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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屋子裡?』
『我們是這麼認為。』
『你們是這麼認為?沒有判斷出來?』
『可惜的是,有很多東西是我們無法判斷的。』
『哦!那可真好。』
『他沒留下任何證據。』她說:『這是很大的問題。』
李奇點點頭。『那把犯罪現場的情況講給我聽,從她們院子前面的花圃開始講。』
『為什麼?你覺得那很重要嗎?』
他笑了出來。『不是,我只是覺得,跟我講點妳真正了解的會讓妳好過一點。』
『王八蛋。』
車子慢慢往前開,雨刷慢慢來回掃過車窗,一次又一次。前方有紅藍燈交錯閃爍。
『事故。』李奇說。
『他沒留下證據。』拉瑪又說了一次。『完全不露痕跡。沒有纖維、沒有血跡、沒有唾液、沒有頭髮、沒有指紋、沒有DNA,什麼都沒有。』
李奇把手墊在頭下,打了個呵欠。『這就難搞了。』
拉瑪點點頭,眼睛盯著擋風玻璃。『確實如此,連你想不到的東西我們都做過實驗室檢驗了,可是他真的技高一籌。』
『他到底怎麼辦到的?』
『我們也不知道。你在這輛車上待多久了?』
李奇聳聳肩。『好像一輩子。』
『大概將近一小時了,現在所有東西上面都會有你的指紋:門把、儀表板、安全帶扣環、座椅調整鈕。頭枕上可能已經有十幾根頭髮,座椅上有一大堆從你的褲子和外套上掉下來的纖維,腳踏墊上有鞋子的泥巴,從你家後院帶來的,甚至還有你家地毯的舊纖維。』
李奇點點頭。『而我才光是坐著。』
『沒錯,謀殺需要動用暴力,過程中會把這些東西撒得到處都是,或許還會有血跡、唾液。』
『所以或許房子不是第一現場。』
『只是棄屍的地方。』
『那至少他得把屍體拖進去。』
她點點頭。『我們確定他在房子裡待過一段時間,有證據。』
『屍體丟在哪裡?』
『浴室的浴缸裡。』
車子慢慢開過事故現場,一輛老舊旅行車撞上了前面的休旅車,跟李奇開的一模一樣。老車的擋風玻璃上有兩個頭形破洞,前門已經撬開,一輛救護車等著在中線迴轉。雖然知道不可能,李奇還是轉過頭看著那輛休旅車,不是他的。現在的情況下裘蒂不可能開車。
『在浴缸裡?』他重複了一次。
拉瑪對著方向盤點點頭。『在浴缸裡。』
『三個都一樣嗎?』他問。
拉瑪再次點點頭。『三個都是。』
『就像簽名?』
『沒錯。』她說。
『他怎麼知道她們都有浴缸?』
『房子都會有浴缸。』
『他怎麼知道她們都住在房子裡?他選擇被害者並不是根據住處,而是任意挑選對吧?那麼被害者有可能住在任何地方,像我住在汽車旅館,而有些人的房子裡只有淋浴間。』
拉瑪看了他一眼。『你不是住在汽車旅館,你是住在蓋里森鎮的房子裡。』
他低下頭,好像忘了似的。『對,我現在應該算是住在房子裡。但我以前曾經四處流浪,他怎麼知道這些女人不是這樣?』
『這就互相矛盾了。』她說:『如果她們沒房子,就不會被他列為目標。我是說,要讓他找得到,她們得有固定住所,這樣才會在名單上。』
『但他怎麼知道她們都有浴缸?』
拉瑪聳聳肩。『有房子就會有浴缸,除非地方很小,不然不會只有淋浴間。』
李奇點點頭,這不是他的專業,不動產對他來講很陌生。『好吧,她們在浴缸裡。』
『沒穿衣服,衣服不知去向。』
她已經通過車禍現場,加速駛入雨中,雨刷調到高速。
『他把衣服帶走了嗎?』李奇問:『為什麼?』
『大概當作戰利品吧!像這種連續犯罪,拿走一些戰利品是很常見的行為。或許是象徵性的,或許他覺得她們應該穿著制服,所以把便服搶走了,連命一起。』
『還有拿走其他東西嗎?』
拉瑪搖搖頭。『就我們所知沒有了。沒有明顯移動什麼東西以挪出空間作案,現金跟信用卡也都在。』
『所以他拿走了衣服,但什麼痕跡都沒留下。』
拉瑪沉默了一下,說:『是有留下一些東西──油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