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有效!談判專家教你如何和孩子溝通

Devenez meilleur negociateur que vos enfants!

  • 作者:羅蘭.康百伯
  • 譯者:蔡孟貞
  • 出版社:平安文化有限公司
  • 出版日期:2014/10/03

  • 定價:280元
  • 優惠價:79221
  • 優惠期限:2025/12/31止

  • ISBN:978-957-803-927-8
  • 系列:親愛˙關係
  • 規格:平裝/256頁/16.5x21.5cm/普通級/套色印刷
  • 分類:親子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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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當情感遇見愛


情感等同一種情緒狀態,可能是開心的,也可能是不悅的,多少算得上相當強烈,強烈到足以影響你的行為。拉丁文的affectus,指的就是心靈的狀態。史賓諾沙2的《倫理學》有專章論述情感,他寫道:「這是身體與心理同時產生的變化或改變,而因著這改變,我們的行為力因此獲得提升或降低。因此當我們感應到某項改變,亦即某種感覺產生時卻絲毫無動於衷,這就表示該感覺不是affectus所定義的情感。」

親子關係間強烈的情感因素是無法避免的:父母愛自己的孩子,孩子愛他們的父母,這些情感把親子關係的情緒程度拉抬到最高級別。這是牢不可破的情感,一般而言,常被認定是達成高效率談判的絆腳石。

我們對孩子的情感,套用史賓諾沙的話,會影響我們的行為力,亦即影響我們成功完成談判的能力。


相對於情感一詞,愛是我們針對某個特定之人所感受到的依戀之情。在親子關係裡,彼此的愛在定義上是非常強烈的,這層依戀驅使另一方致力鞏固這樣的關係,並將關係長久地維繫下去。

然而,致力維繫久遠關係的心,很可能會讓我們忘了這段親子關係存在的目標包含了教育大計。

這分關係衍生出的親情和依戀對我們的談判很有用。事實上,孩子對父母感到強烈的依戀,因此父母嘗試教導孩子什麼對他是好的,或試圖說服他改變行為的作為才合乎情理。對安‧巴居絲3來說,「孩子對大人的依戀給了大人教育和授業的權力。權威是親子關係的支柱。」愛儘管會模糊了我們對親子關係的遠景,卻也是支持我們擁有談判權力正當性的一大基石4。


母愛比恐懼更強烈,比愛情更深遠,因為在一個母親的心裡,母愛遠勝過另外兩種情感。──喬治-路易‧勒克萊爾,人稱布豐伯爵



情緒是爆炸的合成成分

每一種關係裡都找得到情緒的影子,因為人能思考並感受,這也是人之所以會是現在這個樣子的主因。情感會加劇情緒的反應,因而情緒榮登親子談判的首要影響因素,但有時候情緒也會讓親子關係變得不穩定。

「情緒」一詞源自拉丁文motio,用來形容受到感動、心情不停波動的作用。情緒是當人面臨某種狀況時出現的一種心理和生理的體驗,例如孩子的笑容為我們帶來快樂、朋友的眼淚衍生悲傷、無誠信引發憤怒……情緒是傳遞給自己和周遭親友的一個訊息。

在親子談判的架構裡,我們的目標是認清並了解內心情緒,不把情況弄得更複雜,導致降低我們判斷的客觀和理性。更重要的是,我們要知道,所有情緒表現都是正常的。

美國心理學家保羅‧艾克曼,是當今專研情緒的大師,電視劇︽謊言終結者︾7就是從他的研究得到創作的靈感。一九七二年,他分辨並定義出六種基本的情緒,我們可稱之為六初念:悲、喜、怒、懼、憎、驚。

人們感受並表現出這六初念是天經地義的事,這些情緒的表現應當原原本本地被接受。當我們需要和孩子談判時,若出現一種會加劇六初念的強烈情感,六初念朝兩個極端迅速惡化的風險非常大:比如怒轉化為攻擊、懼轉化為憂慮、喜晉升為極樂,於是影響了我們的理性分析,讓互動關係益形複雜。當六初念出現時,認清並接受它們,不要讓它們加劇惡化,不要讓它們損害我們的談判效率。

情緒是構成彼此關係的要素,若沒有那一層關係的存在,就不會有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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