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吸血鬼同學

Bloodthirsty

  • 作者:芙琳.蜜妮
  • 譯者:葉妍伶
  • 出版社: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
  • 出版日期:2012/06/08

  • 定價:250元
  • 優惠價:79198
  • 優惠期限:2025/12/31止

  • ISBN:978-957-33-2906-0
  • 系列:JOY系列
  • 規格:平裝/256頁/14.8x21cm/普通級/黑白印刷
  • 分類:美國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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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事實上,我從來沒回答過他。我像個草包呆坐著,聳聳我瘦弱的草包肩膀,或假裝突然對化學課本產生濃厚的興趣。我始終什麼都沒說,我真的很後悔。

所以,我真的很高興能離開聖路克中學,到紐約生活。這絕對是轉型的最佳時機──不過紐約這座城市並沒有把我變成吸血鬼。

或許轉型的過程起於紐約,和火車上的那女孩有關。我上車的那一秒,她就發現了我,然後跟著人潮上車,坐在我旁邊。

雖然她在看一本厚厚的平裝書,但她每看完一段就朝我瞄一眼。

她仔細看著我手上的紅斑和繃帶,然後對我說,她知道我哪裡不正常。

她信誓旦旦的口氣,好像深知內情,所以我也表示同意。或許我就是在那時候決定要改變人生。

又或許,想轉型的需求始於十五年又九個月以前,就在那非常獨特的精蟲和與眾不同的卵子相遇之時。

不好意思,我竟然把爸媽的性生活攤開來講,不過這就是路克和我的起源。我媽製造了一顆充滿熱情與活力的卵子,以及另一顆充滿社交焦慮又多愁善感的卵子;我爸製造一隻遺傳了好人緣與各項運動技巧的精子,另一隻精蟲則喜歡整個週末都窩在房間裡。酷精蟲碰到了酷卵子,它們占據子宮裡比較酷的那一邊。壁花和宅男一拍即合,就變成了我。

醫生告訴我媽:她懷了異卵雙胞胎,這是兩組不一樣的基因、兩個截然不同的小孩。

其中一個吸收了所有的營養,長得健康又圓胖。另一個營養不良,但因為太懶散了,根本也懶得爭。時至今日,第一個小孩還是比第二個重了十多公斤。

其中一人叫作路克,另一個叫作芬巴。很難想像命名和運勢真的沒有關係。

路克在充滿讚美與欣賞的世界成長,還有很多正妹。我哥有一年暑假參加基督教青年會辦的夏令營,結果他八度被輔導員禁止進入遊樂場,因為女孩子一直親他。

這實在太不公平了。我哥哥怎麼會被處罰呢?他是受害者,他是被女孩子攻擊耶!到現在還是一樣。他是全高二男學生中唯一受邀參加畢業舞會的人。邀請他的是全聖女子中學的亞裔辣妹。相信我,儘管學校取這名字,那裡的女學生卻一點也不聖潔。我哥哥回家的時候,租來的西裝褲竟然前後穿反。

我們兩人的差異在十二歲的時候變得更明顯。我們的教區辦了一個男女都參加的活動,路克回家後跟我爸媽說,那天晚上有三個女生吻了他。吻他耶!吻在唇上。

我媽雖然浪漫得要命,卻也怕細菌怕得要死,她又害怕又好奇。為了解決這兩難的處境,她載我哥去診所做感染性單核血球病篩檢時,順便問了他所有八卦的細節。

我也想知道更多接吻的事(其中一個也許是那個穿露背背心配天主教念珠的女生),不過我問的時候,路克沒心思跟我說話,他只想要水果捲。

你可能會想問,他們在小瑪麗家的地下室親熱時,我在哪裡呢?我其實也在那邊,我也參加了那場派對。不過路克在地下室,我在樓上,看金亨利玩撲克牌接龍。附帶一提,就算只是國一的學生,在派對裡面比玩撲克牌接龍更悲慘的事情就是看別人玩撲克牌接龍。還有,我甚至不曉得他們在地下室親熱。

我總是錯過親熱的部分。

讓我爸媽知道其他男孩在和女孩親熱時,我卻和另一個男生打發時間,只會讓他們產生錯誤的印象,所以當他們問起「芬巴,你玩得開心嗎?」,我總是聳聳肩。

不是我對女孩沒興趣,問問每個月聽我告解的神父就知道了。我對女孩很有興趣。事實上,我每天早上在淋浴時,都會對女性保持興趣至少六分鐘。我的性慾就像柯林頓總統。就連我對書本的痴迷都和過度刺激的慾望有關。老實說,是和亞歷山大市圖書館的童書館有關,那個圖書管理員的胸部真大。嗯,不是大,是巨大。我發誓,每一邊的尺寸都和大人用的保齡球一樣。

自從我借了《我和我的小馬桶》,閱讀就和女性胴體分不開:舒服、柔軟、冶豔、母愛、滋養、幸福……和胸部。

因為不常出門,透過書本和電影的啟發,我認為性和愛是分不開的。

我間接由《咆哮山莊》的莊主希思克利夫、《羅密歐與茱麗葉》的羅密歐、《亂世佳人》的白瑞德、喬治‧克隆尼、哈里遜‧福特、○○七體驗感情生活。從安全的臥室裡,我很容易相信自己可以和這些老派的英雄一樣殷勤、勇敢。

我媽也在書本中體驗。嗯,不是體驗性生活。她可是嚴謹的天主教徒,不過她愛死愛情故事了!她就像獵犬一樣可以嗅出我掩藏的浪漫文字。我變成陪她讀愛情喜劇的咖,這是屬於她個人的讀書會。就這樣說吧,沒有男人比我更清楚電視劇「實習醫生」女主角凱瑟琳‧海格爾的髮色有多少變化。

那女人,在許多層面讓我生不如死。

我媽的浪漫喜劇讓我相信女生想要體貼、可靠、浪漫的男人。當然,電影剛開始的時候,女主角的男朋友都只關心自己,駕著帥氣的瑪莎拉蒂跑車。不過漸漸地,有個男孩記得她喜歡哪種花、會在她被朋友戲弄穿了道具服參加普通派對時過去接她、並向她保證靈巧的心思絕對比她那個在《花花公子》雜誌當模特兒的姊姊更性感。當男主角誠摯地說出他愛她的原因時,所有觀眾都融化了。他那偶爾古怪或笨拙的模樣,只讓他更夢幻。我可以成為這種男人。

我就是這種男人。

不過呢?高中女生討厭我。

能把到高中女生的男孩子,都會對穿短裙的女生猛按喇叭或大聲叫囂;他們參加校園舞會時,會把旅館裡的小伏特加酒瓶拿出來灌,然後鼓起勇氣褪去女孩的衣衫;他們在足球場上嘲笑那些把褲管塞進靴筒裡的女生;他們在要到女孩的電話之後,只會在手機裡輸入「金髮妞」,因為他們從沒問過她們的名字,也不在乎。要不就是他們根本忘了。

路克就是這樣對女孩的。他就是這樣把到女生──既然我們都講到女孩了,我會變身就和一個女孩有關。

一切從此開始。

席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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