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試閱
第四章
艾米莉亞從市警局回來了。假如她搭大眾運輸,或者開車時遵守號誌,是不可能如此快去快回的。她的座車是一九六九年份的老雪佛蘭卡瑪洛汽車,幾年前被她漆成火紅,以搭配萊姆偏好的輪椅顏色。萊姆知道,她這一趟肯定是把警示燈放在儀表板上,一路呼嘯而去。她像青少年,一有飆車的藉口就發動特大號引擎,在柏油路面燒出兩道輪痕。
「拷貝了所有資料。」她捧著厚厚的檔案夾走進化驗室,放在化驗桌上時,眉頭緊縮起來。
「妳還好吧?」
艾米莉亞.莎克斯從小就罹患關節炎,吃遍了葡萄糖胺、軟骨素、艾德維(Advil)止痛錠或納普辛,但旁人鮮少聽她承認自己有關節炎,因為她唯恐上級發現後會將她調為內勤。即使她和萊姆獨處時,她也盡量不喊痛。但今天她承認,「有時候特別酸痛。」
「要不要坐下?」
她搖頭。
「怎樣?妳拿到了什麼?」
「報告、證物清單和相片的副本,沒有錄影帶,被檢察官拿走了。」
「先把所有東西寫在白板上吧,我想看看第一現場和亞瑟的家。」
她走向一面白板──化驗室裡有十幾面。萊姆看著她把線索一一抄寫出來。
艾莉絲.桑德森命案
艾莉絲.桑德森公寓﹕
n 微量的艾吉強效蘆薈刮鬍霜
n 品客洋芋片的碎屑,不含脂肪,烤肉口味
n 一把芝加哥刀具公司的刀(凶器)
n 真能長肥料
n 奧頓輕鬆走運動鞋的鞋印,十號半
n 乳膠手套的微粒
n 提及「亞瑟」的字條,通訊錄有一預付卡手機的號碼,目前已無訊號,無法追查原主(有無婚外情的可能?)
n 兩張字條﹕「亞瑟──酒敘」(辦公室),以及「亞瑟」(家中)
n 證人目擊淡藍色賓士車,車牌號碼包括NLP
亞瑟.萊姆的車
n 二○○四淡藍色賓士房車,C級,紐澤西州牌照NLP745,車主亞瑟.萊姆
n 車門與後座地板有血跡(DNA與死者吻合)
n 沾血的小毛巾,式樣與死者家中的毛巾組雷同(DNA與死者吻合)
n 泥土的成份近似柯林頓州立公園的土壤
亞瑟.萊姆的住處﹕
n 艾吉強效蘆薈刮鬍霜,與第一現場的刮鬍霜同型
n 烤肉口味的品客洋芋片,不含脂肪
n 真能長肥料(車庫)
n 鏟子上的泥土近似柯林頓州立公園的土壤(車庫)
n 芝加哥刀具公司的廚刀組,與凶器同型
n 奧頓輕鬆走運動鞋,十號半,紋路近似第一現場的鞋印
n 波士頓威考克斯藝廊與加州卡梅爾的安德畢陵藝廊的DM傳單,內容是哈維.樸列斯高的畫展
n 一盒乳膠手套,品牌為安手(Safe────Hand),成份近似第一現場採集到的微粒(車庫)
「萊姆,罪證相當有力。」艾米莉亞說著插腰向後站。
「而且他用的是預付卡手機,死者寫下幾個『亞瑟』,卻沒註明他的地址或公司,的確讓人聯想到婚外情……有沒有其他細節?」
「沒了,只剩下相片。」
「貼上去。」他邊說邊掃瞄白板,惋惜的是無法親自去現場蒐證。他蒐證的方式是和艾米莉亞合作,由她佩帶耳機麥克風或高解析度的攝影機上陣。以本案而言,鑑識小組做得尚屬稱職,卻稱不上優異﹕欠缺第一現場以外的室內相片。至於凶刀……萊姆看見血刀藏在床下的照片,由一名警員掀開床邊防塵裙以免擋到鏡頭。防塵裙如果放下的話,是否看不見凶刀(意味著歹徒可能一時慌張,忘了撿走)?或者看得見凶刀,暗示歹徒刻意留下來栽贓?
萊姆研究地板上的保麗龍豆,想必是用來包裝名畫用的材料。
「不太對勁。」他低聲說。
站在白板前的艾米莉亞望向他。
「那幅畫。」萊姆繼續說。
「怎麼樣?」
「雷格蘭吉提示了兩個動機,其中之一是亞瑟殺了艾莉絲是想永遠擺脫她,偷畫只是障眼法。」
「對。」
「可是,」萊姆接著說,「為了把凶殺案佈置成竊盜失風殺人,公寓裡的東西何其多,聰明的歹徒不會挑一件扯得上他的東西去偷。別忘了,亞瑟以前擁有一幅樸列斯高,而且藝廊常寄給他傳單。」
「對,萊姆,竊盜失風的解釋不合理。」
「假設歹徒真的非要那幅畫不可,卻又買不起,那他不如趁主人白天上班時闖空門,既安全又省事,犯不著殺人。」在偵測嫌犯是否清白時,萊姆認為嫌犯的神態不足以判定罪嫌,但亞瑟喊冤的情形縈繞在萊姆的腦海。「也許他不是在演戲,說不定他真的是無辜的……妳不是說,『罪證相當有力』嗎?不對,罪證有力過頭了。」
他心裡想著﹕暫且假設亞瑟沒有涉案。如果他真的無辜,事情就不簡單。因為本案並非單純的抓錯人﹔證據契合得太密實了──尤以亞瑟車上的死者血跡更為確鑿。假如亞瑟是清白的,一定是遭奸人煞費苦心誣陷。
「我認為有人陷害他。」
「為什麼?」
「動機是什麼,」他嘟噥說,「我們暫時先別管,現在的重點是歹徒陷害亞瑟的方法。如果能理解歹徒的手法,就可能導引出歹徒的身份,過程中甚至可能解開犯案動機,不過動機現在不是首要之務。我們先假設,歹徒不是亞瑟,而是X先生,殺害了艾莉絲.桑德森,偷走名畫,然後嫁禍給亞瑟。莎克斯,妳想想看,X先生怎麼辦到的?」
她坐下時身體縮了一下──又是關節炎作祟。她推敲片刻後說,「X先生跟蹤亞瑟,也跟蹤艾莉絲,發現這兩人同樣對藝術品有興趣,讓他們兩人一同出現在藝廊,然後查出兩人的身份。」
「X先生想要一幅樸列斯高卻沒錢買,知道她買了一幅。」
「對。」艾米莉亞對著白板點頭。「然後他偷偷進入亞瑟家,發現他家有品客洋芋片、艾吉刮鬍霜、真能長肥料和芝加哥刀具的廚刀組,偷走一些以便栽贓。他知道亞瑟穿什麼樣的鞋子,所以能在現場留下鞋印,而且用亞瑟的鏟子去公園挖一點泥土……」
「好,現在我們來重建五月十二日當天。X先生查出亞瑟在星期四習慣提早下班,習慣去一座荒涼的公園跑步,所以很難提出不在場證明。X先生去了艾莉絲的公寓,殺了她,偷走名畫,然後打公共電話報警說聽見慘叫聲,看見有人搬著名畫上車,車子很像亞瑟的賓士,他只看見車牌的一部分。然後X先生去紐澤西,入侵亞瑟家,留下血跡、泥土、小毛巾和鏟子。」
電話鈴響,來電者是亞瑟的辯護律師。他重申助理檢察官的每一句話,語帶憂愁。他所說的話絲毫無助於辦案,屢次勸他們代為對亞瑟施壓,希望亞瑟認罪以獲得減刑。「檢方對這案子有十足的把握。」律師說,「幫他一個忙,我盡量替他減刑到十五年。」
「十五年會毀了他。」萊姆說。
「總比無期徒刑好。」
萊姆冷冷道再見,掛斷電話,再次凝視著白板。
這時,他另生一計。
「怎麼了,萊姆?」艾米莉亞注意到他的視線移向天花板。
「妳猜,X先生以前做過這種事嗎?」
「什麼意思?」
「假設X先生的目的──動機──是偷那幅畫,他不會偷一次就洗手不幹,因為那幅畫又不是雷諾瓦等級的名畫,沒辦法脫手大賺一千萬就收山。我的直覺是,這案子感覺像冒險事業。歹徒想出了一個狡猾的方法來脫罪,一直用同樣的方式犯案,直到被逮捕為止。」
「對,有道理。所以我們應該去查別的竊畫案。」
「不對。他何必只偷畫?他什麼都可以偷。不管偷什麼,所有案子有一個共通點。」
艾米莉亞先是皺眉,然後回答,「凶殺。」
「答對了。他想嫁禍給別人,卻擔心被害人出面指證,所以非殺人滅口不行。妳去打電話給緝凶組,找不到人就打去家裡。我們要找的是同一型的刑案﹕竊盜之類的犯罪,受害人遭殺害,有強烈的間接證物。」
「另外也許有DNA證據──可能是歹徒想讓別人揹黑鍋。」
「好。」他興奮地說,因為案情可能出現突破。「如果歹徒固守這種手法,其他案子也會有匿名證人報案提供明確的線索。」
她走向化驗室角落的一張桌子,坐下來打電話。
萊姆在輪椅上仰頭觀察正在講電話的搭檔。他注意到艾米莉亞的拇指指甲有乾涸血跡,耳朵上方隱約可見一道傷口,被直梳的紅髮半掩。艾米莉亞常用指甲摳頭皮,自殘出小傷口──是習慣動作,也彰顯內心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