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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移動身體,盯著我看。
「帶我回家,」他說。「載我回去吧。我們會給你錢,幫你解決這件事。如果你要,我們可以替你找藏身的地方。我爸媽會很感激你。我的意思是,我很感激你,相信我,你救了我,那件事只是意外,對吧?只是個意外,你運氣不好而已,畢竟當時你壓力很大,我能理解。我家人也都會守口如瓶的。」
「我不需要你幫忙,」我說。「我只要擺脫你就夠了。」
「可是我要回家,」他說。「我們能互相幫忙。」
離公路只剩四分鐘車程。
「你家在哪?」我問。
「艾博特鎮,」他說。
「哪裡的艾博特鎮?」
「緬因州的艾博特鎮,」他說。「在海邊,在肯尼邦克港跟波特蘭之間。」
「我們方向不對。」
「你可以在公路上轉向北走。」
「那至少要開兩百哩。」
「我們會付你錢,不會讓你浪費這段時間。」
「我可以讓你在波士頓附近下車,」我說。「然後你再去找開往波特蘭的公車。」
他用力搖頭,看起來很像某種病發作了。
「不行,」他說。「我不能搭公車,不能自己一個。現在這種時候不行。我需要保護。他們說不定還在監視我。」
「他們早就死了,」我說。「跟那個警察一樣。」
「說不定他們還有合夥人。」
合夥人,又是另一個奇怪用法。他很瘦小,仍然一臉恐懼,我還能看見他的頸部脈搏跳動著。他用雙手撥開頭髮,將頭的一側轉向擋風玻璃,讓我看他的左耳。他的左耳不見了。那裡只剩下一塊硬突的疤,看起來像個沒煮過的小麵糰,或是義式生水餃。
「那是第一次的時候,」他說。「他們把它割下來寄到我家。」
「多久前的事?」
「我當時十五歲。」
「你爸沒付贖金?」
「付得不夠快。」
我沒再說話。理察.貝克坐在位子上,讓我看完他的疤後,還是驚魂未定。
「你還好吧?」我問。
「帶我回家吧,」他的語氣像在懇求。「我現在不能落單。」
再兩分鐘就到公路了。
「拜託了,」他說。「幫幫我。」
「可惡。」我說了第三遍。
「拜託,我們可以互相幫忙,你也需要藏身的地方。」
「我們不能再開這輛廂型車。說不定有人已經把這部車的特徵廣播到全州了。」
他滿懷希望地看著我。再一分鐘就到公路。
「我們得找另一部車。」我說。
「去哪找?」
「隨便都行,車子到處都有。」
我望向遠處,看見公路交流道西南邊有個大型購物中心,裡頭有好幾棟巨型棕色建築,外觀沒有窗戶,卻有許多霓虹招牌。寬廣的停車場上大概五成滿。我開過去,繞了購物中心一圈。這裡簡直就是個小鎮,而且四周都是人,讓我很不自在。我又繞了一下,經過一排垃圾筒,開進一間大百貨公司後方。
「我們要去哪裡?」理察問。
「員工停車場,」我說。「顧客整天來來去去,時間不固定,但工作人員上班時間都會在裡面,這樣比較安全。」
他看著我,似乎不懂我的意思。我開向員工停車場其中一區,那裡停著八輛車,車頭全朝向一面毫無裝飾的水泥牆。一部出廠約三年的暗色日產車旁有個空車格。這就行了。這輛車沒什麼特色,而且停車場又安靜,也沒其他人在。我倒著開進空車格,讓後車門貼緊牆面。
「這樣別人才不會發現後車窗破了。」我說。
那孩子沒說話。我將兩把柯特手槍放進大衣口袋,下了車,拉拉日產汽車的門把。
「幫我找根鐵絲,」我說。「像粗電線或衣架之類的那種東西。」
「你要偷這部車?」
我點點頭,沒說話。
「這樣好嗎?」
「要是你不小心殺了個警察,就不會覺得這樣不好了。」
他愣了一下,便到旁邊找東西去。我打開手槍彈膛,將十二發用過的空彈殼丟進垃圾筒。沒多久,他就從垃圾堆裡找出一根三呎長的電線。我用牙齒把電線外層的橡膠撕掉,然後在一端壓出一個鉤子,把它擠進日產車窗外圍的橡皮墊。
「你去把風。」我說。
他走到旁邊,向停車場上四處張望。我將電線塞進車內,試圖勾住門把,沒多久就打開了車門。接著,我把電線丟回垃圾堆,然後彎身拆開方向盤下方的塑膠罩,找出其中兩條可以發動車子的電線,讓它們彼此接觸後,引擎便嘎嘎響起,開始運轉。那孩子露出佩服的表情。
「我年輕時不學好,才會這種東西。」我說。
「這樣好嗎?」他又問了一次。
我點點頭。「夠好了。一直到今晚六點,甚至八點,總之等到商店打烊後,才會有人發現車子不見。那時候你早就回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