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試閱
缺乏經濟能力,連人權也沒有
美國女權運動教母葛羅莉亞‧史坦能(Gloria Steinem,1934.3.25~)曾經說過:『22歲女性所擁有的經濟力量,或許會比同年男性更強大,因為年輕女性的美貌可與男性的財產對調。』但是史坦能又說,『這是一場卑劣的交易。』女性靠著自己的力量所賺到的五十美元,比男性為了讓女性臣服所賺到的五百美元更有價值。
男性對女性的外表或身材等外型條件上的要求,嚴格到了冷酷的程度。相較之下,卻單單對經濟方面採取寬鬆的標準,理由何在?因為資本主義社會中,經濟就是力量,擁有經濟能力,能夠自立自強就能獲得力量。金錢可以讓妳成為深具責任感的成年人,現今世上是個擁有經濟能力才被賦予發言權的時代。若說金錢是解決權力、野心、知性等問題的一張紙片的話,就沒有理由因為金錢讓自己的自尊心受到傷害,金錢正是牽扯到能力與自尊心的問題。
父母親一輩的人總是希望在女兒還年輕的時候,儘早把她嫁給不錯的男人,這其中也包含著對女兒的能力感到不安。『就算女兒快30歲了,也還是需要受人保護,我一定要找個可以代替我保護女兒的人,這樣我死了才能瞑目。』因此在父母親想找個經濟不虞匱乏的有能男子的想法下,婚姻仲介市場裡專業男性的身價就顯得高不可攀。
潛藏於我們內在根深柢固的奴性也是阻礙獨立的原因之一,換句話說,就是找個足以依賴的人,一輩子過著不愁吃穿的奴隸根性。奴隸會聽從主人的命令種田,主人給多少,自己就拿多少,根本不用煩惱一年必須耕種多少田地,如何才能提高生產量的問題。也不必負擔任何責任,只要發誓盡忠即可,而付出的代價便是世世代代傳承的奴隸身分。若是只想從父親的家出來,走進丈夫的家的話,冷靜地捫心自問,得到安全所相對付出的代價究竟是什麼?
最近『黃昏離婚』的人數遠超過『新婚離婚』,根據首爾家庭法院2006年一月到七月針對申請離婚的夫婦婚姻年數統計來看,以結婚二十六年以上者最多,佔了全體的19%。相反的一到三年之間者只佔9.4%,未滿一年者只佔4.1%。這項結果顯示,處於過去不結婚就無路可走的時代,只好選擇婚姻。然而隨著時代更迭,人們心中出現了比婚姻生活更強烈的渴望。人生最美好的時期全都已經過去,此時還得頂著一頭疏疏落落的白髮展開離婚攻防戰,讓人看了倍感無限唏噓。一輩子身處家暴中,卻因為經濟無法獨立(當然這並非全部的原因),只能在長久歲月裡苟且偷生的女性們,內心一定傷痕累累。為了錢,必須忍辱和不愛的人勉強度日,儘管時代改變,仍舊有相當數量的已婚女性因此遲疑著不敢離婚,甚至連想都不敢想。
在首爾市某高中執教的韓誠珠(29歲、假名),和相親認識的男子交往一年後結婚,這名男子任職大企業,經濟安定、模樣也不錯。然而在結婚將近兩年之際,卻發現丈夫與婚前女友仍舊藕斷絲連,此時韓誠珠已經生了一個孩子,才剛滿一歲,苦惱多時後,她還是決定離婚。『幸好我是個教師,不然真不知該如何扶養才剛滿一歲的孩子。要是我找不到願意接受離婚女性的職場,而必須依附丈夫生存,就只能身處背叛陰影中,過著不幸福的一生。』
儘管韓誠珠執教鞭,擁有穩定的收入,但要下定決心離婚也非易事,而這對於現在的祖母、母親一輩的人就更不用說了,雖然想對她們說『別再忍耐了,早就該放棄了。』但她們所生存的年代就是要求女性作出莫大犧牲。『黃昏離婚』尖銳的突顯出,在缺乏經濟能力時,女性的生活是多麼卑屈、多麼荒涼。
為了錢,過著無奈的生活,想說的話只能往肚裡吞,這樣的情況在我們的生活裡不知道何時會發生。女性因為經濟問題,在家庭內的人權遭受侵害的情形,也不在少數。或許女性現今在政治上已經受到保障,社會上的地位也大幅提升,但在經濟領域裡,女性能夠棲身的位置仍舊狹小,因此女性的經濟獨立依然是個迫在眉睫的課題。
喝星巴克咖啡的女子 自以為只要開始賺錢,就可算是經濟完全獨立。
買星巴克股票的女子 賺錢只是個開始,從此以後就要煩惱該如何節約支出,如何讓錢包更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