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試閱
同回寫尤氏無法阻止賈璉娶尤二姐,「況他與二姐本非一母,未便深管,」又似是同父,那就還是異母妹。
第六十四、六十七兩回,一般認為不一定可靠,但是第六十四回上半回有兩條作者自批,證明確是作者手筆。矛盾很多,不止這一處。追敘鮑二媳婦吊死的事,「賈璉給了二百銀子,叫他另娶一個。」二百兩本來是給他發送的,許他「另日再挑個好媳婦給你」,指丫頭擇配時指派。又此回說張華遭官司破家,給了二十兩銀子退親。第六十八回說張華好賭,傾家蕩產,被父親逐出,給了十兩退親。
周汝昌排出年表,證明書中年月準確異常。但是第六十四回七月黛玉祭父母,「七月因為是瓜菓之節,家家都上秋季的坟」,是七月十五,再不然就是七月七。接著賈璉議娶尤二姐,初三過門,當是八月初三。下一回,婚後「已是兩個月的光景」是十月初。賈珍與尤三姐發生關係,被她鬧得受不了。然後賈璉赴平安州,上路三日遇柳湘蓮,代三姐定親。「誰知八月內湘蓮方進京來」。那麼定親至遲是七月。怎麼三個月前已經是七月?
周汝昌根據第六十九回,臘月尤二姐說嫁過來半年,推出婚期似是六月初三,認為第六十四回先寫七月,又退到六月,是「逆敘」。書中一直是按時序的。
第六十七回最成問題,一條脂批也沒有。但是寫柳湘蓮出家,「不知何往,暫且不表。」可見還有下文,伏落草。甄士隱「好了歌」「後日作強梁」句下批「柳湘蓮一干人」。又寫薛姨媽向薛蟠說:「你如今也該張羅張羅買賣,二則把你自己娶媳婦應辦的事情,倒早些料理料理。」到第七十九回才由香菱補敘,上次薛蟠出門順路探親,看中夏金桂,一回家就催母親央媒,一說就成。這樣前後照應,看來這兩回大體還是原著,可能殘缺經另人補寫。是較早的稿子,白話還欠流利,屢經改寫,自相矛盾,文筆也差。這部書自稱寫了十年,其實還不止,我們眼看著他進步。但看第二回脂批:「語言太煩,令人不耐。古人云『惜墨如金』,看此視墨如土矣,雖演至千萬回亦可也。」也評得極是。
乾隆百廿回抄本,前八十回是脂本,有些對白與他本稍有出入,有幾處更生動,較散漫突兀,說話本來是那樣的。是時人評約翰‧俄哈拉(John O,Hara)的「錄音機耳朵」。百廿回抄本是拼湊的百衲本,先後不一,筆跡相同都不一定是一個本子,所以這幾段對白與他本孰先孰後還待考。如果是後改的,那是加工。如果是較早的稿子,後來改得比較平順,那就太可惜了,但是我們要記得曹雪芹在他那時代多麼孤立,除了他自己本能的判斷外,實在毫無標準。走的路子是他漸漸暗中摸索出來的。
書中纏足天足之別,故意模糊。外來的妙玉香菱,與賈赦賈珍有些姬妾大概是小腳。「家生女兒」如鴛鴦與趙姨娘──趙氏之弟趙國基是榮府僕人──該是天足。晴襲都是小家碧玉出身,晴雯十歲入府,想已纏足未放。襲人沒提。
寫二尤小腳,因為她們在親戚間是例外,一半也是借她們造成大家都是三寸金蓮的幻覺。同時也像舞台上只有花旦是時裝踩蹻──姐妹倆一個是「大紅小襖」,一個是「紅襖綠袴」,純粹清裝──青衣是古裝,看不見腳。一般人印象中的釵黛總是天女散花式的古裝美人,忘了寶玉有根大辮子。作者也正是要他們這樣想。倘是天足,也是宋明以前的天足,不是滿洲的。清朝的讀者當然以為是小腳,民國以來的讀者大概從來沒想到這一點,也是作者的成功處。
〈琉璃世界白雪紅梅〉一回,黛玉換上羊皮小靴,湘雲也穿鹿皮小靴。兩次都是「小靴」,彷彿是小腳。黛玉那年應當只有十二歲,湘雲比她還小。這裏涉及書中年齡問題,相當複雜。反正不是小孩的靴子就是寫女靴的纖小。
黛玉初出場,批:「不寫衣裙妝飾,正是寶玉眼中不屑之物,故不曾看見。」寶玉何嘗不注意衣服,如第十九回談襲人姨妹嘆息,襲人說:「想是說他那裏配穿紅的。」可見常批評人不配穿。
作者更注意。百廿回抄本裏寶釵出場穿水綠色棉襖,他本都作「蜜合色」,似是後改的。但是通部書不提黛玉衣飾,只有那次賞雪,為了襯托邢岫烟的寒酸,逐個交代每人的外衣。黛玉披著大紅羽縐面,白狐裏子的鶴氅,束著腰帶,穿靴。鶴氅想必有披肩式袖子,如鶴之掩翅,否則斗篷無法繫腰帶。氅衣、腰帶、靴子,都是古裝也有的──就連在現代也很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