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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清查林羽馥當天從興隆路回家途中行經地點沿途監視錄影帶的工作終於告一段落。
經過員警查訪,咖啡廳老板娘跟當天在場的打工學生都證實:林羽馥在奪門而出前,舉止神態都十分正常。而田文琳跟咖啡廳老板娘、工讀生也互不認識,因此排除了林羽馥在咖啡廳內被人下毒的可能。
而林羽馥在從咖啡廳奪門而出後到48號停車位這段不到五十公尺的路途,除了人來人往,不太可能在眾目睽睽下下毒之外,警方也查訪了沿途店家的監視錄影,證實林羽馥除了在48號車位旁嘔吐時,白佐國檢察官及雞蛋糕老板娘曾經趨前探問之外,並沒有與其他人有直接或間接的接觸,因此也排除了她在這段路程當中被下毒的可能。
而林羽馥在上車駛離48號停車格之後,到回到住處地下停車場停妥車、走到電梯前的這段時間,經過警方清查沿途的監視器,也都沒有發現林羽馥曾經接觸任何一個人。而大樓電梯的監視錄影帶雖然還是沒找到,但根據看過影帶的偵辦員警王凱及大樓總幹事的共同說法:林羽馥七月一日是踏著歪斜的腳步走進空無一人的電梯,而那趟電梯是從地下二樓直抵林羽馥八樓住家樓層,中間沒停過。
換言之,警方整個錄影帶的清查、搜證工作進行得十分完整,也等於間接證實林羽馥應該是在七月一日當天回家後才吸的毒。
「之後呢?」聽完警方的簡報後,周湘若隨即提出自己的看法:「有沒有可能林羽馥回家後到死亡的這段時間有人造訪?」
「這我就沒辦法確定了,」負責簡報的警官說。「除非找出當天的電梯監視錄影帶。」
除了電梯錄影帶,就沒有其他替代方案了嗎?周湘若不信邪的吸了口氣,暗自決定晚一點親自走一趟林羽馥住處大樓。
「以上就是今天的簡報重點。」警官看著白佐國。
「鑑識科那邊的進度如何?」白佐國問道。他親自勘驗過林羽馥住處,現場跟發現林羽馥屍體當天並沒有太大差異,灰塵甚至都還停留在原來的地點。林羽馥父母除了拿了些資料給周湘若動過部份地方外,現場並沒有遭到太多的破壞。唯一他不確定的,就是當天他跟周湘若抵達林羽馥住處前,員警處理林羽馥屍體時,可能因為把該案當意外處理而大意破壞現場跡證的可能。
「就我所知,鑑識科已經加班在趕工了,但……」警官搖搖頭:「情況可能不太樂觀,您也知道的,採證當天離案發時已經有段距離,很多跡證都已經被破壞……」
警方的清查監視錄影帶簡報結束後,周湘若立刻驅車趕赴林羽馥住處。
林羽馥住宅社區總共有五棟大樓,大樓與大樓間由地下停車場相連,停車場入口是鐵捲門,雖然沒有警?看守,但車輛行經後三分鐘內若未按搖控器關門且無其他車輛或人員行經,鐵捲門會自動關閉。因此進入社區的途徑除了鐵捲門之外,就只有一樓警衛室看守的大門。
周湘若走到林羽馥住處所在的E棟大樓樓梯間,由大樓最底層的地下三樓循著階梯往上走,地下三樓一直到一樓的轉角處都有錄影監視器對準路口拍攝,但一樓以上就沒有裝設監視器了,一直到林羽馥住處所在的八樓,由於是頂樓,因此也在樓梯口加裝了一隻監視器監控由頂樓進出的動靜。周湘若研究了一下八樓監視器的畫面。應該照得到從七樓走樓梯上來的人的畫面,她心想,拿出紙筆記下監視器編號,然後游目環顧了一下四週。這棟樓每層只有三戶,算是相當單純的環境。但……還是問一下其他兩家住戶的背景好了,她決定。
周湘若抵達時一樓警衛室時,值班的大樓總幹事正在講電話,周湘若無聊的看著總幹事正前方玻璃窗上蓋著管委會戳章的出租廣告。
B3-053平面車位、E棟七樓二房出租,聯絡電話0923765893彭小姐。
「那是我們給住戶一個便民的措施,蓋了管委會戳章後可以在這裡貼一個禮拜。」總幹事掛了電話後主動跟周湘若解釋道。總幹事是個五十幾歲,看起來很熱心的歐吉桑。「貼這邊住戶進出都看得到,車位比較好租出去,不過……」他頓了頓。「我看短期內E棟七樓恐怕很難租得出去了。」
「怎麼說?」
「樓上出了命案啊,我聽屋主彭小姐說,原先的租戶好像就是因為覺得怪怪的所以沒再續租,妳也知道的,房子最怕出命案,我看林小姐那間屋子以後要賣可能價錢也不會太好。」
「這棟樓有很多出租戶嗎?」
「沒有,只有彭小姐這一戶,她先生調去台南二年,全家一起跟著搬過去,房子才會出租,多少貼補一下房貸。」
「八樓的住戶呢?住了多久?」
「八樓?喔~很久了,八樓這三戶的住戶都是第一批搬進來的,包括林小姐都是,住了三、四年有哦。」
「林小姐平常跟鄰居往來情況如何?有沒有跟鄰居起過衝突?」
總幹事搖搖頭。「基本上我們這邊的住戶都還蠻單純的,而且林小姐對人都很客氣,我在這邊二、三年了,沒聽說過她跟誰有衝突。」
「那麼她的往來狀況呢?有沒有比較奇怪一點的訪客進出?」
「沒有,除了她父母,大概就都是些朋友,看起來都很單純。」
「林小姐七月一日回家後有訪客嗎?」
「妳等一下。」總幹事拿出訪客登記簿用手沾了一下口水翻到七月一日當天。「我這邊沒記錄。」他說。
「但那不表示她沒訪客吧?我的意思是,她有可能直接幫訪客開了門讓訪客自行上樓?」
「理論上應該不會。」總幹事說。「我們有一位對門禁管理要求很嚴苛的主委,除非我剛好離開座位,否則原則上應該是不會發生妳剛剛說的那種情形。」
「那麼你七月一日下午二點到七點間有離開過座位嗎?」
總幹事為難的笑了笑。「檢察官,那已經是好幾個禮拜前的事了,我哪記得,你們不是有我們的電梯監視器錄影畫面嗎?看那個是最準的啊。」
周湘若回到辦公室調閱了E棟大樓八樓樓梯間七月一日當天中午十二點到晚上九點的錄影監視畫面,畫面顯示那段期間沒有人從七樓上來或頂樓下來。
換言之,這段期間若有人曾經進出林羽馥家,唯一的兩條途徑一是坐電梯,二是由隔壁鄰居家進出;但周湘若已經確認過這兩戶鄰居當天都有人在家,並且一整天沒有訪客,而且一戶是大學教授、一戶是公務人員,交往都極為單純。
那麼剩下還不能確定的就只有電梯這條途徑了。周湘若懊惱的心想。繞了一大圈最後還是指向那捲關鍵的電梯監視錄影帶!
錄影帶在哪兒?老實說,周湘若有很強烈的直覺:金浩根本沒將錄影帶交出去,但她能怎麼做?林羽馥案從頭到尾都沒起訴,金浩沒有依證物保全程序跑流程頂多只能說他行事草率,不能拿行政處份壓迫他交出錄影帶。周湘若攤坐在椅子上思索著各種可行方法卻頹然發現,如果要透過合法管道,幾幾乎乎是可以確定拿金浩一點辦法也沒有。她看著桌上的錄音筆,那天那段金浩輕佻的對話派得上用場嗎?機率不大,周湘若迅速判斷情勢,而且沒弄好搞不好惹毛金浩,自己立場上也站不住腳:執法人員知法犯法,恐嚇的對象還是在職檢察官,這麼兩光的事蹟搞不好還會登上各大媒體頭條。周湘若搖了搖頭,拋開這個恐怖的想法。但……除此之外還能怎麼辦?她覺得自己像極了被關在籠子裡的猛獸,走過來、走過去碰到的都是鐵條,眼睜睜看著外面花花綠綠的世界,卻始終找不到缺口跨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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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佐國檢察官坐在椅子上雙手交疊在腦後抬頭看著牆上的白板。一個念頭閃過他腦海:林羽馥在賴赫哲意外發生三年後才到普樂開發任職,如果這裡頭真的另有隱情,那麼,在她2005年2月18日到職前一定有什麼事件或狀況引發她做這件事的動機。那會是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