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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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的川頓市,天空是陰陰的鐵灰色,嚴寒的空氣沉沉地壓在車子與街道上。代保人文森‧帕盧的辦公室裡,氣氛更是凝重,我渾身冒汗,但不是因為暖氣的關係,而是因為恐慌。
「我做不到,」我對堂哥文森說:「我從來沒有推掉任何案子,但我不能去抓這傢伙。把他交給大兵或是巴恩斯吧。」
「我才不把這種小咖棄保人分給大兵,」文森說:「妳就是專接這種兩毛五的小案子。老天,專業點,妳是天殺的賞金獵人,都做五個月了。這有什麼難的?」
「這可是莫叔耶!」我說:「我不能抓莫叔,所有人都會恨我,我媽會恨我,我最好的朋友也會恨我。」
文森苗條柔軟的身體一屁股坐進辦公桌後的椅子,頭靠在加墊的皮椅背上。「莫叔棄保了,所以他是小癟三,這才是重點。」
我的雙眼往上翻得老高,眼珠子幾乎要掉到腦後。
我們講的是莫斯‧貝德密爾,大家都叫他莫叔。他那家賣冰淇淋和糖果的小店,從一九五八年六月五日一直開到今天。他的店開在小鎮邊緣。小鎮是溫馨的住宅區,以狹隘的屋子和世界觀為榮,每個人都熱情慷慨。我在小鎮出生長大,雖然我現在住的公寓離小鎮快兩公里遠,但隱形的臍帶仍緊連著我。多年來,我一直試著砍斷這陰魂不散的牽絆,但至今還是不能徹底砍斷。
莫斯‧貝德密爾是踏實的小鎮居民。長年以來,莫叔和店裡的地板都添了歲月的風霜,角落有些磨損,原本的色澤在照了三十多年螢光燈後已經黯淡。黃色磚牆牆面與上頭的金屬店招早已斑駁,飽受風吹雨打。椅子和櫃檯的油漆和塑膠已失去光澤,但這一切都不重要,因為在小鎮上,莫叔是我們最接近歷史遺產的珍寶。
至於我──史蒂芬妮‧帕盧,五十七公斤,一百七十公分,棕髮藍眼,沒有固定收入的賞金獵人,剛被分配到這份把大家景仰的莫叔踢回監獄的工作。
「那,他幹了什麼?」我問文森:「為什麼他會被逮捕?」
「他在限速四十的地方開到五十七,被外號『找麻煩』的班尼‧蓋斯皮克巡警攔下……他剛從警校畢業,菜到不知道莫叔有免坐牢的警光卡,不懂得放他一馬。」
「只是被開罰單用不著保釋。」
文森一隻腳跨到辦公桌上,真皮尖頭鞋抵著桌角。文森是色情狂,特別喜愛穿乳環的古銅膚色年輕男子,以及擁有十四世紀酷刑工具的翹乳頭女子。他是代保人,專門借錢給人繳法院保釋金。繳保釋金是為了讓嫌犯不能爽快地溜之大吉,一旦繳了保釋金,被囚禁的嫌犯就會被釋放,可以睡在自家床上,等著法院審理。請文森服務的價格是保釋金的百分之十五,無論審理結果如何都不能退還。如果被保人沒有出庭,法院會沒收文森的錢,不是只沒收百分之十五的利潤,而是將全部保釋金充公。這可不是文森樂於見到的。
我就是在這時候上場。這時被保人已正式成為逃犯,我要找到被保人,把他交還司法制裁。如果我能在時限內找到棄保人,法院會退回文森的錢。每逮到一個逃犯,我就能拿到保釋金的百分之十,這樣文森還有百分之五的利潤。
我原先是馬丁平價百貨的內衣採購,(在無過失狀況下)被資遣後,走投無路下才做起這份工作。否則,我的另一份工作就會是在棉條工廠看管包裝機,雖然這工作也很重要,但不會讓我狂喜到高潮。
我不確定為何自己還在替文森工作,我懷疑可能跟職稱有關,賞金獵人聽起來不挺炫的嗎?更棒的是,這份工作不用穿絲襪。
文森露出招牌的油滑笑臉,對他正在講的故事樂在其中。「因為他執迷不誤地想成為年度最討人厭的警察,蓋斯皮克訓了莫叔一頓,教他交通安全的道理。蓋斯皮克訓話時,坐在車上的莫叔身體動了一下,而他瞄到一把點四五手槍插在莫叔的外套口袋裡。」
「所以莫叔被逮到違法攜槍。」我說。
「正是。」
在川頓市,違法攜槍是重罪。只有幾個珠寶商、法官和快遞員有攜槍執照。被逮到違法攜槍,就視同非法擁有槍械,會被起訴。槍械會被沒收,攜槍者要付保釋金,倒上八輩子的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