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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客踉踉蹌蹌的站起身。怪物扯開他滴著水的牛仔褲,扯破柔軟卻又韌如鋼鐵的皮靴,然後從羅蘭的小腿肚上啄下一塊肉。
他伸出右手掏槍,但左輪手槍卻砰的一聲掉在地上,他這才發現那兩隻執行古老殺人工作的手指已經不見蹤影。
醜陋的怪物貪婪的啄著手槍。
『不,混帳!』羅蘭吼著,踢了怪物一腳,感覺就像踢在一塊石頭上──只不過這塊石頭會咬人。牠扯掉了羅蘭右腳的靴頭,把他的大腳趾扯掉了大半,最後把整隻靴子從腳上扯了下來。
槍客彎下腰,撿起左輪手槍,又掉下,他罵了聲髒話,最後總算設法握住了手槍。掏槍曾是一件無比簡單的事,根本不必思考,但現在卻突然成了雜耍一般的特技。
怪物蹲在槍客的靴子上,一邊扯著靴子,一邊問著牠困惑的問題。一陣浪打向海灘,在半月月光交織成的羅網下,浪頂的白色泡沫看來蒼白、死氣沉沉。龍蝦怪停了下來,舉起鉗子,擺出拳擊手的姿勢。
羅蘭用左手掏槍,扣下扳機三次。喀嗒,喀嗒,喀嗒。
至少現在他知道彈膛裡的子彈能不能用了。
他把左手的槍放回槍套。要把右手的手槍放回槍套,他必須用左手把槍管往下轉,然後再滑進右邊的槍套裡。槍柄上佈滿了鮮血,變得又黏又滑,右側的槍套與牛仔褲上沾了斑斑血跡,鮮血從兩隻斷指的根部汩汩流出。
他遍體鱗傷的右腳還太麻木,感覺不到疼痛,但他的右手卻如火燒般刺痛。那充滿天才、訓練有素的手指雖然已經在怪物的消化液裡分解,但卻陰魂不散,尖叫著它們還活著,正承受著烈焰焚身的苦楚。
看來我的麻煩大了,槍客漠然的想著。
浪潮退去,怪物放下鉗子,在槍客的靴子上扯出一個新的洞,然後決定靴子的主人比那層不知怎麼蛻下來的皮好吃多了。
『噠噠嗆?』牠問著,然後以驚人的速度朝槍客飛奔而來。槍客用幾乎毫無感覺的雙腳退開,發覺怪物一定多少有些智能。在槍客昏迷的時候,牠小心翼翼的靠近槍客,也許是從海灘那兒大老遠一路爬來,不確定他是什麼,也不確定他有多少能耐。如果那波浪潮沒有喚醒他,怪物也許會在他好夢正酣時啄爛他的臉。現在牠決定他不只吃起來可口,還很脆弱,很容易就能得手。牠幾乎壓在他身上,一個長四呎、高一呎的怪物,重量也許有七十磅,嗜肉成性,就像他少年時豢養的獵鷹大衛一樣──只不過少了大衛那隱約殘存的忠誠。
槍客的左靴跟踩到一塊突出沙地的石頭,他一個踉蹌,差點又要跌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