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試閱
在國外,對人說「中國古典小說跟中國畫──應當說『詩、畫』,但是能懂中國詩的人太少──與磁器一樣好,」這話實在說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寫小說的,更有「老王賣瓜,自賣自誇」之嫌。我在美國中西部一個大學城裏待過些時,知道紅樓夢的學生倒不少,都以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舊家庭裏表兄妹的戀愛悲劇。男生就只關心寶玉這樣女性化,是否同性戀者。他們雖然程度不齊,也不是沒有鑒別力。有個女生長得不錯,個子不高,深褐色的頭髮做得很高,像個富農或是商家的濃妝少婦,告訴我說她看了《秧歌》,照例讚了兩句,然後遲疑了一下,有點困惑的說:「怎麼這些人都跟我們一樣?」我聽了一怔。《秧歌》裏的人物的確跟美國人或任何人都沒什麼不同,不是王龍阿蘭洗衣作老闆或是哲學家。我覺得被她一語道破了我用英文寫作的癥結,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紅樓夢一出,就有許多人說是拙劣的續書,但是到本世紀胡適等才開始找證據,洗出紅樓夢的本來面目。五六十年了,近來雜誌上介紹一本《紅樓夢研究集》:「本書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著重考據的研究方式,……」拙作〈紅樓夢未完〉赫然在內,看了叫聲慚愧。也可見一般都厭聞考據。裏面大部份的文章仍舊視程本為原著,我在報紙副刊上也看到這一類的論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學生或研究生的課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態度。──也許也是因為研究一個未完的著作,教學上有困難。──有一篇罵襲人誘惑寶玉,顯然還是看了程本竄改的第六回,原文寶玉「強襲人同領警幻所授雲雨之事」,程甲本改「強」為「與」,程乙本又改「與」為「強拉」,另加襲人「扭捏了半日」等兩句。我們自己這樣,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譯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譯本也還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冊,二十六回,後四十回的狐狸尾巴還沒露出來。彌羅島出土的斷臂維納斯裝了義肢,在國際藝壇上還有地位?
我本來一直想著,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聽見專研究中國小說的漢學家派屈克‧韓南(Hanan)說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兩個不相干的人寫的。我非常震動。回想起來,也立刻記起當時看書的時候有那麼一塊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實那就是驢頭不對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遊東京,送歌僮,送十五歲的歌女楚雲,結果都沒有戲,使人毫無印象,心裏想「怎麼回事?這書怎麼了?」正納悶,另一回開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鑽出了隧道。
我看見我捧著厚厚一大冊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間裏。
「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來歲的人的肩膀。
這兩部書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紅樓夢。紅樓夢遺稿有「五六稿」被借閱者遺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時間機器飛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來搶回來。現在心平了些,因為多少滿足了一部份的好奇心。
收在這集子裏的,除了〈三詳〉通篇改寫過,此外一路寫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沒去改正前文,因為視作長途探險,讀者有興致的話可以從頭起同走一遭。我不過是用最基本的邏輯,但是一層套一層,有時候也會把人繞糊塗了。我自己是頭昏為度,可以一擱一兩年之久。像迷宮,像拼圖遊戲,又像推理偵探小說。早本各各不同的結局又有「羅生門」的情趣。偶遇拂逆,事無大小,只要「詳」一會紅樓夢就好了。
我這人乏善足述,著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歡什麼,確實什麼都不管──也幸而我的興趣範圍不廣。在已經「去日苦多」的時候,十年的工夫就這樣摜了下去,不能不說是豪舉。正是:
十年一覺迷考據,
贏得紅樓夢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