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萊辛巴赫瀑布
當真有人相信在萊辛巴赫瀑布發生的事嗎?相關的報導有許多,可是我總覺得少了點什麼──說得直白一點,就是少了真相。就拿《日內瓦雜誌》和路透社來說好了。我從頭到尾讀了個遍,這可不是容易的事,因為二者都像大多數的歐洲刊物一樣,枯燥無味,乏善可陳,彷彿報導新聞是勉為其難,而不是因為他們想讓你知道一些事。而他們究竟是告訴了我們什麼?他們說夏洛克.福爾摩斯和他的死敵詹姆斯.莫里亞蒂教授(社會大眾到現在才知道有這號人物)在此相遇,雙雙死亡。哈,瞧這兩大媒體寫的,活像他們是發生了車禍似的,連頭條都下得平淡無味。
可是最讓我困惑的是約翰.華生醫師的敘述。他把事情始末都發表在《岸邊雜誌》上,從一八九一年四月二十四日他的診所門響起敲門聲寫起,再述及他到瑞士的旅程。我極為感激這位醫師將福爾摩斯這位大偵探歷年來的涉險、探秘、回憶、案件等等詳實記錄。我坐在我的雷明頓二號改良型打字機前(當然是美國人的發明),著手這樁艱鉅的任務,我知道我可能力有未逮,無法像華生醫師一樣從頭到尾都達到敘事精確、趣味橫生的標凖。可是我不能不自問:他怎麼會錯得那麼離譜?他怎麼會忽略了那麼明顯的矛盾,即便是最魯鈍的警察都能一眼察覺?羅勃特.平克頓常說謊言就像死了的草原狼,越是不處理,味道就會越臭。換作是他,他一定會第一個說萊辛巴赫瀑布的事臭氣熏天。
如果我有些太過激動,請讀者諸君見諒,可是我的故事──這一篇故事──就是由萊辛巴赫瀑布開始的,倘若不仔細推敲事實,後續部分就無法言之成理。喔,對了,我是誰?好教讀者知道,我叫弗瑞德瑞克.切斯,是紐約平克頓偵探社的資深調查員,而且我是生平第一次來到歐洲,這一次也可能會是最後一次。我的長相?嗯,要一個人描述自己,不是容易的事,不過我會有話直說,我得說我不會說自己是個英俊小生,我的頭髮是黑色的,眼珠是一種冷漠的褐色。我的體型瘦長,雖然才四十出頭,卻被人生丟給我的種種挑戰弄得漸露老態了。我未婚,有時我會擔心這一點會由我的衣櫃洩漏,因為打開一看,裡頭的衣服都相當老舊。如果房間裡有十來個男人,我會是最不可能開口說話的,我的天性如此。
我在後來公諸於世的「最後一案」發生之後五天就來到了萊辛巴赫瀑布。我們現在也都知道了,壓根就不是什麼最後,所以現在要解決的就是那個案子了。
好,從頭來吧。
夏洛克.福爾摩斯,這位有史以來最優秀的顧問偵探因為人身受到威脅而遠遁瑞士。而華生醫師,他比任何人都了解福爾摩斯,誰說福爾摩斯的壞話他都聽不進去,也不得不承認這一次福爾摩斯落居下風,身陷絕境,無力回天。我們能怪他嗎?他一個早晨就遭到三次以上的攻擊,他差一點就在韋爾貝克街被一輛雙馬貨車撞上;他險些在維爾街被屋頂拋下來的磚頭砸中,而且就在華生醫師家的大門外,他發現自己被某個人以大頭棒伏擊,我們能怪他逃走嗎?
能。他其實還有好幾種的選擇,我實在不能不納悶福爾摩斯先生的腦袋是怎麼想的。當然啦,在我讀過的故事裡,他一向並不以提供消息為樂(害我連一次結局都沒猜對過)。言歸正傳。第一個問題是他憑什麼覺得跑到歐陸會比在家裡安全?倫敦就是一個龍蛇雜處、多采多姿的城市,而且他極為熟稔,再者他也透露過他有許多窟(「五處小小的避難地。」華生說)分散在倫敦各區,唯有他一個人知道。
他大可喬裝改扮。事實上他也確實喬裝改扮了。就在隔天,華生抵達維多利亞車站後不久,就注意到有名義大利教士在和搬運工爭論,華生甚至還過去提供協助。後來老教士進了火車車廂,兩人對面而坐,幾分鐘後華生才認出是他的朋友。福爾摩斯的易容術是如此高明,大可在未來三年假扮天主教神父,瞞過所有的人。他大可進入某家義大利修道院。夏洛克神父……想必出乎他的敵人的意料之外。他說不定還能繼續研究他的其他興趣,比方說養蜂。
可是,福爾摩斯捨此不圖,卻倉皇逃遁,而且還要求華生陪他一起走,為什麼?最低能的罪犯也料得到一個到哪兒,另一個就會跟到哪兒。可別忘了,我們在談的這個罪犯並不是什麼普普通通的小流氓,他可是犯罪大師,連福爾摩斯本人都對他敬畏三分,打死我也不相信他會低估莫里亞蒂。常識告訴我他一定是在玩什麼遊戲。
夏洛克.福爾摩斯周遊坎特伯雷、紐黑文、布魯塞爾、施特拉斯堡,並未隱匿行蹤。在施特拉斯堡,他收到倫敦警方的電報,通知他莫里亞蒂的黨羽皆已落網。但後來證明並非如此。某個關鍵人物成了漏網之魚──請原諒我這個說法用得很沒腦筋,因為那條大魚,也就是塞巴斯蒂恩.莫蘭上校,壓根沒游近這張網過。
順帶一提,莫蘭上校這位歐洲一等一的狙擊手,是平克頓偵探社裡大名如雷灌耳的人物。其實,在他的生涯後期,他的名號傳遍了地球上所有的司法機構。有次他在印度拉加斯坦,短短一週內就撂倒了十一頭老虎,這樣的成績讓同行的獵人撟舌不下,當然也惹火了皇家地理會的會員。福爾摩斯稱他是倫敦第二號危險人物──尤其可怕的是他的動機完全是金錢。以阿碧嘉.斯圖爾特太太命案為例,這位廣受尊重的寡婦在洛德打橋牌時頭部中彈而亡,而他殺人僅僅是為了付清積欠巴格特爾紙牌俱樂部的賭債。福爾摩斯讀電報的當時,莫蘭就在一百碼之外,坐在旅館露台上喝著藥草茶,未免也太奇怪了。嗐,不過他們兩人很快就會再見面。
福爾摩斯再從施特拉斯堡到了日內瓦,待了一週,探索白雪皚皚的群山,造訪漂亮的隆河峽谷。華生對這一段小插曲的描述是「令人神往」,換作是我在那種情況下就寫不出這四個字來,不過我想我們也只能佩服這兩個人,這兩個有過生死交情的朋友能夠在彼此的陪伴下臨危不亂。福爾摩斯仍擔心自己的安危,後來又發生了一件意外,他順著水色鋼灰的道本尼河的岸邊小徑而行,險些被山上滾落的巨石砸中。他的嚮導是當地人,跟他保證這類的意外在當地相當常見,我也採信他的說法。我查過地圖,也算過距離,依我看來,福爾摩斯的敵人早已先他一步,在終點等著他抵達。即便如此,福爾摩斯也深信他又一次遭到攻擊,因而一整天都焦躁不安。
最後他來到了阿爾河的邁林根村,跟華生投宿在「大英旅館」,客棧老闆彼得.斯太勒原在倫敦的格羅夫納旅館當侍應生,就是他建議福爾摩斯到萊辛巴赫瀑布一遊,因此瑞士警方有一陣子也懷疑他被莫里亞蒂收買──由這一點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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