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米在搖滾樂團玩電吉他,有些基本錄音設備,看我們成天沒什麼目的練,就建議我們不如把練得像樣的曲子錄下來。安祖覺得這個點子很棒,開學後,他可以聽我們的音樂解悶。
連續幾天我們一共錄了二十多首,死要錢的吉米把我們的音樂錄好,製成電腦檔案,再以一首十元賣回給我們,簡直敲詐。他委屈的解釋:
『我和你們耗了一整週,有些歌又悶又長,又不是一次就錄成,左一遍、右一遍,還得不時忍受你們那些兒童不宜的肉麻場面,十元還嫌,外面最簡單的錄音室租一小時就是五十元。』
安祖卻覺得有理,就大方的全買了回來。也難為吉米,有些曲子我們錄了好幾次才成,像〈VOCALISE〉,怎麼彈都不對味,那股淒涼的美就是再也出不來。吉米把它們燒成CD,我們一人一張,取名『THE DUET,2003』,用安祖那把琴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