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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皇冠大眾小說獎入圍作品之一的《鬥法》,幾乎獲得評審一致性的評語:『可讀性高。』這部以台灣民間的風俗迷信為主軸的小說,充滿了刺激的驚悚恐怖感,十分引人入勝,如果在半夜閱讀,可能會讓人又害怕,又忍不住想發抖的看下去吧。不過《鬥法》的作者月藏,本人可一點也不古怪,不但外表時尚,個性也非常幽默風趣,目前在動畫公司擔任編劇企畫的月藏,背後有著什麼樣的精采故事呢?
●為了漫畫,拒絕聯考
1976年生,在高雄眷村長大的月藏,從小喜歡畫漫畫,到了高三時,就已經在漫畫雜誌上刊載自己的創作。由於國、高中都是唸升學為主的學校,高中讀的還是第二類組,月藏說:『雖然我成績不錯,但唸書唸得很辛苦,升上高三後,我就想:「天哪!難道大學四年也要過得這麼辛苦嗎?」加上那時覺得畫漫畫很神氣,所以就決定:我不要去考聯考!』
在瞞著家人的情況下,月藏成為全校唯一沒去考大學的人,他的父親是地方士紳,爺爺也是有學問的人,所以一直希望孩子們能在唸書上有點成績,但萬萬沒想到——他居然化身『拒絕聯考的小子』!月藏有點不好意思的笑:『我們家很少罵小孩,印象中爸媽也沒吵過架,當我爸知道之後的一個月,每天都喝到爛醉才回家,所以我知道他是真的很生氣。』
月藏回憶說,剛到台北做漫畫助理時,只能睡頂樓加蓋的房間,窮到沒錢買冷氣跟電風扇:『以前在家裡算是過得不錯,從沒想過真實世界竟然是這樣子。』不過一段時間後,月藏的父親有天終於忍不住了,『捏造』了朋友結婚的理由跑上來台北,再假裝『順路』經過月藏住的地方,『事實是帶錢來給我啦。』他笑著說。
有趣的是,後來同學跑來跟他炫燿:『讀大學真是超好玩的啦!』讓月藏非常驚訝『什麼?原來大學是好玩的地方?』據說這件事在當時,的確有讓他後悔了一下下……
- 工作經驗:一切是謎
雖然有著滿腔熱血,想在漫畫創作上有所發展,但礙於國內漫畫產業萎縮,後期甚至缺乏空間發表作品,於是月藏決定轉戰跑道,到遊戲、動畫業界發展(不過他強調,他到現在還持續在創作漫畫,從沒放棄過)。很妙的是,那時候人家請他去某遊戲公司當視覺監製,『但其實我也不知道要幹什麼,』他說:『我沒有平面設計的經驗,不會用排版設計軟體,可是他們每天就會把設計好的版面拿來給我,看哪邊有缺什麼。』
工作了一陣子後,月藏決定回高雄當SOHO族,做網路動畫的接案,『我也搞不清楚自己在幹嘛,結果第一次做3D動畫,就得了一個國際的獎,用的成本還超低。』
因為某些契機,約兩年前,月藏又回到台北的動畫公司當上班族,他說,同事常會聊到外國的某某動畫學院或是製片公司,『並且習以為常的用英文說那些公司的名字。』問題是,他一家都沒聽過,只好在大家熱烈討論時插嘴:『請問剛剛那家×××是什麼?』據說這時全場會愣住,不過大家還是會很親切的解釋給他聽。面對自己誤打誤撞的職場人生,他笑嘻嘻的說:『我也不知道怎麼解釋耶,這一切都是謎啊。』
(編註:別聽他搞笑,其實他可是得過不少動漫獎項,厲害得很呢)
●寫作契機:紀念三十
而一路都在畫漫畫的月藏,為何又轉入了小說創作的跑道呢?(這一次的回答,就不是謎了。)
『漫畫圈裡的朋友會互相幫忙,例如能言善道的人,會去跟出版社談合作,我的話就是把故事腳本寫出來,讓朋友可以改編成漫畫。』這成了月藏在寫作上的首次經驗,而且還讓他覺得:『哇!用寫的好像比用畫的快耶!』
至於創造《鬥法》的契機,也很有趣:
『當初是我在高雄跟姪子玩,我突然想到:他的叔叔我啊,其實是個怪物!我姪子是一個正義使者,長大後就會打敗我,把我大義滅親!我想這可以拿來當短篇單元劇的故事,不過只是想想,沒有真的動手。』
直到有一天,月藏發現自己即將邁入三十大關,覺得好像該做些事來紀念,『像有些人滿幾歲時會跑去高空彈跳,或是去喝酒,對我來說,就是把一篇小說寫完,然後去投一個比賽。』他說。
雖然創作過漫畫腳本,但總體而言,月藏在寫小說方面沒有太多經驗,他說自己是在一種『本人也不知道故事到底會如何發展』的情況下在寫作的。每次人家問他:『那接下來呢?』他就會理所當然的回答:『我也不知道耶!』
當《鬥法》寫到一半時,他真的想不出來了,『就先把它丟開不理,去過我快樂的人生。』他說。結果這一『快樂』,就是半年,直到截稿時間快到了,月藏心想:『再不把它寫完,我大概一輩子也不會完成這部小說吧?』於是下班後,便回家乖乖寫作,截稿前幾天還特地跟公司請假,一口氣把小說趕完。
月藏說:『寫小說那陣子,我正在忙一堆有的沒的,所以中間的過程已經想不大起來,只記得寫完後,跑去買了一台噴墨印表機,趕快印一印、寄一寄,加上我有漫畫家的習慣,稿子交出去後就再也不理它,要繼續進行下一個創作,於是我就忘記這件事了……
『直到前陣子,我朋友跟我說《鬥法》入圍了,我才趕快上網去看消息,那感覺還奇妙的,我覺得評審對我的評價也滿妙的,感覺他們好像集團觀看了「玫瑰瞳鈴眼」似的。』(編註:一齣集怪力亂神、懸幻奇情於一身的電視單元劇節目)
●未來願景:想逗樂你!
一直都在動漫業界工作的月藏,並不像一般『搞創作』的人,似乎會在無形間自喻為藝術家,他不但一點架子都沒有,想創作的目的也很簡單:『我覺得自己就是一個娛樂產業的工作者,希望可以做一些東西,讓讀者、觀眾看了有興趣,可以調劑生活、打發時間,總之,我就希望可以逗樂你!』
當提到《鬥法》的閱讀娛樂性真的很高,連評審南方朔也稱讚他『這種新派的靈異魔怪小說……未嘗沒有可能開創出「台灣式史蒂芬•金」的路數』時。
月藏做出幽默的表情,半搞笑半認真的說:『那是因為我就真的很「大眾路線」啊,我要保持這個最高指導原則!要做到老少咸宜!』
由於美國驚悚大師史蒂芬•金的小說經常被拍成戲劇,本尊也時常在戲中演一角,忍不住問月藏,要是《鬥法》將來被改編成戲劇,他最想演誰呢?只見身高180公分,體重卻只有60公斤的月藏,『故作』理所當然的口氣說:『當然是演叔叔啊!因為我描述他就是個瘦乾巴的人,我來演,最合適了!』
(採訪撰文◎葉青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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