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試閱
我當然知道某人的名字,也知道某人的年紀、經歷,以及過著怎樣的生活。這個世界上應該沒有人比我更瞭解這個人了。我瞭解這人的一切,包括這個人不願意讓任何人知道的祕密,這也是這個人之所以總對我感到害怕,即使殺了我也無法解除心頭之恨的原因。我知道這個人在床上的某些習慣,也知道這個人睡覺時不符合實際年齡的表情;我知道這個人深受傷害時會露出怎樣的眼神,也知道這個人敲門的聲音;既知道這個人喜歡怎樣的食物,也知道這個人吃到不喜歡的食物時,會有什麼反應。但是,這個人對我來說,永遠都只是「某人」而已。
就像是在路上遇到時會聊兩、三句,即使遺忘了也無所謂的那種人,和其他人沒有什麼不同。就連剛認識不久,彼此還會放下工作談笑整晚的時候,我偶爾也會突然納悶:這個人到底是誰?我為什麼會和這個人在這裡?我經常覺得即使隨時停止聊天,隨時離開這個人也無所謂。事實上,有一天晚上,我在這個人的家裡喝酒到天亮時,這個人開了一個無聊的玩笑,我忍不住哈哈大笑,但笑聲還沒有結束,我就突然站了起來,一言不發地穿上毛皮大衣掉頭離開。冬天寒冷的黎明撕下了街道的夜衣,一天正要拉開序幕,和前一天沒有什麼不同,又是無聊透頂的一天。我把昂貴的毛皮大衣和微暗的夜色披在身上,吐著白色氣息,踩著冰冷的腳步走在街上,已經無法想起前一刻是和誰那樣放聲大笑。我想要回自己的家,卻不知道為什麼要回來這裡?下一次見面時,這個人問我,上次為什麼突然離開。我回答說:「因為我很寂寞。」這個人說,你這個女人真奇怪。這個人完全不瞭解我,每次去這個人家裡,當我敲門,對方從門縫探出頭,我都覺得自己走錯了房間,但這個人卻以為自己是我的最愛。所以,當我有一天說「我要把那件事公諸於世,讓你名譽掃地,身敗名裂」時,這個人覺得如同青天霹靂,大驚失色。有那麼一下子,對方露出滿臉微笑,以為我只是在開玩笑。
並不是只有這個人對我抱著誤解。我體型嬌小,只適合穿著十六、七歲少女穿的那種帶著稚氣線條的洋裝,但所有設計師為了配合我明亮的黑色眼眸,以及原本是灰色,但擦了紅色的口紅後,變成既不是灰色,也不是紅色的神祕顏色的嘴唇,他們為我挑選的全都是適合夜晚的衣服。葡萄酒色的天鵝絨,或是黑色蕾絲,或是閃爍著七彩顏色的金蔥布。我總是擔心黑暗會滲進我的胸膛,連血液也被染成黑色。大家都認為我是那種只有在黑暗中才能綻放出真正光芒的寶石,儘管我的黑色大眼和筆挺的鼻子並不是我與生俱來的長相──我通常覺得無所謂,得意洋洋地穿上設計師給我的洋裝。但是,有時候看到安排其他模特兒穿的、適合五月豔陽的稚氣衣服,就會央求設計師換由我來穿。穿上這種衣服走秀時,我總是配合音樂的節拍,輕盈地踩著舞步,回想起十六、七歲的少女時光。
十八歲之前,我是一個很普通的女孩,即使走在街上,也沒有人會回頭多看我一眼。中學一年級時,一場火災奪走了我所有的家人,我因此變得有點陰沉。我有很多朋友,收養我的阿姨、姨丈也對我很好,也過著和普通人一樣的幸福生活。中學畢業後,我就離開阿姨家,在一家全東京有二十三家分店的烘焙店工作,住進了那裡的宿舍,事實上我只是不想繼續讓親切的阿姨一家人負擔更重。那個時候,我不憎恨任何人,也不憎恨自己。和我在川口的宿舍同住一房,比我漂亮好幾百倍的女孩,每逢假日就穿上花卉圖案的洋裝,珍惜地在耳朵後方,沾一小滴據說是男朋友喜歡的昂貴茉莉花香香水,開開心心地出門約會。我總是滿心羨慕地目送她離開,但當然只有剛開始而已。不久後,我也交了男朋友。他是宿舍附近一家鐵工廠的員工,這個平凡的年輕人和我一樣不起眼。每天早晨醒來,只要聽到窗外傳來鐵工廠的聲音,我就沉浸在幸福之中,但我的同事每次聽到這種聲音,都心浮氣躁地用力關上窗戶。她不是針對鐵工廠的聲音,而是因為看到我幸福的樣子感到生氣。她害怕我戀愛後,會慢慢變得像她一樣漂亮。然而,無論她怎麼作弄我,我都不放在心上。我有身上總是帶著鐵屑味的男朋友,就像其他十七、六歲的女孩一樣,和他共有的戀愛是我所有的一切。我第一次花了好幾張紙鈔,買了一件胸前有蝴蝶結的黃色花卉圖案衣服,我的男朋友說,我穿上這件衣服,整個人就像一朵花。
一個星期後,在我十八歲生日的那天晚上,他買了一個小胸針搭配我那件衣服。這個平凡的年輕人買了一個平凡的廉價胸針,但玻璃珠子在我的胸前閃著光,宛如幸福的象徵,那是我的青春贏得的唯一燦爛。在餐廳吃飯時,他坐在餐桌對面,瞇眼看著胸針發出的光芒說:「妳穿上這件衣服,感覺像是我高攀不起的千金小姐。」事實上,那天晚上也是我們最後一次約會。
我作夢也不可能預料到,翌日晚上會遇到改變我命運的可怕車禍,所以那時還對他開玩笑說:「今天晚上我可以脫掉這件衣服。」他信以為真,回家的路上,邀我去一家霓虹燈招牌很花俏的汽車旅館。那個霓虹燈的顏色不適合我們的年紀,我遲疑了一下,嘴唇微微發抖地說:「下次去你家──。」當他有點受傷的視線投向路上的黑暗時,我在心裡發誓,我一定要和他結婚。
翌日深夜,車禍突如其來地發生在我身上,我和其他人一樣毫無心理準備。在沒有人的十字路口,我在綠燈號誌底下邁開步伐,一輛闖紅燈車子的車頭燈帶著驚人的撞擊聲衝了過來。車身撞到了我的腳、我的臉,我倒在路上。開車的男子並不是一個殘忍的人,他沒有把我棄置在路上逃逸,而把昏迷的我送去他朋友的醫院,讓我在那裡接受了治療。翌日早晨,我在病房中終於醒來,醫生告訴我:「你的右腳、右顎骨和鼻樑撞斷了。」當醫生對我說「右腳的骨折一個月就可以恢復」時,我問他臉上的傷多久會痊癒。醫生避開我的視線,沒有回答。我隔著繃帶摸了摸右顎骨,好像摸到熔鐵般的灼熱頓時傳遍了全身,我大聲尖叫,卻不知道那就是疼痛。我的臉上不僅有兩處骨折,右側臉頰也有三公分左右的外傷。這場突如其來的車禍,改變了我的容貌,更改變了我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