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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陣低語,不知開口的人是哪一個。這表示歹徒已經會合了。
只是,他們在哪裡?
歹徒只有兩個嗎?或者更多?她不知不覺凝視著雙屍。
他們的朋友哪裡去了?
哈特再次開口,以非常鎮定的口吻說:「妳見過裡面那對夫妻了。不想變成那樣的話,把鑰匙丟過來這裡。勸妳別做傻事,拜託。」
當然,她一現身,必死無疑。
該不該自曝警察身分?該不該說,更多警察正在來這裡的路上?
不行,別洩露自己的底細。
卜琳緊貼食品儲藏間的門,掃視後窗。窗戶反射出客廳的景象,她竟然看見有人從前門悄悄進來,不禁輕呼一聲。這人身材高壯,手腳謹慎,穿著深色夾克,留長髮,穿靴子。他也拿著一把手槍──用哪隻手拿?──窗戶的倒影讓她一時糊塗。是右手。另一手垂在腰部,她的印象是這人受了傷。壯漢不見了,在客廳某處。
卜琳緊繃起來,舉槍站成射擊姿勢。她注視著別墅正面的倒影。
她告訴自己,主動開槍吧。妳唯一的優勢是突襲,要懂得善用。他在客廳裡,距離只有二十呎。通過廚房和客廳之間的門,連開三槍,然後退回來尋找掩蔽。妳對付得了他的。
動手吧。
趁現在。
卜琳嚥一下口水,離開牆壁,轉向客廳。令她驚呼一聲的是,背後的餐廳傳來喝斥聲,「給我聽好,女士,照我們的話做!」說話的是身穿戰鬥夾克的瘦子,金色短髮,脖子上有刺青,眼露凶光。他從落地門外走進來,正要舉起獵槍搭在肩頭。
卜琳轉身面對他。
兩人在同一時間開槍。她的子彈比他的霰彈接近目標──他低頭閃躲,她則不為所動。子彈打中離他幾吋的用餐室軟墊椅,霰彈的落點則在她頭上的天花板,電燈嘩嘩落下。
他爬出落地門。「哈特!槍!她有槍。」
然而,卜琳不確定他說的是不是這幾個字,因為剛才的兩發槍聲如雷,一時震聾了她的耳朵。
卜琳瞄進客廳,不見哈特的身影。她開始走向廚房後門,卻又站住。斐德曼家的朋友還在屋內,她怎能說走就走?
「我是郡警。」她大喊,「喂!房子裡有人嗎?妳是不是在樓上?」
無聲。
卜琳慌忙地掃視窗戶,抖著身體,確信有人正拿槍瞄準她,即使她彎腰躲進陰影中,仍舊抖個不停。「喂!」
無反應。
「有人在嗎?」
這是她今生最漫長的二十秒。
離開吧,她告訴自己。去求救。假如妳死了,想救人也救不了。
她向後門奪門而出,恐懼和拚命奔跑使她大口喘氣。她左手握著鑰匙,朝前院前進,看不見人影。
此時太陽已完全下山,夜色急速加深,但天空仍有微光,只夠她依稀辨識歹徒之一奔向樹叢。這名歹徒背對著她,看樣子受了傷,是哈特。她舉槍瞄準射擊,哈特及時遁入一叢熊果和杜鵑之中。
卜琳放眼看前院,找不到手持獵槍、臉型瘦長的歹徒。她朝自己的車子衝刺。當她一聽見背後的樹叢發出窸窸窣窣聲便立刻臥倒。霰彈槍發射,一粒粒霰彈從她身邊咻咻竄過,打中那輛福特。警察的頭條規定是,沒有明確目標絕不開槍,卜琳顧不了規定,對著樹叢連開兩槍。她看見瘦子彎腰奔跑,躲到房子後面。
接著她站起來,打開車門,卻不趕緊上車,而是維持站姿,讓自己成為明顯目標。她舉起黑色的葛拉克,對準哈特躲進的杜鵑樹叢。她極力穩定呼吸,穩住握槍的手。
快呀,快呀……我只能等一兩秒──
這時哈特從杜鵑叢中冒出來,近到她能看見哈特赫然發現她靜候自己出現時的表情。卜琳也吃了一驚,因為沒料到哈特的位置偏右。等她移動準星,連開三槍,哈特已經撲向掩蔽物。她相信哈特可能中彈。
不管了,現在逃命要緊。
她跳進車裡,不再四下張望,專心把鑰匙插進鑰匙孔。引擎呼呼啟動,她把排檔猛拉至倒車檔,將油門踩到極限。車子在砂石路面上蹦跳後退。由於現在變成後輪驅動,車頭左搖右晃。她往背後一瞧,看見兩名歹徒在車道上會合,朝著她的車直奔而來,算是回答她的一個疑問:剛才沒有射中哈特。
瘦子停下,舉起獵槍射擊,霰彈打偏了。
「慈愛的救世主啊,保佑我們。」她低聲祈禱。在家時,卜琳一家人每晚禱告,心意之虔誠莫過於現在。
卜琳修過幾次州警局開的追擊與閃避式駕駛課程。她追過超速車輛,也追過犯案後逃逸的歹徒,經常應用飛車追逐的技巧。但這次角色互換了:逃避歹徒──她從來沒想過會發生這種事。幸好,幾個鐘頭的實地演練經驗重回腦海:左手握方向盤,右手臂摟住副駕駛座,同時握緊手槍。兩座美式足球場的長度……她來到車道盡頭,猶豫著,掉頭過來開車?或者繼續倒車,走湖景路通往郡道?即使只耽擱五秒掉頭,也可能招來殺身之禍。
歹徒緊追不捨。
卜琳拿定主意:不掉頭了,繼續倒車,拉開追兵的距離。
車子接近湖景路之際,她發現自己作對了決定。歹徒的距離比她的估計來得近。她並未聽見獵槍發射的聲音,只見擋風玻璃被霰彈射裂。她轉彎駛進閒人勿入的湖景路,放膽加速,注視著骯髒的後車窗,極力別讓車子失控。車頭左右擺動,向右差點甩中岩石或樹木,向左則可能衝出護欄墜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