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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信任能讓我們用樂觀的角度看待世界,那麼包容就是個同等重要的價值觀,它能幫助我們面對現實的差異和衝突。要是大家都是一個模樣,要是這世上沒有種族、宗教、性向或政治立場的差異,人生在某方面應該會輕鬆不少,但那樣豈不無聊死了!多元性本來就是人生的調味料,敞開心胸擁抱差異,能讓我們自身的生活更精采豐富。
相反地,只要我們陷入成見或偏頗立場的泥淖,便使自己的人生變得狹隘而貧乏。你不相信女性在工作上和男性平等?那好,你的世界馬上縮減一半。你無法接受同性戀?那好,這世上有百分之十的人口無法成為你的朋友。你不喜歡黑人?拉丁裔?你明白我的意思吧!假如這個不接受、那個也不喜歡,到最後你的世界就只會剩下你自己,以及一些長得像你、思考方式也像你的人。那感覺就像個又小又傲慢,且無聊得要命的鄉下俱樂部!那樣的世界,真的值得人待在裡頭生活嗎?
包容是我在家裡吸收到的最重要的價值觀之一。我可以很驕傲地說,我父母很積極地參與了五○年代晚期到六○年代初期的民權運動。當時我還只是個孩子,年紀太小了,無法理解那些社會運動背後有多複雜、黑暗。但什麼是種族歧視和偏激行為,也並不需要別人特別教我,我只要睜大眼睛就看得到。
我母親從來不會羞於表達自己的立場,她在她車子的後保險桿上貼了一張貼紙,寫著「Nice people come in all colors」,即「任何顏色的人種都有好人」。某天早上,我們發現有人塗掉「all colors」,改寫上「white」,那麼意思就變成「只有白人是好人」,這個無聊又愚蠢的狂妄舉動令我大受震撼。我一直以為種族歧視是其他如南方阿拉巴馬州等遙遠地方才有的事,我們要看電視新聞才會看到。這裡可是內布拉斯加州的奧馬哈市,理論上該是個民心開化而講道理的地方,但種族歧視仍在此現蹤了。
這個事件很令人失望,但我從中學到了幾點。首先,絕不該把別人的包容視為理所當然,而應積極倡導人人平等的觀念。其次,認定高傲的偏見是別人(以這件事而言,即魯莽的南方人)才有的缺點,這種看法本身就有點偏頗,其實我們很多中西部的人也有這種偏見。
儘管種族歧視提供了我這輩子最戲劇性的「包容」教材,但說到包容,絕對還有很多別的議題和課題有待討論和學習。
母親很堅持要灌輸我們宗教平等的觀念。我少年時期,她帶我去過好幾個不同的教會,好讓我體驗各種不同的敬神方式。我們去了南方浸信會,神父佈道時慷慨激昂,讓信眾們亢奮到最高點,一些白衣護士站在旁邊的走道上待命,隨時準備把因為太激動狂熱而昏倒的信眾接去一旁照護。我們也去了猶太教堂,異國語言和古老儀式雖然平日較為少見,但同樣令人肅然起敬。回到家裡,則有許多諸如佛教和印度教等東方偉大宗教的書籍。
我們從中得到最大的心得就是,這些信仰體系都是真誠而可取的心靈方針。它們沒有哪一個是「對的」,也沒有哪一個是「錯的」。它們都只是凡人(凡人都是有缺陷而不完美的)設法接觸至高神明的方式,每一種宗教都應獲得尊重。我母親深信,宗教不但不應使人們分裂,反而應該讓人們更團結,一起攜手追求更崇高的意義和境界。
由於她時時把包容的觀念掛在嘴邊,連我都忍不住要喊她「達賴媽媽」。要是她的理念能宣揚到中東(而且有人肯聽她)的話,那今日的世界應該會祥和許多吧!
我們家有關宗教和種族的這些態度,其實更是在強調要保有一顆開明的心。人永遠都應該尊重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意見,永遠都應該嘗試理解某個主張的對立觀點。這既有道德上的必要,也攸關理智,因為嘗試去理解對立的觀點,有助於讓心智更敏銳。
我母親高中時曾參加過辯論社,她很熱中於熱烈但講理的討論,因此我們家的廚房是個生氣蓬勃的地方。
我哥哥霍威也是個辯論好手,害我在成長過程中頗為沮喪。我們家在進行討論時,他總是表現得比較靈光、比較有說服力,他懂好多好有學問的詞彙,像是縱然或反之什麼的。但儘管我在家中辯論會上常因口拙而感到技不如人,我卻也學到了很寶貴的一課,這一課讓我在這些討論時刻(甚至是吵架時刻!)能感到比較有自信,也比較放鬆,那就是沒有人能贏得一場討論,也沒有人會輸。
你可以贏得網球賽,也可以輸掉棒球賽,但討論跟比賽不一樣。討論的目的是交換意見,是衡量各種不同觀點的不同好處。不說別的,光是一個在言詞上「輸了」的人,其實就已經「贏了」,因為他或她在意見交流的過程中,早已學到了更多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