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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之名
我們在很多國外報章雜誌讀到,國際間都害怕輪到義大利總理擔任歐盟主席的時刻來臨了。理由很多,而且每一條我們都知道,然而,如果說這些理由令不同國家的公民印象深刻(擔心將來哪天同樣之事會發生在他們國內),在義大利卻反而有相當高比率的公民對這些理由依舊視若無睹。
貝魯斯柯尼的「政權」還表現出其他危機,但我現在只想談論其中一點。首先,我們且先不要把「政權」一詞妖魔化(雖然它動不動就教人聯想起法西斯政權),因為即使是最嚴厲批評政府的人也得承認:貝魯斯柯尼並沒有組織法西斯式的議會、也沒有組織公會,而且不曾命令年輕人穿起黑衫或強迫報社關門。「政權」只是個形容政府形式的中性字眼(比方我們會說哪個國家的政權是民主的、基督教民主式的、共和的或君主的)。
貝魯斯柯尼自有一套執政風格是不爭的事實。在這政府形式的諸多特徵中,我也許應該指出其中危險的民粹傾向。在我的定義中,「民粹」並非歷史意義上的(比方俄羅斯的民粹主義),而是現行的一般意義。如同以前大家談論阿根廷總統裴隆(P’eron)及其他南美洲或非洲的國家領袖。我們要提醒各位讀者,當年貝魯斯柯尼尚未受到免責保護傘庇蔭而遭司法檢控時,便一再挑戰負責審理其案件之各位法官的公信力。他不斷放話聲稱,自己不願被那種只因通過考試成為法官就有資格左右他命運之人審理。
如果我們嚴肅看待這番說詞,那麼同理可證,他要是得了急性盲腸炎或腫瘤,那就應該拒絕外科醫師替他開刀,應該拒絕將小孩託付給學校教師,應該拒絕被憲警逮捕,因為操上述職業之人都只是參加考試進而獲得工作,而不是人民普選推舉出來的。可是貝魯斯柯尼正是以自己的民選身分來對抗那些經由考試獲得合法審判他資格的人。而他所犯的是普通法罪名,本應由司法單位來判斷他是有罪還是清白。
事實上,如果把「人民」看作用來表達單一意志、呈現相同觀感,好比體現道德和歷史的自然定義的話,那麼,這種「人民」是不存在的。實際存在的是理念分歧互異的公民,而民主政體(一如邱吉爾所言,除了其他所有的政體之外,民主政體是最糟糕的政體)的基本精神,便是將國家的統治權交付給獲得絕大多數民意贊同的人。所謂的「贊同」並非「人民」的贊同,而是「大多數人」的贊同。
這個所謂的「大多數人」在比例投票制下並不見得是由總計數字而來,而是由不同選區的民意分佈而來。獲選者依比例在國會中代表其選民。然而,國家並不僅由議會組成,因為其間還存在數不清的「中間團體」,從工業勢力到軍隊,或者報刊業等某些專業群類等等。在大多數情況下,操那些職業的人是透過國家考試而取得資格,而且也不會有人對於他們代表的公權力提出質疑。
再者,國家考試(只要沒有作弊現象,但選舉有可能作弊)保證了從專業角度考量下,中間團體的代表人是有資格行使其職權的。幸虧有這些國家考試,各級學校的歷史教師才有權利證明,貝魯斯柯尼所提到的羅馬城創建者神話「羅慕魯斯和雷慕魯斯」(Romulus et Remulus)是不正確的,而醫療界人士也是透過競試取得資格,才能針對某種藥品的有毒副作用向大眾提出警告。最後一個例子:也是經由一種所謂「自行遴選」的類似競試機制,才使部會首長取得合法地位,因為他們不一定是從國會議員中舉出,有時是根據他們的才幹而獲得青睞。
所謂的「向人民呼籲」其實正好相反,那代表了虛構:不加修飾語的「人民」是不存在的,民粹主義者便是藉口代表全民意志而自創權威形象之人。墨索里尼在羅馬的威尼斯廣場聚集了十萬或二十萬向他鼓掌叫好的人,而這些就好比擔綱飾演「人民」角色的戲子。有心人士也常利用民意調查來造成普獲認同的印象,或者連這個也用不著,只消心血來潮時將「人民」二字掛在嘴上喊喊就好。因此,民粹主義分子將自己的目標計畫與人民的意志混淆,而一旦成功(經常都是如此)便會改變大部分的公民,因為後者已被那假象迷惑,進而認為自己便是民粹主義分子口中的「人民」。
上述便是民粹主義的危險。當它出現在其他國家時,我們很快就能辨認出來並對之憂心忡忡,可是說來奇怪,一旦它在自己國內生根茁壯時,大家卻反而視而不見。有些危機也許當局者迷,在外國人眼中反倒看得真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