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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京集團創始人】理察‧布蘭森的成功哲學─1
去做,就對了!
維京的員工們給我封了個名號,那就是『Dr. Yes』。他們會這麼叫我,是因為我從不說『不』。
我覺得,去做事情的理由,遠比不去做的理由多。
我的座右銘正是:『管他的,就做吧!』
我永遠不會說:『我沒辦法做這件事,因為我不知道怎麼做。』
我會去試試看,我不會讓迂腐的法規阻礙我,我會想辦法找到合法的做法。
我總告訴我的員工:『假如你想做,就做吧。』
這樣一來,我們都從中獲益。員工的努力和想法都受到重視,維京也從他們的投入和幹勁中得到好處。
我認為你不該被『沒辦法』這個小小的字眼給阻撓。要是你尚不具備達成目標所需要的經驗,那就換一條路試試看。
如果你想當個飛行員,就算你才十六歲也可以先去航空站端茶倒水見習見習。隨時睜大眼睛,仔細看、好好學。你若想當時裝設計師,不見得一定要上藝術學校,去時裝公司掃掃地也能增廣見聞。辦法是自己想出來的。
我十五歲還在唸書的時候,就創立了《學生》雜誌。
有些人說我做不來的,他們說我還太年輕,也沒有經驗。但我想證明他們是錯的,而且我相信這事一定能成功。我審慎評估成本,我也計算出紙張和印刷的詳細費用。然後我又用銷售營收和廣告收益計算出利潤。
我媽贊助我四英鎊去買郵票。我同學喬尼‧傑姆斯和我花了將近兩年的時間,寫了上百封信去拉廣告。我也想辦法訪問一些名人。寫那些信和等待回音,實在比上拉丁文課有趣多了。當我們拿到第一張廣告費用的支票時,我真是樂歪了。那是實實在在的兩百五十英鎊,是很大一筆錢。
我的信念終於獲得了印證。
我對於學校的考試不是很在行,我知道我出社會後的表現會更耀眼。我父母讓我自己做決定,不論我怎麼做,他們都在背後支持我。於是我十六歲時離開學校,全職投入《學生》雜誌的工作。喬尼和我把基地設在他爸媽位於倫敦那棟房子的地下室。年紀輕輕就能無拘無束地待在倫敦,真是一件很棒的事。
我們暢飲啤酒、交女朋友,把音樂開得震天價響。我們就像不需用功的學生,但我們勤奮的程度完全不會輸給他們。我完成了一些一等一的訪談,對象包括:披頭四的主唱約翰‧藍儂、滾石樂團的主唱米克‧傑格,和知名演員如:凡妮莎‧蕾格烈芙和杜德利‧摩爾等。
在我們雜誌裡出現的名人,甚至比某些大雜誌還更多。開始有名人來看我們。地下室的這段日子真是輕狂,就像永遠不散的派對。但是我們也有認真嚴肅的一面,我們會派自己的人出去採訪當日的重大議題,我們覺得世界因為我們而產生了些許改變。我們所做的事情不只重要,也很有樂趣。我們是個很團結的團隊,連我家人都幫忙賣雜誌。我媽曾經提了一捆雜誌去公園,就在那裡賣了起來。每當有機會出現,我們都會好好把握。
我們是率先透過郵購販賣低價唱片的人──第一批廣告出現在《學生》雜誌的最後一期裡。郵局罷工導致我們無法寄件時,我們就另想辦法,我們絕不放棄。我們的目標是開唱片行,但手上資金不足,於是我們說服一位鞋店老闆讓我們使用他閒置的店面。
我們費了很大工夫宣傳開幕慶,我們讓這店面變成一個學生會喜歡去的『酷』地方。一家開張後接著是第二家,然後又開第三家。
很快的,幾乎每一個大城市裡都有我們的分店──而且我依然還不到二十歲。現金滾滾而來。但我沒有就此滿足。我們達到了那個目標,但我還有更多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