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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泰鵬大學醫科學研究所所長東鄉雅臣先生:
在此通知您一項令人遺憾的消息。
目前貴研究所內,遺失了兩樣重要物品。如果覺得我在騙人,儘管找人去檢查,但最好由您親眼確認。
不用擔心,遺失物品正在我的手中,我已全部移進同一個容器裡。您應該很清楚,這樣一來總量為兩百公克。當然我不可能隨身攜帶,所以已經保管在某個地方。請看隨信所附的照片,就能知道我的處理方式。另外,提供一點資訊供參考:存放物品的容器為輕薄的玻璃試管,蓋子則是冷卻至零度以下的硬橡膠塞。根據我的計算,只要氣溫上升到超過攝氏十度,玻璃試管就會因硬橡膠塞的膨脹而破裂。
至於照片中的地點,您想必毫無頭緒吧。如附上的照片所示,我已經在一旁的樹幹上裝設訊號發射器,用以標示埋藏地點。只要使用測向儀,一旦進入三百公尺範圍內,就能偵測到發射器。換句話說,若想解決這個難題,首先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找出照片中的地點
.取得能夠接收發射器頻率的測向儀
不過,想要達成這兩個條件並不容易。光憑諸位的力量,我認為是不可能的。
因此,我有個提議。只要答應我的要求,我就會告訴諸位照片中的地點,並且提供測向儀。
廢話不多說,我的要求就是準備三億日圓。您可以自掏腰包,也可以利用所長的身分挪用研究經費,全都由您決定。
兩天後我會再次聯繫,希望在此之前您能想好答覆。最後再補充一點作為參考:發射器的電池電量只能維持一週。此外,即使回覆這封電子郵件,我也無法收到。
K-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