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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我再告訴你。我想多聽聽你的意見。你說那個人為什麼朝對面拖車場的招牌開槍?」
「哪有為什麼,就好玩吧。」
「那為什麼別的字不打,只打Z呢?」
「因為它是第一個字嘛。」
「所以你認為他沒有刻意挑字囉?」
「沒錯。」
「那為什麼只打右邊呢?」
這問題讓比利想了一下。
「這個嘛。」
「你可不要告訴我因為他技術不好,所以打偏了哦。」
被這樣一講,比利似乎有點被激到了,只見他說道:
「OK,哈佛的學生應該更有創意一點。那這樣假設如何?住在那棟公寓三樓的人對這家工廠挾怨報復。因為……因為他的車被修壞了。」
「那干Z什麼事?」
御手洗說道。比利被問到說不出話來,只能苦笑。
「這假設很有趣,但沒有依據。」御手洗毫不留情地指出。
「OK,那你說說看,為什麼你不認為它是惡作劇?」
「子彈的數目,歹徒總共打了十二發子彈。」
「十二發又怎麼了?」
「太多了。」
這次換比利哈哈大笑地嘲笑御手洗。
「你是說兩、三發就沒有問題嗎?御手洗。」
沒想到御手洗一臉認真地點了點頭。
「沒錯。如果是兩、三發的話,惡作劇的可能性就高了。在波士頓的鬧區,大白天的,一打就是十二發,不被鄰居發現才怪。就算波士頓的治安再怎麼壞,這裡又不是貧民區,不可能聽到隔壁有十二聲槍響還不叫警察來吧?」
「可警察確實沒來啊。」
「那是結果。我現在說的是開槍者的心態。我們可以假設,這名開槍者打一開始就不打算避人耳目。那麼,這樣的行為就稱不上是惡作劇了。他想被人發現,卻好死不死地沒有人發現。」
「是嗎?也有可能他一天射個一、兩發,一個禮拜加起來總共十二發,所以才沒人發現吧?」
「老問題,比利,要真是那樣的話,惡作劇的可能性反而高了。不過,這點已經被丹迪推翻了。他說槍聲集中在某個時間。叩叩叩好像什麼在跳的聲音持續了五分鐘之久。這是我的理由之一。」
比利默默地聽著,點了點頭。
「第二個理由是,十二這個數字頗耐人尋味。比利,你應該也練過射擊吧?在這個國家,最通行的九釐米口徑的自動手槍是Smith & Wesson製造的,對吧?」
「沒錯。」
「S&W的九釐米手槍款式很多,其中賣得最好的是彈匣可以裝十二發子彈的。若硬塞的話,甚至可以塞進十三顆。不過,通常大家都只裝十二顆。今天若是你來射的話,你會把裡面的子彈全部射完嗎?這樣的可能性高不高?」
「左輪手槍可裝六發。也許他是分兩次射的。全部裝滿後六發,再裝一次後又六發。」比利說。
「比利,前提是,左輪手槍沒有九釐米的。」
比利說不出話了。
「OK,御手洗,也許是那樣,也許你說得對。所以,你的結論到底是什麼?」
「假設現在某人手上握有裝滿十二顆子彈的自動手槍。他拿著它,抱著好玩的心態,朝馬路對面的招牌射擊,時間還是大白天。正常人不會做這種事,就算做了,也不會把彈匣裡的子彈全部射光,這就是我的結論。這裡不是貧民區,是精華地段的高級公寓,只要射個幾發就會把警察叫來。如果不想惹禍上身的話,打個兩、三發就該停了。」
「可御手洗,就有人那樣做了。」
「對啊,所以我才說演變成命案的可能性非常高。」
「我不太懂,警方畢竟沒有來不是嗎?」
「沒錯,他大概也沒想到會是那樣吧?換句話說,那個人其實是想要把警察叫來。這樣推論比較合理吧?」
御手洗說,比利再度保持沉默。
「嗯,可是什麼事都沒有發生啊。」比利說。
「沒錯。」御手洗說。
「警察並沒有來,住在同棟公寓的人、薩卡歐拖車廠的員工,沒有半個人打電話報警。」
「對啊,唯一驚動的只有哈佛大學的校刊。」御手洗說。
「可是,御手洗,如果真像你所說的,那他,不,也有可能是她,不就應該一直打下去,直到把警察叫來為止?」
「打個一、兩百發嗎?」
「是啊。」
「不可能。如果他有那個力氣的話,自己打電話報警不就得了。」
御手洗說道,比利瞪大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