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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沒錯,雖然不能百分之百確定,但乍看是這樣。你有發現另一個線索也指向同一個可能嗎?」
他搖頭。我說:「前門。前門有兩個鎖,警員破門而入前,兩個鎖都是鎖上的。門不是某人離開後自己關上,而是鑰匙鎖好的。我也沒看見窗子打開或打破。因此要是有人從外面進來,或史班家的人讓某人進來,他要怎麼出去?這雖然也不是鐵證——或許有窗子沒上鎖,或鑰匙被人拿走,或親朋好友有鑰匙,這些我們都要逐一查證。不過話說回來……」我用手電筒照過去:眼前又一個洞。「牆壁為什麼坑坑洞洞?」
「打架,為了追……」理奇又揉了揉嘴巴:「追小孩,或是小孩醒了。我感覺有人奮力掙扎了一陣子。」
「可能吧,但牆上的洞不是這樣弄出來的。洞不是昨晚造成的。可以告訴我為什麼嗎?」
他臉上的慘白慢慢被剛才我在車上看到的專注神情所取代。過了一會兒,理奇回答:「洞的四周沒有血,底下也沒有碎屑。有人掃過了。」
「沒錯!兇手可能留下來好好清理過一遍。但在我們找到證據之前,最有可能的解釋還是洞是兩、三天前出現的。知道洞是怎麼來的嗎?」
思考讓他氣色好多了。「結構問題?潮濕、地層下陷,或是工人修理有問題的線路……起居室很潮濕、屋裡到處都是裂縫,就算配線壞了,我也不會意外。這整間房子都有問題。」
「也許吧,我們會找房屋稽核員來檢查。不過說真的,水電工要把這地方搞成這樣還真有點難度。想得出其他解釋嗎?」
理奇嘖了一聲,一臉沉思望著凹洞。「假如你問我心裡第一個想法,」他說:「我會說有人在找東西。」
「我也這麼認為。可能是槍或珠寶,但通常是更牢靠的東西:毒品或錢。我們會叫鑑識組檢查毒物殘留。」
「可是,」理奇朝艾瑪的房間努了努下巴說:「小孩怎麼解釋?這對爸媽明明知道小孩在家,還是把會害他們喪命的東西放在家裡?」
「我還以為你認為史班夫妻涉嫌最重。」
「那不一樣。人會抓狂,做出瘋狂的事,任何人都有可能。但把毒品藏在壁紙後面,放在小孩可能找到的地方,一般人不會這麼做。」
樓下吱嘎一聲,我們立刻轉身,結果只是前門被風吹動了。我說:「少來了,小子。這種事我見過上百回了,我敢說你也是。」
「但沒見過這種人幹過。」
我眉毛一挑:「我沒想到你是階級論者。」
「不,和階級沒關係。我是說這些人很努力。你瞧這地方:一切都很對,你懂我的意思嗎?所有地方都很整潔,連馬桶後面都乾乾淨淨。這家人希望一切都很對。沾惹那麼危險的東西……我覺得實在不是他們的作風。」
我說:「眼前看來的確如此。但別忘了,我們目前對這一家人毫無所知。他們把家弄得整整齊齊,起碼偶爾如此,然後遇害了。我告訴你,第二點比第一點重要得多。吸塵器誰都會用,但不是所有人都會被殺。」
理奇看著我,眼神充滿懷疑,還帶著一絲正義的怒火。「很多命案被害人從來沒做過危險的事。」
「老弟,讓我告訴你這一行的暗黑之謎吧。你在口供和檔案裡絕對讀不到,因為我們從來不跟別人說。絕大多數被害人都是自找的。」
理奇嘴巴開了。我說:「兄弟。你要是知道命案其實很少破門而入,肯定會大吃一驚。但我告訴你,百分之九十九的命案都是被害者自己開門放行的。」
理奇動了動身子。他說:「我實在不懂怎麼會是自找的。」
「我也不懂,起碼到現在還不懂。但要是史班夫婦活得老老實實,那牆壁是誰打凹的?還有他們為何不找人來修理?除非他們——或其中某一人——不想讓人知道個中緣由?」
理奇聳聳肩。我說:「你說得對,這很可能是那百分之一。我們要抱著開放的態度。如果真是如此,那我們更不應該出錯。」
派崔克和珍妮佛的臥房跟屋裡其他地方一樣,也是盡善盡美。粉紅、奶油黃和金色的裝潢讓房間充滿老派風情。沒有血漬,也沒有打鬥的痕跡,連一點灰塵都沒有。只有一個小洞在床的上方,天花板和牆壁的交界處。
兩件事令人注意。首先:棉被和被單都掀開了,似乎有人剛上床。事發時至少有一個人是躺在床上的。
其次:床頭桌。兩張床頭桌各有一盞奶黃流蘇小燈,都沒打開。桌上擺滿電子用品,包括兩支像白色對講機的東西和兩支像銀色手機的東西,都插在充電座上,還有三個空的充電座,都是銀色的。我不確定對講機要做什麼。
這時,理奇忽然挑起眉毛說:「天哪,他們有一點過頭了,對吧?」
「怎麼說?」
「嬰兒監視器。」他朝派崔克的床頭桌點點頭。
「那些東西是那玩意兒?」
「沒錯,我姊姊有小孩,那兩支白色的是聽聲音用的。至於像手機的那兩支,那是螢幕,可以看小孩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