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寫作
我從何處開始?
我的第一本小說是在四十六到四十八歲之間寫成的,書名就是《玫瑰的名字》。我無意在這裡討論寫作這第一本小說背後的(我該怎麼說,存在主義意義上的?)動機:動機其實有好幾個,而且我認為,想寫小說的渴望本身便足夠是項動機。
《玫瑰的名字》的編輯在接觸作家的時候會問的許多問題,其中包括下面這項:在文本成形的過程中,我們會經歷哪些階段?這個問題言下之意是寫作是要歷經數個階段的。通常比較外行的訪談者會一直把重點放在以下這互相矛盾的信念上面:其一,一篇我們稱為創作性的文本幾乎是在靈感勃發的神秘興頭上即時發展起來的;或者,其二,作家遵循一套步驟,好像一組他們希望能探知的規則。
沒有什麼所謂的一套步驟,或者說精確些,其實有太多套,各不相同而且彈性極大;也沒有所謂靈感勃發的興頭。比較中肯的說法是,起先會有一個初始的想法,而且在一步一步漸漸發展的過程中是有非常明確的階段的。
我的三本小說所源自的種子概念其實不過是一個意象:正是這個意象攝住了我並令我想要勇往直前。《玫瑰的名字》誕生是因為我腦海中浮現一位僧侶在圖書館裡被謀殺的景象。我在《〈玫瑰的名字〉之反思》中寫道:『我當時想要毒殺一位僧侶』,這個帶有挑釁意味的語句被人按照字面上的意義加以理解,造成後續人家的競相提問,為什麼我想犯下這種罪行。可是我壓根就完全沒有毒殺僧侶的意思(而且的確也從未幹過這種勾當):只是一位僧侶在圖書館閱讀時被人毒殺的景象在我腦海逡巡來回、不肯離去。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受到英國傳統偵探小說理論的影響,也就是說作品裡必須描述附近發生了一樁謀殺案。也許我是重新走回自己十六歲那時候所經歷過的情緒脈絡:有一次我到修道院裡靈修,當我散步經過哥德式和羅馬式的迴廊,走進一間幽暗的圖書館裡面時,我發現攤在閱讀架上那本《聖徒行傳》裡記載,除了一位原先我就知道的、祝日是三月四日的『真福安伯托』,還另有一位生前擔任主教的『聖溫貝托』,而他的祝日則是九月六日,據說還曾經在森林中令一頭獅子信起了基督教。然而我們可以想見,在那時候,當我將垂直攤開在我面前的厚冊逐頁翻尋下去的時候,周遭那片死寂,只有透過半透明鑲在尖頂拱窗的玻璃照射進來的光束,當時我內心感受到的是一股不尋常的騷動。
到底是不是這樣我不清楚。但重點是那幕景象,也就是在閱讀時遭人謀害的僧侶,在某個時間點上要求我在它周遭建立起圍繞著它的東西。至於其他的接著就一點一點慢慢加進來了,為的是要讓那核心景象產生意義,包括將故事背景設定在中世紀的決定。起先我認為故事的背景應該發生在我們當代;接著我又決定,既然我知道而且也喜歡中古世紀,那麼何不拿它來當作我這故事的背景?其他的東西便逐漸慢慢自動就位,在那過程裡面,我閱讀資料、搜尋相關圖像、打開堆積二十五年有關中世紀資料的卡片櫥櫃,而當初寫卡片的動機是完全和文學創作毫無關聯的。
至於《傅科擺》,事情就比較複雜了。我必須著手尋找那個核心景象,或者更精確些,那兩個核心景象,好像一位心理分析家從病人斷斷續續的記憶以及殘缺不全的夢境片斷中逐漸重建起他的秘密。起初我只感覺到一種焦慮:我在心裡對自己說,我已經出版過一本小說,我生命中的第一本小說,但也許也是最後一本,因為我有一種感覺:我已經把所有我喜歡的和令我興致勃勃的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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