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記憶的記憶術:不用背也不用努力!記憶力越差的人越有效!日本名醫教你史上最輕鬆的記憶法,讀書考試、提升工作效率、預防失智症,任何場合都用得上!

  • 作者:樺澤紫苑
  • 譯者:涂愫芸
  • 出版社:平安文化有限公司
  • 出版日期:2016/12/27

  • 定價:320元
  • 優惠價:79253
  • 優惠期限:2025/12/31止

  • ISBN:978-986-94066-0-4
  • 系列:樂在學習
  • 規格:平裝/288頁/14.8x21cm/普通級/黑白印刷
  • 分類:讀書.學習/職場工作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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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寫的記憶術 ]

活用筆記本,記住內容和感動──潦草書寫記憶術


好幾年前看的電影也記得的理由



我可以清楚記得好幾年前看的電影的內容。為什麼我可以記得電影的內容、臺詞好幾年呢?因為看完電影,我就會寫下感想和影評,發表在臉書或電子報上。

不過,老實說,在那之前,我會先做更重要的輸出,就是先潦草地寫在筆記本上。

看完電影後,馬上把來自電影的感想、發現、感動、刻骨銘心的臺詞、產生共鳴的主題等,所有浮現腦海的東西都潦草地寫在筆記本上。我把這個做法稱為「潦草書寫記憶術」。

這時最重要的是,趁記憶猶新把想得到的東西統統寫成文字,以速度為優先,字寫得好不好看是其次。

並不是看完每部電影都會潦草地寫下來,有「這部電影太棒了!」、「我想寫影評,與更多人分享這部電影的精彩!」的感覺,才會馬上潦草地寫下來。有時,出了電影院,我就坐在大廳的椅子上,開始潦草地書寫。或者,有時也會在回家的電車裡潦草地書寫。

有趣的是,針對兩個小時的電影潦草書寫時,再怎麼努力寫,每次也只能寫滿兩張A 4紙。我是使用A 4筆記本,所以剛好填滿兩頁。或許,這就是大腦從兩個小時的電影可以得到的資訊量的極限。



要做輸出最好是在「事後馬上」──體驗完整記憶術


從德國心理學家艾賓浩斯進行的記憶實驗可以清楚知道,記下事情的二十分鐘後會忘記百分之四十二,一小時後會忘記百分之五十六,一天後會忘記百分之七十四。

記憶會以飛快的速度隨著時間遺忘,預防的方法就是「複習」。

根據艾賓浩斯的實驗結果顯示,在剛看完電影時,能記得的關於電影的資訊量最多。所以,在看完電影後,馬上以可能的最快速度做備註或做筆記(做複習),是非常重要的。

看完電影馬上做紀錄,就可以把體驗完整地記憶下來,不會有「遺忘」帶來的疏漏。

有時,看完電影後有其他的約會,沒辦法在看完電影後馬上潦草地寫下來,會隔一個晚上才潦草地寫下來。這時候,吐出來的資訊只剩一半不到,「臺詞」也很難正確地想出來,除非是非常「經典的臺詞」或是「很短的臺詞」。

潦草地寫下來,可以把內心當下才有的鮮明的感動置換成文字。確實執行這樣的做法,即便過了半年、一年,光回顧當時的潦草書寫,便能在三十秒內喚醒對那部電影的感動,並瞬間「想起」故事內容等細節。

來自「文字」之外的「感動」與其內容及發現,不寫下來,大部分就會忘記。

把「潦草書寫」的東西,不斷地累積起來,以後臨時接到委託案,不必重看電影,光是回顧「潦草書寫」的東西,也能流暢地寫出一篇影評或解說文。

也就是說,「潦草書寫」這樣的輸出,本身會成為智慧「財產」。「潦草書寫」的東西,是自己的記憶的一部分,也是無可取代的智慧財產的積蓄。

像這樣,在體驗後馬上做輸出,十部、五十部、一百部地持續下去,觀察電影的眼光、解讀電影細節的能力,就會有飛躍性的成長。此外,因為是在看完電影後,馬上拚死拚活地「想出來」,所以也會成為記憶力的訓練。

當然,這不限於電影,在戲劇、演唱會、歌劇、演講、活動、旅行中,有「好感動!」的感覺,就要馬上靠「潦草書寫」,把你的心象風景如拍照般寫成文字資訊。

[ 故事化記憶術 ]

說得出理由就能留在記憶裡──說明理由記憶術





把「意義記憶」轉換成「插曲記憶」



「意義記憶」與「插曲記憶」的最大差異是什麼?

所謂「意義記憶」,是指不相關的事件、現象的記憶;所謂「插曲記憶」,是指「發生的事、現象」與「人、場所、時間」相關的事物的記憶。也就是說,能提升聯想的「關聯性」,就能把「意義記憶」轉換成「插曲記憶」。

在本書中,把這種轉換稱為「故事化」。

那麼,如何把片斷不連接的知識或文字故事化呢?

最簡單的故事化,就是「說明理由」,「有理由」就等於「有因果關係」,也就是產生了密切的關聯性。

先岔開話題,請大家說出求三角形面積的公式。

就是「底 × 高 ÷ 2」。

在小學的算術就學過,所以大家應該都知道。

「底 × 高 ÷ 2」只是語言的羅列,想背起來,就要像唸咒文般不斷重複地背,直到刻印在腦海裡為止。因為是沒有意義的文字列、現象的片斷記憶,所以要歸類為「意義記憶」,亦即「不好記、容易忘」。

試問,為什麼要用「底 × 高 ÷ 2」這個公式來求三角形的面積呢?你能說明嗎?

首先,在紙上畫個三角形,然後以這個三角形的一邊為底,畫入以頂點為高度的長方形,再從三角形的頂點畫一條垂直線到底。這樣一來,就會把三角形切成兩個,在長方形裡分別出現與被切開的三角形對稱的圖形。也就是說,長方形中正好收入兩個最初的三角形。表示三角形等於長方形的一半面積,所以是用「底 × 高 ÷ 2」來求面積。

如果,對於求三角形面積的公式,你可以說出這麼振振有辭的理由,表示你了解這個公式的意義,也就是了解「底 × 高 ÷ 2」的背後所隱藏的故事。

像這樣,達到可以向他人說明「理由」或「原因」的境界,記憶就不再只是不相關的語言羅列、現象片斷,而是被歸納為「插曲」保存在腦裡了。

為了「記憶」,需要「理解」;「理解」了,就能「說明」。譬如,以背公式為例,不必一味地背,只要做到可以好好「理解」、「說明」就行了。

不只公式,法規、手冊也一樣,想留在記憶裡,就問自己「為什麼會這樣?」再自己回答「為什麼」。

要強行記住沒有理由的東西,大腦會抗議,很難記起來。

只要理解理由、說明理由,就能故事化;不必刻意去記,也會自然留在記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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