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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駕駛一時心慌吧。」
「有可能。對我方有利──恐懼最容易讓人粗心大意。我們以後再思考。好,現在走格子,走去出口再走回來,然後繞車子一圈,查看車子底下和車頂。你會走格子嗎?」
「會。」他嚥下「長官」兩字。
接下來二十分鐘,普拉斯基走向出口後折返,細看停車場地面與車頂,毫釐也不放過。他嗅著空氣,只聞到停車場常有的廢氣、機油、消毒水氣味。他再次苦惱起來,向萊姆報告一無所獲。萊姆沒有反應,只告訴普拉斯基開始蒐查Explorer本身。
警方已經檢查過車輛登記號碼以及牌照,發現這車的車主竟然就是塞利托稍早查出的兩人之一。由於車主因持有古柯鹼目前正在萊克島服刑一年,當時被排除在嫌犯名單之外。車主因案被逮捕時,這輛Explorer也被充公,被拖吊至某處等待警長拍賣,才讓鐘錶匠有機可趁。萊姆認為鐘錶匠這一招高明,因為車輛管理局登記被充公車輛通常需要數星期的時間,而拍賣更要等上好幾個月。至於牌照則是從停在紐瓦克機場的另一輛黃褐色Explorer摘下冒用。
現在萊姆改以好奇而低沉的語調說:「我喜歡車子,普拉斯基,車子能訴說很多訊息,車子就像書本一樣。」
普拉斯基記得萊姆的著作與這番話相互呼應。他並沒有背誦出來,只是說:「對,車輛登記號碼、牌照、擋泥板貼紙、經銷商貼紙、檢驗……」
萊姆大笑一聲。「車主又不是歹徒,講這些有啥用?這輛是贓車,所以車主在哪裡換機油、唸哪個初中時當上模範生,大概不會有什麼幫助吧?」
「大概不會。」
「大概不會,」萊姆複誦。「贓車能訴說什麼訊息?」
「指紋吧。」
「非常好。車上可摸的東西很多──方向盤、排檔、暖氣、收音機、把手,好幾百種,而且表面很光滑。感謝你,底特律汽車工業……不對,應該感謝日本或德國吧,管他哪裡。另外一個重點是:多數人把汽車當作公事包和擺餐具的抽屜──大家不是常把所有東西扔進廚房的抽屜嗎?各式各樣的個人用品。幾乎就像一本本日記,寫日記的人從來沒想過要寫假話。先找PE。」
PE指的是實體證據,普拉斯基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