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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有時……是還滿好玩的。」
「妳超有趣,非常好玩,女生都好悶。」
「是嗎?」
「凱莉,少來。妳是女生,妳懂的。」
「我以為女生大多很有趣。我的意思是說,至少比男生好吧?男生才悶咧。」
「我很悶嗎?」
「你?一點也不,我是說──」
「我懂啦。」他靠過來一點。「會冷嗎?」
「還好。」
他脫下夾克,披在我身上的時候,他注意到我雙手上的傷口。「天啊,一定很痛。」
「是有一點。」我擦破皮膚的地方其實痛得要死。「我還有過更慘的經驗。我有一次從辣莉的卡車上摔下來,摔斷了鎖骨。一直到第二天,我都不知道摔到哪裡,後來辣莉逼我去看醫生。」
「辣莉是妳的好朋友?」
「算啦,我的意思是說,我們從十歲起就是好朋友了。你最好的朋友是誰?」我問。
「沒有耶。」他看著樹林。
「我猜男生都這樣。」我邊想邊說,查看自己的手。「你覺得我們可能從屋頂上下去嗎?」
「妳很想離開這裡嗎?」
「也沒有。」
「那就別再想啦。最後會有人來幫我們下去的,也許是辣莉,或是妳朋友小啾。她好酷喔。」
「對啊。」我點點頭。「她的人生都規劃得超好的,還提前申請進入耶魯大學。她肯定會上的。」
「這樣真好。」他的口氣有點酸。
「你會擔心自己的未來嗎?」
「大家都會吧?」
「我以為……我想……欸,不知道,我以為你會去念哈佛之類的,你之前不是念私立學校嗎?」
「是啊,但我覺得我不用去念哈佛。」
「怎麼會有人不想念哈佛?」
「因為那只是狗屁。要是我進了哈佛,我一輩子就這樣了。我可能會去念法學院或商學院,然後會穿西裝、打領帶去大企業上班,每天通勤去紐約市,某個女孩逼我娶她,然後,在自己意識到之前,小孩就出生了,還要付房貸。玩完囉。」
「嗯。」這肯定不是女生希望男生說的話,但就另一方面看來,他還滿誠實的,給他加兩分。「我懂你的意思。我總說我不要結婚,一點刺激也沒有。」
「有天妳會改變心意的,女人都這樣。」
「我才不會,我要成為作家。」
「妳看起來很像作家。」他說。
「是嗎?」
「對啊,妳看起來就是一副腦袋裡總是有東西打轉的模樣。」
「有這麼明顯嗎?」
「有一點。」他靠過來,吻了我。忽然間,我的生命分成了兩半:和賽巴斯汀‧奇德接吻之前和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