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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點整,巴瑟波姆、克雷柏、米勒、貝索及四名哥倫布特警隊的警員分乘三輛車出發,以時速二十哩的速度在公路上前進,因為濃霧迷漫,連大燈都照不透。
特警隊率先抵達,原本只需十五分鐘的路程走了一個小時,又花了十五分鐘才在剛鋪設好的迂迴街道上找到了正確的地址,找上了查寧威公寓住宅區。特警隊一面等待其他人抵達,一面和一些鄰居交談。密利根的公寓裡亮著燈。
等警探和大學警局的警官到達後,全體就位。米勒躲在中庭右側,貝索繞到公寓角落,其餘三名特警隊員在另一邊部署。巴瑟波姆和克雷柏繞到後面,摸向對開的滑動玻璃門。
奎格從後車廂拿出了達美樂披薩空盒,用黑色簽字筆草草寫下「密利根──老李文斯頓街五六七三號」。他把襯衫下襬拉出了牛仔褲腰,遮住左輪槍,輕鬆地走向面對中庭的四扇門之一。他按了門鈴,沒有人回應。他又按一次,聽到室內有動靜,就擺出無聊的姿勢,一手舉高披薩,另一手按在手槍旁。
巴瑟波姆躲在房子後面,從這個位置可以看見有個年輕人坐在一張褐色的安樂椅上,面對著一架大彩色電視,房間是L形的,客廳兼餐廳,看不到有別的人。看電視的人站了起來,去應門。
奎格又按了一次門鈴,看到有人從門邊的玻璃板上注視他。門開了,一名英俊的年輕人盯著他看。
「送披薩。」
申請搜查令的文件都填好之後,妮姬.米勒打電話給魏斯特法官。法官聽到了她有的證據,又鑑於事態緊急,請她到他家去。那天半夜一點二十分,他簽發了搜查令。米勒冒著濃霧開車回查寧威公寓住宅區,霧氣越來越重了。
接著米勒打電話給犯罪現場蒐證科。兩點十五分,他們抵達了公寓,她亮出搜查令,他們開始蒐證,從嫌犯公寓帶走的物品都列入了清單:
梳妝檯──現金三百四十三元,太陽眼鏡,手銬與鑰匙,皮夾,威廉.辛姆斯與威廉.密利根的身分證,唐娜.韋斯特的簽帳單。
衣櫃──唐娜.韋斯特與凱莉.德萊兒的萬事達信用卡,唐娜.韋斯特的診所工作證,波麗.紐頓的照片,點二五口徑義大利製自動手槍,內有五發子彈。
女用化妝箱──三點五乘十一吋的紙張,上面有波麗.紐頓的姓名地址,是從她通訊錄上撕下的一頁。
床頭板──彈簧刀,兩小包粉末。
五屜櫃──密利根的電話帳單,史密斯威森槍套。
紅椅下──史密斯威森九釐米手槍,有彈匣及六發子彈。
褐椅椅墊下──內有十五發子彈的彈匣,一只塑膠袋內裝十五發子彈。
回到中央警局,米勒把證物拿給書記官,公證後,交到證物室。
「夠多東西上法庭了。」她說。
密利根縮在小牢房的角落裡,劇烈顫抖。突然,發出了輕微的咽住的聲音,就昏倒了。一分鐘後,他睜開眼睛,愕然瞪著牆壁、馬桶和小床。
「天啊,不要!」他大喊。「不要又來了!」
他坐在地板上,茫然瞪著前方,忽然看見角落有蟑螂,表情一片空白,神色大變。他雙腿交叉,拱肩縮背,兩手捧著下巴,笑得很稚氣,盯著蟑螂繞著圓圈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