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啊,真的是沒想到

  • 作者:苦苓
  • 出版社: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
  • 出版日期:2017/06/12

  • 定價:280元
  • 優惠價:79221
  • 優惠期限:2025/12/31止

  • ISBN:978-957-33-3304-3
  • 系列:苦苓作品
  • 規格:平裝/224頁/14.8x21cm/普通級/黑白印刷
  • 分類:散文/心靈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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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第一本著作



既然寫了詩當然希望有人看,我們又不像羅智成有那麼多「天使」聆賞他作品,而現代詩除了幾個詩刊根本無處發表,但我們所熟悉的詩刊又是詩壇前輩自創的同人誌,豈容我等輕易「染指」?

那麼再接再厲,辦一本《台大詩刊》如何?好啊!錢呢?沒有!──咦?六個字就讓幻想破滅了,年輕人的夢想果然是非常的泡沫呀!

我心生一計,剛好有位學姊在練隸書,我就把幾十首詩都交給她、做為她「練習」之用,一行行寫出來,那些字比印刷體還漂亮,就省下了排版費,再去找學校附近那些專印校刊、系刊的小印刷店,討價還價,縮衣節食的,一本《李白的夢魘》,我的處女座就此出版了。

雖然出版了但無處發行,一家家書店去問,連讓我們寄賣個一、兩本都不肯,除了簽名送給前輩「指正」的幾本之外,剩下的四百多本(共印五百本,最基本量)堆在小小的宿舍裡,真不知何去何從?

好在詩社招來了不少學弟學妹,那我就耍老大、要求每個人拿個三本、五本去賣賣看,甚至和別的學校詩社聯誼時,也找他們的「新秀」幫忙賣賣書,好像成大的邱一新、北醫的侯文詠也都受過此害──當然他們當時是敢怒不敢言啦!十幾年後再碰到我才敢大聲抱怨。

出了詩集,我卻不想當詩人了,尤其是「這種詩人」。



社會寫實觀



「能忍,就忍住看。」──這是陳映真小說〈麵攤〉的第一句,我這一生都不會忘記。

因為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所謂「社會寫實」的作品,不像以前看的傷春悲秋、或自己寫的不知所云,總之是「不食人間煙火」的作品,我在心中驚歎:「啊,原來文字是可以跟社會、跟人民如此貼近的。」

另一個更大的震撼是:陳映真的小說居然是禁書!我是跟學長借的,為了想保存而去影印時,連影印店的老闆都緊張兮兮的──真慶幸那個時代已經一去不回了!

從此閱讀「禁書」之門大開:從魯迅到老舍到巴金到茅盾到沈從文,以及國內的李敖、柏楊,我逐漸發現了「為民喉舌」的另一種文學觀,這當然也大大影響了我的寫作趨向:我開始寫一些「知道民生疾苦」的散文了。

結果出版的第一本散文叫《只能帶你到海邊》,卻在擔任某一個文藝營導師時,被團員們用來朗誦詩歌:「……只能帶你到海邊,哦,不能帶你到房間」引來哄堂大笑,但這本書的確幫我打開了從事「社會寫實、關懷人性」的另一扇創作大門。

連帶著原來寫的詩也受了影響,我竟然寫起「政治詩」來了,這很夠「反動」吧?所以那一陣子出的書,不是叫《禁與愛》、就是叫《每一句不滿都是愛》,甚至直接命名《苦苓的政治詩》,裡面的第一首詩就叫〈總統不要殺我〉──沒錯!在威權戒嚴時代,我想挑戰一下「禁忌」與「紅線」,問題是在台灣,根本沒有人理會文學,搞了半天,好像只是自己在「寫爽」的而已。

就像劉克襄的名句:「十六歲就參加國民黨,彷彿是生平最丟臉的事」,大家都咋舌叫好,但「有關單位」相應不理,想是料定「詩」對「民眾」毫無影響力可言吧!

反正「方針」既定、「路線」鮮明,我開始以一個文學上的反對者自居,對社會的不公不義,對政府的高壓統治,對人民的憤怒與痛苦,都成了我作品中的重要元素,當然,能順利發表的機會就更少了,你覺得《中央》副刊、《新生》副刊、《幼獅文藝》、《中華文藝》等等會「膽敢」刊出這些作品嗎?

我卻毫不在乎,帶著濃濃的使命感,繼續寫我的政治詩、社會散文,乃至直接批評時政的雜文,心裡信奉著一位諾貝爾獎得主的話:「一般人如果遭逢不公不義而沉默,那可能是不得已;但作家如果遭逢不公不意而沉默,那就是撒謊!」

這股力量讓我堅持下去,直到「小」禍臨頭。

之前在〈教書生涯沒想到〉裡我提過:因為在中學任教,我也寫了不少批判教育制度、校園亂象的散文,如《校園檔案》、《老師有問題》等等,雖然從來沒有像李敖、柏楊的書那樣被公然查禁,但校長也「好心」的給我看過公文:各級學校裡禁看我那兩本書,不得擁有、散播、流傳、借閱……我心中大怒又大喜──怒的是言論自由遭到剝奪,喜的是「總算有人聽到我的聲音了」,管他們愛不愛聽!

但這樣越寫下去,就越覺得「狗吠火車」的無力,不如全力撰寫抨擊時政、批評政客、揭發黑暗、挑戰威權的雜文,那時全台灣也彌漫著一股「革命無罪、造反有理」的呼籲改革的氣息,不少原來寫著風花雪月的年輕作家,也紛紛加入「反對者」的陣營,來勢洶洶,不可遏抑。

甚至在這期間發生了「美麗島事件」、「陳文成事件」、「林宅血案事件」、「鄭南榕自焚事件」等等,一時間社會上風聲鶴唳,寫作者雖然不是站在第一線,但畢竟也是搖旗吶喊之輩,心中也有幾許惴惴不安,而國民黨的文工會又紛紛對作家們做工作:有威脅、有恐嚇、有利誘、有招安……就連我替黨外雜誌以「托斯基」之名寫的政治笑話,雖然每週由專人以神秘兮兮的方式交稿(請參考《請勿對號入座》一書),還是沒多久就被他們「破獲」了。

而這些算不上是文學、而且朝生暮死(例如我曾為文痛批當時新聞局長邵玉銘,而今伊人安在哉?)的文章,到底有沒有意義呢?「同志」們也經常聚會討論、爭辯不休,結論是「或許沒有文學價值,但有社會意義!」

既然如此,只有鼓其餘力、繼續衝撞體制了。



改玩極短篇



好在政府總算從善如流,陸續解除黨禁、報禁,也解除了戒嚴和動員戡亂,甚至中央民代和總統都直選了──年輕的朋友一定難以想像:這些你們認為理所當然的權利,都是許多前輩以血淚汗水換來的,當然作家們除了先前被抓的李敖、柏楊,後來被捕的王拓、楊青矗之外,大多還是安然無事的,而且經過「鄉土文學論戰」的一番大洗禮,大家也不再需要以「勇敢」做為作品評價的標準了。

詩、散文、雜文都「玩」過了,再來「玩」什麼好呢?

其實我最羨慕的還是寫小說的人,我覺得小說的創作者簡直可比上帝:他創造了各種不同角色,再安排各自相異的命運,編譜出一齣齣動人的劇情──當然也有當上帝失敗的,結果角色遭遇無法交代、甚至半路「失蹤」的,但大致來說,我還是覺得寫小說是非常過癮的。

而最不過癮的是:我好像不太會寫小說,只要人物一多、篇幅一長,我就前言顧不了後語、牛頭對不上馬嘴,只好望稿紙興嘆、匆匆停筆,乖乖去看別人的小說大作了。

幸而天助我也,好像是《聯合報》首創了「極短篇」這種文類,打破了從前動輒七、八千、甚至一、兩萬字才算小說的觀念,可以用一、兩千字甚至不到一千字,就能寫一篇言簡意賅、短而動人的故事,這,這豈不太適合我了嗎?

於是我全力從事這種「輕、薄、短、小」的極短篇小說創作,而或者正處於「輕、薄、短、小」當道的時代,大家越來越不耐煩什麼長篇鉅著,反而對這些小而精、小而美、小而有力的「小東西」倍加青睞,在讀者大眾的行動鼓舞之下,我出版了一本又一本的「極短篇」小說,也正式步入了「暢銷書作家」的行列,各大書店每年最好賣的一百本書裡,我好歹也要占上個十本、八本的。

也一直到這個時候,我才知道原來寫作也可以是一個賺得到錢的行業、是一個可以賴以為生的工作,講得再露骨一點,是一個可以名利雙收的事業。

雖然如此,我仍然不能忘情於「真正」的小說創作,於是也陸陸續續寫了幾篇,自己沒有很滿意,朋友看了只笑笑(客氣的微笑),報刊倒還願意登(看在我的名氣吧!),但出版成書後,果然「讀者的眼睛是雪亮的」,銷路也就一般般而已,隱約在告訴我「此路不通」。



為讀者而寫



而回首來時路,我竟然也不知不覺的寫了三十幾年了,面對著自己五十餘本的著作,到底寫作對我有什麼意義呢?是謀生的手段?是求名的捷徑?是盡社會的責任?是抒發自己的所感?──我想都有一些,但最最重要的,還是和讀者的交流:當讀者從我精心構建的文字中「回溯創作」,逐漸明白了我這麼撰寫、那麼安排,其實是有什麼樣的用意與苦心時,當他們用寫信給你回饋(那時還沒有「按讚」),用買書給你肯定、用蜂湧來聽演講給你讚譽時,你才感覺到長年坐在書房前,弄得自己姿勢不良、脊椎側彎、手指長繭、經常失眠的種種毛病,「還是值得的」!

紀德說:「文學是因讀者而存在的」,如果心裡沒有讀者,那何必寫出來、印出來給人看?自己寫日記就行了。不用害怕「通俗」!昔日的通俗如《紅樓夢》如《三國》如《水滸》如《西遊》,哪一個不是因為「非常通俗」而成了今日的經典?也不用擔心自己「討好讀者」,讀者是討好不來的,否則人人學金庸學三毛,還會有人的書賣不掉嗎?

問題是:你不是金庸,也不是三毛,你就是你自己。

以文學中的自己打動別人,這就是寫作最大的滿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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