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人生就像一部真實的電影,
誰會是你生命中的那張鬼牌?
Amazon懸疑小說年度選書第一名!
即將改編電影,由金獎影帝羅素克洛主演!
Goodreads網站超過64,000名讀者★★★★公認超好看!
如果這一切可怕的事情本來就該發生,
那麼就沒有「光明」這種東西了,
我們對光明的信念,只是一種愚蠢的錯覺……
六歲的詹米沒有想過,他的命運會和眼前的這個男人緊緊糾纏半個世紀。他是鎮上新來的牧師雅各斯,好像什麼都懂的他很快便成為小詹米崇拜的心靈導師,然而一場意外的悲劇奪走了雅各斯美麗的妻子和年幼的兒子,悲痛之餘,他在講壇上詛咒上帝、嘲弄信仰,最後被逐出小鎮。
二十多年後,詹米成了四處流浪的吉他樂手,海洛因上癮、走投無路的他再度遇到雅各斯。這一次,雅各斯不僅用自行研究的電療治好了他的毒癮,還給了他一份工作。
早已不信神的雅各斯打著神蹟的名義四處舉辦「復活大會」,透過電療治癒民眾,賺進大量財富。但詹米卻發現電療會帶來難以預料的後遺症,而在所謂的「復活」背後,更隱藏著雅各斯真正的計畫……
我們的人生就像一部真實的電影,主要卡司由你的家人與朋友組成,配角則是鄰居、同事、老師和每天見到的熟面孔。但有時候,有個不屬於其中任何一類的人進入了你的生命。那是一張從牌堆裡冒出來的鬼牌,每當他出現,你的人生就開始天翻地覆。透過這張詹米生命中的鬼牌,故事大師史蒂芬‧金帶給我們一個關於執迷、狂熱以及人性考驗的最高傑作,並一路引領我們走向他所寫過最駭人的結局!
各界名人強力推薦
【名作家】張草 專文導讀!【影評人,自由寫作】但唐謨、【推理、恐怖作家】既晴、【驚悚推理小說作家】張苡蔚、【城堡岩小鎮粉絲頁創辦人】劉韋廷 觸電推薦!●按姓名筆畫序排列
推薦序──
好好享受史蒂芬.金吧!
別再只當他是恐怖小說家。
名作家/張草
認識史蒂芬.金以及重新認識史蒂芬.金
一九八○年代,皇冠豪情壯志(也拜無版權所賜)建立「當代名著」系列,每月把歐美最新暢銷榜小說快速翻譯出版,已有「恐怖小說之王」美譽的史蒂芬.金自然常在暢銷榜上,也自然納入「當代名著」之中。在快樂的無版權時代,我在圖書館飽覽他的小說,從早年的妖怪房車《克麗斯汀》(Christine)、《狂犬庫丘》(Cujo)、超能力者的《燃燒的凝視》(Firestarter)、《再死一次》(The Dead Zone)、巫師詛咒的《銷形蝕骸》(Thinner)、《魔符》(Talisman),到首次驚人厚度的磚頭書《牠》(It),我都欣喜地重複閱讀,驚嘆他的恐怖如此與眾不同!跟慣常以血腥恐怖為嚇人手段的恐怖小說有別的是:他直接描寫當事人內心的恐懼,讀時不免感同身受。他的恐怖是由內生起的真實恐懼,其他小說的嚇人把戲反而顯得俗氣了。
我在中學時代發現他嚇人的技巧後,深深為之折服,不知不覺也應用到自己的寫作上面。但是,直至讀到《四季奇譚》(Different Seasons)時,我才有如被響雷震撼一般,大吃一驚地發覺:「他不是在寫恐怖小說!」
直到今日,我仍然覺得《四季奇譚》是我讀過史蒂芬.金最動人的作品,更重要的是,我從這部小說重新認識了他。《四季奇譚》即使沒有鬼魂、沒有邪靈、沒有怪物、沒有超能力,史蒂芬.金依然令我隨著他的敘事節奏而心情起伏。原來,他之所以能夠令讀者由內心生起恐懼,因為他擅長描寫個人的感受,細膩地堆構場景細節,令我們身歷其境,以及出其不意的形容方式(如他形容我們生命中的幾千個過客「像水穿過篩子一樣流經日常生活」),常常為閱讀添加驚喜。
後來才知道,《四季奇譚》是史蒂芬.金出版的第一本「非恐怖」小說(一九八二年),對已經以恐怖小說家聞名於世的他而言,《四季奇譚》是一個試探、一個里程碑,自此之後,他可以放心地寫、放心出版他的劇情類小說。
據說,史蒂芬.金一開始並不喜歡被稱為恐怖小說家,想必是他認為他寫得比「恐怖小說」這個類型所能定義的更多更深,「史蒂芬.金」的名字本身就是一種類型!或者反過來說,恐怖小說被他提高境界了,一如司馬中原把「鬼故事」的水準大大提昇了一般。
自從《四季奇譚》以後,我就不再把他視為恐怖小說家,我不再期盼被他的小說驚嚇,而是享受他高超的文字表達方式帶給我的閱讀樂趣,不管他寫什麼,身為讀者,我照單全收。
史蒂芬.金的惡夢自述
《復活》(或譯「重生」)是史蒂芬.金六十六歲寫成的第六十三部作品,這部小說有幾個常常出現的元素:小男孩的成長歷程、居心叵測的大人、家庭的瓦解、偏遠的鄉鎮等等,無疑是作者本人的成長經驗。父親在他兩歲時離家出走,他在母親忙碌工作和四處搬家的困苦環境下長大,後來搬去外祖父母家,長期照顧老人直到他們去世;大學畢業後擔任窮教師,跟妻兒住在拖車屋。以上種種,皆不難想見他的故事內容很多是出自真實的生活體驗(包括玩樂團彈吉他),我們隨便都可以舉出一籮筐例子。
但不管他寫了什麼,一切都為了堆砌真正的重點:恐懼。永遠是恐懼。
成名後的史蒂芬.金飽受酗酒之苦,還在一九九九年(五十二歲)幾乎因車禍喪命。他內心的重重不安並未因成名和富有而消失,反而隨著年歲增添新的問題和新的恐懼。我總覺得,他是利用書寫來回顧過去的種種困頓和不安,一如心理分析的手法般:只要寫下,就能放下(我也曾經藉由書寫來得到心理救贖)。
他小說人物的痛苦可能建立在其個人經驗上,他不是為了寫故事而寫故事,而是寫他對人生的看法。三十歲前後的作品,寫青少年成長中遭遇的痛楚、經歷家庭破滅的壓力、對死亡的厭惡等等;如今,筆下的小說人物也隨著他年逾七十,回顧從幼年至老年的身心變化。從以前閱讀他被定位為「恐怖」的作品直到這本《復活》,我從中感覺到,或許他想借由小說尋找惡夢和痛苦的根源,企圖利用小說自我救贖,來為他的困惑尋找答案,但迫於個人西方文化背景所限,最終他仍然歸咎於隱藏的邪惡力量。
邪惡的力量在他的小說中頻頻出現。早期小說的怪物尚有形體,不論是一群小孩、一輛車、一隻狗,或怨靈,或衣櫃中的boogeyman、水溝下的小丑,怪物尚可辨認。但,後期小說中的邪惡漸漸轉為隱晦,怪物變成躲藏的、在背後操縱的、偷偷潛伏在周遭,伺機在無防備時破壞生活的一切。他們可能是黃衣人,實體是來自黑暗勢力的不明生物(《黑塔》系列及《勿忘我》),或根本無法得知背後是什麼的強大力量(如《手機》)。
而在這本六十六歲時寫出的《復活》,他長期尋找的黑暗終於露臉了──只露了一點點(真正的恐怖在全書最後才集體爆發)。他對死亡錯身而過的經驗並不陌生,或許他跟故事中的牧師一樣,期待在死亡邊緣徘徊時能一窺死後世界的面目,但──還沒,時候未到。
在車禍死裡逃生後,接著又面對老年的光臨,或許史蒂芬.金更迫切地想知道「答案」。在人生的暮年,他的故事不再是暗處有怪物迸出來,而是當你在失落中尋找希望時,壞事無預警地再度摧毀你重生的勇氣、剝削你生存的希望。也就是說,真正的邪惡把希望當成誘餌,最後把人推向徹底的絕望。
其前半生的作品,曾經寫過人生的光明面,我想他仍是希望掙脫黑暗的陰影的,但他沒有辦法。他的人生自童年開始就是黑暗的記憶,七十年來,黑暗從來不曾離開,有時候只是暫時去休息了。畢竟,你要如何殺死一個鬼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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