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全新譯本】

Different Seasons

  • 作者:史蒂芬.金
  • 譯者:趙丕慧/王瑞徽
  • 出版社: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
  • 出版日期:2020/07/31

  • 定價:580元
  • 優惠價:79458
  • 優惠期限:2025/12/31止

  • ISBN:978-957-33-3559-7
  • 系列:史蒂芬金選
  • 規格:平裝/592頁/14.8x21cm/普通級/黑白印刷
  • 分類:美國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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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他說當晚他喝醉了,從八月二十四日以後他就經常酒不離手,而且他的酒量一向不好。當然,光是這點就讓陪審團無法接受,因為他們實在很難想像,這位穿著端正的三件式雙排釦羊毛套裝的冷靜自持的年輕人,會為了妻子和一個小鎮高爾夫球手之間的齷齪小緋聞把自己灌得爛醉。但我相信,因為我看過這六男六女不曾見過的安迪。
在我認識安迪的這整段期間,他一年只喝四次酒。每年他生日前大約一週,接著在聖誕節前兩週左右,他會在放風場和我碰面。每次他都會託我替他弄一瓶傑克丹尼爾威士忌。他買酒的錢和這裡大部分犯人用來買東西的錢是同樣的來源──奴隸工資,再加上一點他自己的錢。一九六五年以前,你在獄中的勞動所得是每小時一角,到了一九六五年,他們把它一口氣提高到兩角五分。我偷運酒的佣金是一成,當你把它加入購買像黑標傑克這類高級威士忌的額外花費,你就會知道安迪.杜法蘭每年四次的飲酒,是用他在監獄洗衣房中多少個鐘點的血汗換來的。
九月二十日他生日那天早上,他會大喝一杯,到了晚上熄燈後再喝一杯。第二天他會把剩下的酒還給我,讓我和其他人分著喝。至於另一瓶酒,他會在聖誕節晚上為自己倒一杯來喝,然後在新年除夕再喝一杯,剩下的同樣交給我,並且交代要我傳給別人。一年四杯──這就是一個曾經被酒瓶刺傷,而且傷到見血的男人的習性。
他告訴陪審團,十日晚上他醉得太厲害,只能斷斷續續記得一些片段。那天下午,在去找琳達理論之前,據他說「我多喝了一杯壯膽」。
他還記得,她離開去和昆汀會面之後,他決定去找他們當面問清楚。前往昆汀小別墅的途中,他晃進鄉村俱樂部,又匆匆喝了幾杯。他說他不記得曾經告訴酒保,「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看報紙就知道了」,或者曾經對他說過任何話。他記得到漢迪-皮克商店買了啤酒,可是不記得買了擦碗巾。「我要擦碗巾做什麼?」他問。有家報紙報導,這句話讓陪審團中的三位女士打了冷顫。
後來,很久以後,他針對那個作證說他買了擦碗巾的員工作了些推測,我認為他的話很值得注意。「假設,他們在查訪目擊證人的過程中,」某天在放風場,安迪說:「他們遇上這個當晚賣啤酒給我的傢伙。這時距離事發已經三天,這案子的許多事證已被各大報紙廣為報導。也許他們以眾欺寡,五、六個警察,加上司法部長辦公室派來的那傢伙,再加上檢察官助理。記憶是很主觀的東西,紅毛,他們可以先試探地問『他有沒有可能買了四、五條擦碗巾?』然後步步進逼。如果一群人要你想起某件事,它的說服力可是非常強大的。」
我同意很有可能。
「可是,還有一個更強大的。」安迪繼續用一種沉思的神情說:「我想他起碼說服了自己。可以吸引鎂光燈,被記者追著問東問西,照片上了報紙……當然,重頭戲是他在法庭上的表現。我的意思不是說他蓄意捏造情節,或者作偽證,我認為他很可能通過測謊,或者用他母親的名字發誓說我買了那些擦碗巾。可是……記憶這東西實在是太主觀了。
「我只知道,雖然連我的律師都認為我說的起碼有一半是謊言,他也從沒採信過擦碗巾的事。光想就覺得荒誕到了極點!當時我喝得爛醉,醉得根本不可能想到要把槍聲滅音。如果是我做的,我會直接開轟。」
他把車開到路邊休息區,停了車。他喝了啤酒,抽了幾根菸。他看著昆汀房子樓下的燈光暗下,接著他看著樓上亮起一盞燈……過了十五分鐘,那盞燈也熄了。他說他可以猜到接下來的情節。
「杜法蘭先生,接著你是不是走向葛倫.昆汀的房子,把那兩人殺了?」律師怒喝。
「不,我沒有。」安迪回答。他說,到了午夜他就清醒了,同時開始有宿醉頭痛的感覺,所以他決定回家去好好睡一覺,第二天用比較成熟的態度去面對這整件事。「這時,我一路開車回家,開始想,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乾脆讓她到雷諾去辦快速離婚。」
「謝謝你,杜法蘭先生。」
檢察官起身。
「你用最快速的方式把她『離』了,是嗎?你用一把裹著擦碗巾的點三八左輪手槍把她『離』了,是嗎?」
「不,先生,我沒有。」安迪輕聲說。
「接著你殺了她的情夫。」
「不對,先生。」
「你是說你先對昆汀開槍?」
「我是說我沒有射殺他們兩個。我喝了兩夸脫啤酒,抽了警方在路邊休息區發現的那麼多的香菸,然後我開車回家,上床睡覺。」
「之前你對陪審團說,在八月二十四日到九月十日這段期間,你經常想要自殺?」
「是的,先生。」
「意念強烈到去買了一把左輪手槍?」
「是的。」
「如果我說你看來不像會自殺的類型,杜法蘭先生,會不會讓你太困擾?」
「不會的,」安迪說:「但是在我看來,你也不像是感覺特別敏銳的人,而且我非常懷疑,如果我真的想自殺,我會跑去跟你商量。」
這話引來庭內一陣竊笑,但並沒有讓他在陪審團心中得分。
「九月十日那晚,你有沒有把你的點三八左輪手槍帶在身上?」
「沒有。我作證時說過了。」
「噢,是啊!」檢察官嘲諷地一笑,「你把槍丟進河裡了,是嗎?皇家河,在九月九日那天下午。」
「是的,先生。」
「案發前一天。」
「是的,先生。」
「真方便,不是嗎?」
「無所謂方不方便,這只是實話。」
「你聽過明奇中尉的證詞吧?」明奇中尉的小組在龐德路橋附近的河道,也就是安迪作證他丟棄槍枝的地方打撈搜索,但警方沒找到槍。
「是的,先生。你也知道我聽過。」
「那麼你應該聽見他告訴庭上,他們打撈了三天,卻沒找到槍。這也相當方便,不是嗎?」
「撇開方便性不談,事實是他們沒找到槍。」安迪冷靜地答道:「但是我想向你和陪審團指出,龐德路橋距離皇家河流入雅茅斯灣的地方非常近,水流十分湍急,那把槍很可能被沖入海灣了。」
「所以我們無法把警方從你妻子和葛倫.昆汀先生染血的遺體上所採集到的子彈膛線,拿來和你那把槍的槍管膛線進行比對。是這樣的,對吧?杜法蘭。」
「對的,先生。」
「這也相當方便,不是嗎?」
根據報紙所刊載,這話讓安迪表現出微妙的情緒性反應,那是他在整整六週的審判期間難得展露出來的。一抹淡淡的苦笑掠過他的臉。
「既然我在本案中是無辜的,而且既然我說的關於我在案發前一天把槍丟進河裡也是事實,那麼對我來說,始終沒找到槍絕對是不方便的。」
檢察官連著攻擊他兩天,他又把漢迪-皮克商店員工關於擦碗巾的證詞唸給安迪聽。安迪重申他不記得買了那些東西,但承認他也不記得他沒有買。
安迪和琳達.杜法蘭曾在一九四七年初簽了一份共同保險合約,此事是否屬實?是的,這是事實。一旦獲判無罪,安迪依約將可獲利五萬元,此事是否屬實?是的。他是否確實懷著行兇的意圖去到葛倫.昆汀的房子,而且也確實犯下了兩樁謀殺案?不,這並非事實。那麼,既然沒有盜竊的跡象,他認為發生了什麼事?
「這我無從知曉,先生。」安迪輕聲說。
在一個下雪的週三下午一點,案子交由陪審團討論。三點半,十二名男女陪審員回到法庭上。法警說他們原該早點進場的,會延遲是因為他們去了班特利餐館,用郡預算費用享受了一頓美味的雞肉晚餐。他們認為他有罪,而且各位,要是緬因州有死刑,他肯定會在春天的番紅花從雪地探出頭來之前被處死。

檢察官問安迪他認為發生了什麼事?他避而不答,但其實他內心自有想法,而我也終於在一九五五年某個深夜探出他的口風。我們花了七年時間從點頭之交進展為還算親近的朋友,但是直到一九六○年左右,我才真正感覺和安迪成了密友,而且我相信我是唯一真正能親近他的人。同樣身為長期徒刑犯,我們從頭到尾都住在同一個囚區,只是我和他隔了半條走廊。
「我怎麼認為?」他大笑,然而聲音不帶一絲詼諧。「我認為那天晚上特別倒楣,我認為一定是剛好有個陌生人經過。也許是我回家以後有人在路上爆胎,也許是竊賊,也許是變態狂。他殺了他們,就這樣,而坐牢的卻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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