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試閱
『我來說好了。阻止妳達到高潮的是「生」,而讓妳達到高潮的是「死」』,對不對?』
玲王奈慢慢點頭。
『對。只要看到有人死,我就有快感。如果人是我殺的,快感一定更強烈。』
『妳知道性高潮嗎?有沒有誤解它?』
『我知道,我沒有誤解。』
『嗯。』
『我認為自己是靠想像力才撐到現在的。我會用力想像自己想變成的樣子,不斷不斷地想,在不遠的將來一定會實現。』
玲王奈的身體不再顫抖了。
『但是和男人在一起,性生活很難照想像的發展,是不是?』
玲王奈笑了出來。
『目的不同,達成的速度就不一樣。男人的事情比較花時間。總之,我現在的狀態就是我從小想像的樣子,絲毫不差。我的恐懼就是因此而來。就像我剛剛講的,臉上潰爛出血、頭髮掉光,然後……我不想要這樣的畫面,但它一到晚上就頻頻出現,不斷不斷的出現。
『所以,這個畫面最近一定會實現。我知道,一向如此。我非常清楚會實現與不會實現之間的區別。這個畫面的輪廓很清楚,中間還有骨架,所以一定會實現。我知道,或許有什麼東西開始附在我身上,那是很久很久以前死掉的吸血鬼,或者是邪惡的女惡靈。』
漫長的前奏
A
我不知道別人怎麼想,但我認為世界上有『吸血鬼』這種人存在。
吸血鬼這個名詞不斷出現在古今許多奇幻小說之中,其實這種嗜吸人血的人,在舊約聖經時代就已經存在了。他們不但存在,而且就生活在我們周遭。他們平常也會吃漢堡、薯條,喝啤酒,跟我們沒兩樣,只是我們一直沒發覺而已。他們和你我不同族類,所以絕對不會在你耳邊低語,要和你分享處女鮮血之類的話。
然而,聖經也在〈申命記〉第十二章、二十三節中寫道:『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與肉同吃。』
基督教派之一的『耶和華見證者』,把聖經的一字一句都當作神諭般嚴格遵守。這些信徒十分重視這項諭示,即便重病也不允許輸血。
聖經為什麼要告訴我們這句話?耶穌在最後晚餐的那一夜,也告訴他的門徒:『你們拿去喝吧,這葡萄酒就是我的血。』
耶穌的話,難道是暗示當時已經公然存在許多靠吸人血維生的人?聖經時代的道德觀念和現代不一樣,當年這些吸血的人一定可以比現代更公開的享受吸血的快感。
所以,由此衍生的問題一定也多得不勝枚舉。貧窮時代正是靠吸血為生者的天堂,因為那些不知道如何度過明天的人,會為了活下去賣掉自己的小孩。吸血人就把他們買下來,吸他們的血。主對這種事情看不下去,才會在聖經裡寫下勸阻這種行為的字句吧。
此後,基督教就遵照這個諭示,漸漸消滅了吸血人種的遺傳基因。於是讓人想吸血的DNA就消失在火刑的烈燄中。
就我來看,獵殺女巫這個歷史事件,可能是多數派的DNA為了排除擁有其他生命程式的DNA所發起的戰爭。如果我們是少數派,也許已經被吸血鬼們燒殺殆盡了。
但是,我們這種正常的人種,光是燒殺吸血鬼還不放心,還要進一步威嚇潛藏著的吸血人,不准他們露出本性。在英國的柯林威爾森所著的《殺人百科》的愛丁堡『索尼賓恩家族事件』,堪稱典型代表。
索尼賓恩於一三六O年左右出生在愛丁堡郊外的貧窮農家。長大後帶著女友離家出走,兩人跑到加洛威地區一個荒涼的海岸洞穴生活。這個遠離人煙的洞穴相當堅固,裡面的地道就像迷宮一樣,深入海底。洞內溫度很低,可以當天然冰箱使用,而且很寬闊,不管增加多少人都住得下。
夫妻倆的孩子陸續出生。他們離群索居了二十五年,一共生下八男六女。這些兒女們近親相姦,不久就繁衍成五十人的大家庭。他們沒有謀生能力,只能像山賊一樣,靠殺害偶爾路過的旅客、奪取其財物維生。他們割斷被害者的喉嚨之後,就一擁而上吸食被害者的鮮血,支解屍體;吃不完的就加以曬乾、煙燻或鹽漬,再放進冷藏室保存。
這種日子倒也風平浪靜,直到有一天,他們大意的讓其中一名受害者逃跑了。有一名受害者的丈夫,趁這群人在吸他妻子的鮮血時拔腿狂逃。當他逃到格拉斯哥市時,立刻向有關當局報告。眾人聞訊後一片譁然,動員了四百名士兵和數隻獵犬前往追緝。
索尼賓恩一家人很快就被逮捕,押送到愛丁堡。一四三五年,他們未經審判就在里斯港被處決。男的先被砍斷手腳,像蟲子般被蹂躪後再殺死;女的則用火燒死。就連吸血鬼看到這種懲戒一定也震撼不已。
羅馬尼亞瓦拉幾亞公國的威拉德採佩什公爵,是著名吸血鬼『德古拉』的原型,也是吸血鬼中的知名人物。但是對我來說,這號人物才應該算是吸血鬼中的異端。雖然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但因為他一出生就擁有操控一切的絕對權勢,而且生在亂世,才沒有發現自己有嗜吸人血的癖好。
吸血人種往往低調寡言,只要吸食人類鮮血就能滿足,更不會故意把被吸乾的屍體堆積在城堡的地下室。然而歷史往往偏愛記載這種高調的吸血人。的確,有的吸血人喜歡大張旗鼓,鬧得人盡皆知;但這些大多是知道自己是吸血人後嚇得發狂,或是擁有相當權勢的人。就像普通人中有極惡之人一樣,吸血鬼中也不乏極惡之徒。
那麼,我們就從這位惡名昭彰的惡魔開始,像讀高中教科書一樣慢慢了解他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