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試閱
現在我就舉個簡單的例子來印證看看,員工到底是不是真的『吃虧』了呢?
假設你在時薪七百圓的漢堡店裡打工,沒有人會認為『我只要賣了七百圓的漢堡,就等於賺到了時薪的七百圓』吧?打工一個小時的薪水七百圓,跟賣了七百圓的漢堡,雖然都是七百圓,意義與價值卻是完全不同的。
對公司而言,七百圓的漢堡是屬於營業額,但時薪的七百圓則是屬於人事費用,如果打工的人都只願意付出七百圓的勞力,那公司遲早要倒閉的。
要得到最低限度的利益,就必須把人事費用壓在營業額的三成左右,這是做生意最基本的原則。
也就是說,你必須賣完跟你現在所領薪水三倍左右的金額,才能讓你的勞力與薪水相符。如果薪水是二十萬圓,那你就必須做到六十萬圓的營業額,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如果年薪有三百萬圓,卻無法讓公司得到一千萬圓利益的職員,就不夠資格當公司的員工。
而且,公司還必須投入龐大的資金來添購機器等設備。
如果是在公司底下做事的飛行員和攝影師,他們用到的器材往往需要公司出錢購買,如果要自己購買這些器材的話,根本就不可能。
現在你覺得呢?
你還是覺得你對工作的付出等同於『自己的身價=薪水』嗎?
恐怕大多數的人都不是這樣吧。
如果你現在的想法是:『我並沒有付出等同於我薪水的勞力』,那你就應該一邊努力工作,一邊為提高自己的價值而努力才是。
這份努力不只是為了公司,更是為了自己。
爲了將來的自己,例如開公司、想要獨立做漫畫家或設計師都可以,又或者以有一天一定要替公司帶來可觀的利益為目標也很好。
如果有能不能升遷都無所謂的覺悟,就不會有害怕的事情。
如果更積極的抱持著『不升遷』的態度,那麼有『要做些什麼、想要做些什麼』這樣的想法也是挺好的。
最終的目的就是要提高自己的價值,所以即使必須付出比薪水更多的勞力,也不見得一定要馬上換工作或是自己開公司。
像剛剛舉例的飛行員和攝影師也一樣,他們有很多人是靠著公司的優點讓自己的身價提高。
我最喜歡的書是米爾頓‧梅爾洛夫先生的《關心的本質》(yumiru出版)。
這本書的內容本來是針對教育與醫療現狀為主,書寫關於『關心他人的人的心理態度』。其實,這樣的觀念也可以應用在工作上。
我在這邊引用書裡的一段話:
『就像音樂家是從開始演奏音樂之後才會成為音樂家那樣,和我有互補關係的人,他可以補充我不足的地方,也可能讓我的生命變得更完整。』
『和我有互補關係的人有所成長的話,會讓我有所感觸,也會讓我的生命更有意義。當你幫助對方、讓對方有所成長的時候,自己本身也會改變的。』
也就是說,現在對你來說,最必要的事情不是出頭天,也不是追求高薪,而是要花一生的時間來關心自己,這樣除了可以使自己成長,也可以遇到能彼此互補的對象。
不管你是年輕員工還是一般普通的員工,只要有了目標,請用遠大的視點來看待工作。這樣的話,工作態度和生活方式一定會有所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