常即使提出調動申請,也不會如願被派到自己想去的學校,但由於島上的人口逐漸減少,沒有人願意主動申請來這裡。很不甘願地被派到這裡的人也帶著好像被流放到島上的心情,很希望可以趕快調離,所以相關單位才會受理我的申請,相反地,他們應該很歡迎有人提出這種申請吧。
我並不是因為走投無路,才會回來島上。由於父親很早就去世,所以左鄰右舍的大嬸都稱讚我當了公務員後回到老家孝順母親,但母親身體很好,並不需要我照顧,在經濟上也沒有任何困難。她熱衷於夏威夷舞,不管我在不在家,她都整天出門去島外參加比賽、交流會。
我並不是完全不會做家事,所以對母親出門也沒有任何意見。父親去世至今剛好滿二十年,她一個女人獨立把我養育長大,看到她投入自己喜歡的事,我反而感到高興,也盡可能避免母親為我操心。
我在島上出生、長大,大學讀的是本縣深山內的一所公立大學,對我來說,島上並不是什麼生活不方便的地方,搬回老家住,可以省下房租和生活費,而且我早就決定要搬回島上,所以當然越早越好。
在東京工作的大學同學曾經問我,會不會對島上的封閉空氣到無法呼吸,我認為這是一種偏見。雖然附近的大嬸經常想要為我安排相親這件事太多管閒事了,但彼此相識多年,建立了能夠以一句「再漂亮一點我就可以接受」輕鬆化解的關係。從這個角度來說,也覺得老家比較好。而且……。
我的前任學校並不是完全沒有問題,只是剛好我當班導師的班級並沒有發生問題而已。無論學校發生任何狀況,輿論都會將矛頭指向老師。如果是班上發生問題,就認為班導師的資質有問題;如果是學校方面有問題,就認為校長的資質有問題,但我認為無論由誰來當班導師或是校長,問題還是會發生。
無論在哪裡,都會有毫不猶豫地欺負他人的孩子。
我當班導師的五年級那一班也有霸凌,但在我發現之前,受害者的父親已經發現了這件事,直接衝去加害者家中理論,我還沒出面,事情就已經解決了。
但是,加害者A並不是因為挨了別人父母的罵,認識到霸凌是不好的行為,從此洗心革面,而是因為受害人B雖然很乖巧,沒想到B的父親很凶,所以瞭解到不可以欺負B而已。A的父母也只是叮嚀,以後不可以再惡整B而已。所以,A開始善待B,張大眼睛尋找下一個目標。
絕對不能相信「只要帶著真心誠意溝通,對方一定可以瞭解」這種話。
新學年後,當我得知自己不再是A的班導師,不由地鬆了一口氣。
A被分到新班級後不到一個月,就找到了新的霸凌目標C,一步一步地展開行動。罵C噁心、很臭,或是在走廊上綁倒C或許還只算是霸凌,但逼迫C從家裡帶錢來,強迫C去偷東西就已經算是犯罪行為了。雖然在別人眼中,兩者都稱為霸凌。
A的班導師是來自H市,比我年長三歲的前輩,熱心教育工作,平時就很注意觀察學生,所以在暑假之前就發現班上有霸凌現象,但是,A的父母不承認自己兒子的惡行,當初之所以對B的父親屈服,是因為B的父親比較年長,而且在地方上很有勢力,這次覺得沒必要向比在地方上沒有影響力的自己更年輕的老師屈服。
即使其他學生看到,也無法相信那些學生。如果不提出證據,就死不承認。A的父母表明了這種態度,於是前輩拍下了A在教室內向C拿錢的照片,在A的父母面前出示了這些照片。結果,A的父母說前輩偷拍,把他告上法庭。
差不多就在那個時候,前輩發生了車禍。晚上他從學校走回家時,小客車衝上了人行道。酒駕的司機以現行犯遭到逮捕,但前輩雙腿骨折,必須接受六個月的治療才能痊癒。前輩發生了這麼重大的意外,但我去醫院探視他時,發現他的表情比平時更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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