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試閱
還記得吧,我一開始就提醒過你們,我可不是個好人。那些從小就認識我的人,就算打死也不可能相信有一天我會成為大英雄。英勇這兩個字根本就跟我扯不上邊。也沒有人會用很好或很親切這種詞來形容我。或許有人會說我聰明,不過我想,說我愛耍小聰明可能還更貼切點。我也常被人說是破壞狂,但我不在乎(這字不是那麼精準)。
沒錯,大家從來沒說過我的好話。好人是不會放火燒廚房的。
我拿著奇怪的包裹,若有所思地走進養父母家中的廚房。這間廚房很棒,外觀時髦,牆上貼著白色壁紙,四處擺著擦得亮晶晶的鉻黃色器皿。任何人走進來一看就知道,擁有這間廚房的人一定對自己的烹飪技巧十分自豪。
我把包裹放在餐桌上,走到爐子旁。哈噓人讀者看到我當時一身寬鬆牛仔褲搭上T恤的打扮,絕對會以為我只是個很普通的美國男孩。有人提過我長得不錯,甚至還有人說我有張「天真無邪的面孔」。我身材不高,一頭深褐色頭髮,最厲害的就是弄壞東西。
而且是非常厲害。
在我很小的時候,其他小孩都說我笨手笨腳。我有事沒事就會弄壞東西,比如盤子、相機、小雞。不管我拿起什麼,最後似乎都會被我失手摔落,下場一律是碎裂、爆開,要不就是混成一團。我知道這種專長沒什麼激勵、啟發人心的作用,不過我倒是發揮得很徹底。
我在這天惹出的麻煩就是個好例子。當時我一邊想著那個奇怪的包裹,一邊在鍋子裡裝水。裝完水後,我拿出幾包泡麵,倒進鍋裡,盯著爐子瞧。那瓦斯爐是我的養母瓊安買的,她買瓦斯爐是因為不喜歡電磁爐。別看它這麼精美別致,它是真的可以點火的。
有時候,我對自己容易失手弄壞東西這件事感到很氣餒,這簡直像個詛咒,支配了我生活的全部。也許我不該自己弄晚餐的。也許我應該一直待在房間就好。可是,待在房間裡要幹嘛?從早到晚都悶在那兒?因為擔心自己可能會破壞東西,所以永遠不出來嗎?當然不可能啊。
我伸手打開瓦斯爐。
接著,當然囉,火焰立刻從鍋子四周向上竄,竄升高度高得不可思議。我想把火關掉,可是瓦斯爐的開關卻被我扭了下來。我試著將鍋子從瓦斯爐上拿開,但可想而知,把手又斷掉了,鍋子在瓦斯爐上一動也沒動。我盯著斷掉的把手一會兒,然後抬頭看看火焰。閃爍的火焰已經燒到了窗簾,它開始歡欣鼓舞地吞噬整塊布料……
好,我受夠了,我心想,一邊嘆了口氣。我將斷掉的把手隨便往後一丟,讓火就這麼燒下去(我想我有必要再次提醒各位,我可不是個好人),接著拿起怪包裹走出廚房,回到自己的小房間。
回房間後,我將褐色包裝紙攤平在桌面,檢視上面貼的郵票。其中一張郵票的圖片上有個女人,她戴著飛行用護目鏡,站在一架老式飛機前面。所有郵票看起來都很舊,也許跟我的年紀差不多。我打開電腦,連上一個記載郵票發行日期的資料庫,結果證明我的猜測沒錯:這些郵票就是十三年前印製的。
有人確實費了一番工夫,讓這個禮物看起來就像真的一樣──像十多年前由我父母親包裝好、寫上地址並貼了郵票再寄給我的。不過,這真是太荒謬啦。寄件的人怎麼會知道我住在哪裡?過去十三年裡,我至少換了十幾對養父母。而且根據我的經驗,寄送郵件所需的郵資會無預警調漲,而且漲價的幅度也沒有規則可循(我敢說那些控制郵資漲價的人都是虐待狂)。絕對不可能會有人在十三年前就知道,將包裹寄送到今日今時我的手中需要多少郵資。
我搖搖頭,從椅子上起身,將鍵盤的M鍵丟進垃圾桶。我早就放棄將掉落的按鍵黏回去了,反正一定還會再掉出來。我到走廊上從櫥子裡拿出滅火器,走回廚房。廚房現在已經煙霧彌漫了。我把盒子跟滅火器放在餐桌上,拿起掃帚,屏住呼吸,冷靜地將還沒燒完的窗簾殘骸敲下來,推進洗手槽。我打開水龍頭,最後才用滅火器噴向著火的壁紙跟櫥櫃,也撲熄了瓦斯爐的火焰。
當然囉,煙霧警報器並沒有響起。你們一定猜得到,我早就把它弄壞啦。那時我沒做什麼,只不過把手放在警報器外殼一會兒,它就掉下來摔碎了。
我沒打開窗戶,不過倒是記得拿鉗子將瓦斯爐的氣閥扭緊關上。洗手槽裡的窗簾現在不過是團悶燒的灰燼。
好吧,就這樣,我有些洩氣地想。發生這件事後,瓊安跟洛伊一定無法再容忍我了。
你們可能以為我會覺得很慚愧吧。但我又能如何?正如我所說,總不可能永遠躲在房間裡啊。因為我的生活過得不像普通人,所以就要逃避嗎?當然不。我已經學會如何應付這項奇怪的詛咒了,我想其他人應該也是。
我聽見車開進家裡車道的聲音。一直到這個時候,我才意識到廚房裡滿是煙霧。我打開窗戶,拿了條毛巾想把污氣搧出去。沒多久,我的養母瓊安就衝了進來。她看見滿目瘡痍的廚房,嚇得目瞪口呆。
我把毛巾丟到一旁,什麼話也沒說就離開廚房,回到自己的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