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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痛得喘氣,李奇在想是因為神經質男子拿槍壓著她的肋骨。帶頭的坐在前座,他轉過身來,拿槍的那隻手擺在厚重的皮革頭墊上,槍對準了李奇的胸口,是一把葛拉克十七式手槍。李奇對這種武器瞭若指掌,在貝魯特受傷後的休養期間,上級交派給他一件簡單任務,讓他幫部隊評估葛拉克手槍的原型槍。這種槍體積雖小,威力卻大,從撞針到槍口末端長七英寸半,以長度來講準頭是夠的,李奇就曾用這把槍射中七十五英尺外的圖釘。同時,葛拉克手槍的彈頭也夠力,能以將近八百英里的時速射出四分之一盎司的子彈。由於彈匣可裝十七發子彈,所以才會取名為葛拉克十七式。槍身很輕,雖然殺傷力強大,但重量不到兩磅,槍身重要部分由鋼鐵打造,其餘部分則像昂貴的相機一般,採用黑色聚碳酸酯製成。整把槍可稱得上是個精品。
但他不是很喜歡,這槍並不適合部隊的特定要求,因此他建議不予採用。他反倒比較喜歡貝瑞塔九十二F手槍,同樣也是九○手槍,比葛拉克十七式重上半磅、長上一英寸,彈匣容量少兩顆,但嚇阻力高出一成,這對他來講很重要。再加上槍身並非塑膠製品,所以李奇最後選擇貝瑞塔手槍,部隊指揮官也點頭同意,並把李奇的評估報告發給各級單位,軍中一致支持他的建議。沒想到此刻,經過十二年後,他又再一次看著這把槍。
他把注意力從槍上移開,再看了持槍男子一眼,男子的臉曬得黝黑,髮際皮膚較白,頭髮剛剪不久。駕駛的額頭又高又亮,稀薄的頭髮梳向後腦勺,五官鮮明泛紅,臉上自以為是地笑著--那種醜男自認瀟灑時的笑容。他也穿著連鎖店買的廉價襯衫,同樣的擋風夾克,身材一樣壯碩,同樣具備主宰局勢的自信,呼吸稍顯急促。這三個男子年約三十、三十五歲,其中一個是帶頭的,兩個聽命行事,一個鎮定、一個緊張。他們神經都很緊繃,但事前演練過,似乎正在趕赴完成任務。李奇想不透,於是把眼光從葛拉克手槍移到帶頭那人的雙眼,只見對方搖了搖頭。
『別說話,你這王八蛋。』他說。『敢開口,我保證送上一槍給你。乖乖閉上嘴就不會有事。』李奇相信他說到做到。看對方眼神銳利,嘴唇緊閉成一條線,因此李奇一句話也沒說。隨後,車速漸漸慢下來,開進一處坑坑疤疤的前庭,在水泥地上繞到一棟廢棄工業大樓後頭。車子剛才往南開,李奇猜想他們現在大概位於市區南方五英里處。駕駛慢慢停下車,後車門對齊一輛廂型車的後門。空盪盪的停車場只停了這輛福特廂型車,白色車身有髒污,車子不算舊,但已經跑了很多里程。車子一側被人寫過字,但才剛用白漆蓋過,和車體不太搭調。李奇環顧四周,停車場到處是垃圾,有個油漆桶丟在廂型車附近,還有油漆刷,此外看不見其他人。這地方沒有人會出現,如果他要行動,現在正是時候,地點正好適合。但他前面的傢伙將身體傾向後座,皮笑肉不笑地用左手抓起李奇的衣領,右手把葛拉克的槍口壓在他耳上。
『乖乖坐好,王八蛋。』他說。
駕駛下車,蹦蹦跳跳地繞過引擎蓋,從口袋掏出一組新打的鑰匙,把廂型車的後車門打開。李奇坐在原位。用槍壓著一個人的耳朵不見得是明智之舉,因為頭一轉,槍就會撲空,滑過這個人的額頭,這時扳機扣得再快,也不會造成太大傷害,是可能把耳朵炸出個洞,但也只是外耳而已,倒是耳膜肯定會震碎。但這些都不至於致命。李奇花了一秒鐘衡量這些風險。接著,神經質男子把女子拉出車外,迅速將她帶到廂型車後頭。這短短一段路上,她又跳又跛,從一個車門直接進去另一個車門。李奇用眼睛餘光看著她,見對方拿走她的手提包丟回轎車裡,落在自己腳邊,重重摔在厚地毯上。手提包很大,表面是昂貴的皮革,裡頭有重物,應該是某種金屬製品。在女人會攜帶的金屬製品中,只有一種東西在落地時會發出這種響聲。他瞄了女子一眼,突然間開始對她感興趣了。
她手腳攤開在廂型車內,因為腳傷而動彈不得。接著,前座帶頭的傢伙把李奇從皮椅上抓出來,交給神經質男子。葛拉克手槍才從他耳邊抽走,另一支槍隨即又抵著他體側。對方拖著他走過崎嶇路面,來到車子後方,把他推進車裡跟那女子在一起。神經質男子手持葛拉克手槍瞄準他們兩個人,槍身微微顫抖。同時間,帶頭的鑽進轎車,拿出女子的金屬柺杖,又走回來把柺杖丟進廂型車裡。柺杖打在金屬牆板上,發出鏗鏗鏘鏘的聲音。他把乾洗衣服和手提包留在轎車後座,然後從外套夾克裡掏出一付手銬,抓起女子的右手銬上一支手銬,粗魯地把她拉向旁邊,再抓住李奇的左手銬上另一支,然後晃晃手銬看看是否牢靠,最後把車子的左後門重重關上。李奇看到駕駛拿塑膠瓶往轎車裡倒,注意到液體呈透明色,還有汽油的臭味,一瓶倒在後座,一瓶倒在前座。接著,帶頭的又把車子右後門關上。李奇最後只看到駕駛從口袋掏出火柴盒,接著眼前便籠罩在一片黑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