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化身

The Likeness

  • 作者:塔娜.法蘭琪
  • 譯者:穆卓芸
  • 出版社: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
  • 出版日期:2009/10/23

  • 定價:380元
  • 優惠價:79300
  • 優惠期限:2025/12/31止

  • ISBN:978-957-33-2593-2
  • 系列:CHOICE系列
  • 規格:平裝/560頁/14.8x21cm/普通級/黑白印刷
  • 分類:推理.驚悚/英國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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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後來發生一連串的事情,讓我從臥底警察轉到家暴組,其間的過程千迴百轉,我也不想多談,簡單講就是:都柏林大學學院的頭號毒販喪心病狂,刺了我幾刀;我因公負傷調升到重案組,但重案組太讓人頭痛,所以我就離開了。我已經許多年沒有想到蕾西,想起她有如幻影般的短暫生命。但我現在覺得自己始終明白,蕾西不會這樣善罷甘休。你不可能隨便捏造一個人,一個有過初吻、個性幽默、特別偏愛某種三明治的生命,然後期望她被你利用完之後立即消失。我想自己早就知道,蕾西終究會回來找我,總有一天。

她花了四年,小心揀選時機,最後才找上門來。那是四月初的一個清晨,就在我離開重案組之後幾個月,地點是靶場。那天早上,我七點結束打靶,走到更衣室清槍,我從櫃子裡撈出手機,螢幕顯示「山姆」,「未接來電」的符號在角落一閃一閃。「嗨,」我說:「什麼事?」

「凱西!」山姆說,語氣很可怕,生病似的氣喘吁吁,彷彿被人打到沒氣了。「妳還好吧?」

我轉身背對同事走到角落。「我很好。幹嘛這麼問?出了什麼事?」

「老天,」山姆粗聲嚥了嚥口水說,彷彿喉嚨太緊:「我打了四通電話給妳,正準備派同事到妳家找人。天殺的,妳幹嘛不接手機?」

這一點都不像山姆,他是我認識最溫和的人。「我在靶場,」我說,「手機放在衣櫃裡,到底怎麼了?」

「抱歉!我不知道妳……抱歉,」他又粗聲嚥了嚥口水,「我被找去接一個案子。」

我的心臟猛烈撞了肋骨一下。山姆是重案組警探,我知道自己最好坐下來,但膝蓋卻沒辦法彎,只好靠著櫃子。「是誰?」我問。

「什麼?不是──老天,不是,妳搞錯……我是說,不是我們認識的人。起碼我覺得不是──聽著,妳能過來一下嗎?我們在威克勞,葛倫斯凱外圍,妳知道地方,對吧?妳會看到封鎖線,我們在那裡碰頭。」山姆的語氣變得更加緊張慌亂。「妳方便戴著太陽眼鏡、帽子或頭套之類的東西過來嗎?」

我防彈背心脫到一半,卡在頭上。「搞什麼?」

「拜託妳了,凱西。」山姆說,他聽起來幾乎快崩潰了,「拜託!」

我騎機車,一出市區,天氣就變得非常適合騎車。前晚才下過雨,雨雪交加打在窗上,但到破曉就天空湛藍,讓人感覺春天幾乎降臨大地。葛倫斯凱在都柏林外圍,群山環抱的威克勞郡,幾乎遺世獨立。早上八點美得有如風景明信片,幾間糖褐色小屋蜿蜒其後,遠山綠綠蔥蔥,漠然俯瞰一切。

我可以想像有人死在這裡,但應該是農夫,為了爭執歷經數代未決的疆界而死;或是妻子,被酒後禁閉症發作的丈夫殺死。總之就是一些根深柢固的平凡罪行,和愛爾蘭一樣源遠流長,絕對不會讓經驗豐富一如山姆的警探語無倫次。

出了葛倫斯凱,變窄的山路在耀眼的荊豆叢間蜿蜒而上,山頂站了兩個男的。一頭金髮的山姆繃著強壯身子,雙手插在外套口袋;另外一個人站在幾步之外,抬頭彎腰想抵擋強勁的風勢。在他們身後,藍白的封鎖帶迎風翻騰,有如藤鞭。

我朝山姆揮手,山姆舉起手來,在他身旁的男人腦袋微微一揚,快如眨眼,但我已經曉得對方是誰。「他媽的!」我還沒跨下偉士牌,就忍不住脫口而出,「原來是法蘭克,你是從哪兒冒出來的?」

法蘭克一手摟住我,將我抱離地面。四年了,他還是一點都沒變。「凱西,」他說:「全世界最高明的冒牌學生,妳還好嗎?怎麼跑到家暴組去了?」

「他們要我拯救世界,所以給了我盔甲和光劍。」我用眼角餘光瞄了山姆一眼,才發現他看起來糟透了,嘴唇泛白、雙眼圓睜。我心頭突然一緊:這不是好預兆。「你還好嗎?」我問他,一邊脫下安全帽。

「很好!」山姆說。他試著對我微笑,但笑容僵硬地歪向一邊。

「喔、喔,」法蘭克說著扳起臉孔,兩手抓著我,眼珠子上下打量,「看看妳,這年頭的警探服裝已經改成這副模樣了嗎?」

「你讓我大老遠跑來這裡,就是為了討論我的穿著品味嗎?」我問。我在書包裡找到以前常戴的紅扁帽,拿出來朝他揮了揮。

「不是,穿著部分我們晚點再談。這裡,拿去!」法蘭克說著從口袋裡掏出太陽眼鏡遞到我面前。這種反光鏡片,一九八五年美國影集《邁阿密風雲》男主角唐‧強生戴的款式。

「如果你要我戴著這麼蠢的東西在臉上,」我瞪著墨鏡說:「最好他媽的給我充分的理由。」

「這妳放心。妳要是不喜歡,可以一直戴著安全帽。」法蘭克等著。我聳聳肩,將那副蠢墨鏡戴上。見到他的興奮開始消失了,我的背又開始緊繃。山姆看起來病懨懨的,法蘭克負責這件案子,又不讓我看命案現場,表示很有可能是臥底被殺了。

「果然還是很好看。」法蘭克說完拉起膠帶,讓我彎腰鑽過去。那過程真是熟悉,同樣輕快的動作我做過不下千百次,讓我霎時有種回家的感覺。我下意識地將槍收回腰間,轉頭去看搭檔,彷彿這是我的案子,接著才突然回到現實。

「事情是這樣的,」山姆說:「今天清晨六點十五分左右,一位名叫杜爾的村民遛狗經過這裡。他將鏈子解開,放狗在田地裡跑。路旁不遠處有一間荒廢的小屋,狗跑進去就沒有出來,於是杜爾只好走過去,結果發現狗正在聞一名女子的屍體。他立刻一把將狗抱住,拔腿離開屋子,打電話報警。」

我稍微鬆了一口氣,我不記得有女警在幹臥底。「那我來這裡幹嘛?」我問:「還有你這傢伙,你什麼時候轉到重案組了,怎麼沒人告訴我?」

「妳馬上就知道了,」法蘭克說。我跟著他沿小路走,只看得到他的後腦勺。「真的,妳馬上就知道了。」

我回頭看了山姆一眼。「別擔心,」他輕聲說道。他臉上回復血色,顯得斑斑點點,微微發亮。「妳不會有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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