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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最初的地方起步。」瑪麗‧馬格麗特修女總對我們說。
嗯。我想,這一切始自一九六九年,當時我高一,就妳這年紀。那時我們家還有農場,妳知道的,就在妳外公、外婆以前在賽克萊住的老房子那邊。賽克萊當時的面貌與現在大相逕庭,以前真的很鄉下。我常覺得,就跟世界的聯繫來說,我們簡直算是住在火星上。我們的房子在一條碎石路的盡頭,與其他家舍相隔一英里半之遙。大多時候,我都討厭住在那邊。我會騎馬,逼不得已也能替牛擠奶;只有從這角度看來,我才算得上是農家女孩。可是通常我一點都不想跟牛、馬、牧草、作物扯上關係。我上學、讀雜誌、週五晚上看電視播出的「鷓鴣家庭合唱團」,懷疑世上每個人的生活都比我過得更亮麗、更刺激。可能跟妳的想法很相像吧。
妳也知道外公、外婆是浸信會教友,對待我的方式必定比我向來對妳的嚴格許多。要是妳一時寬大為懷,或許可以用「保守」來形容他們。如果想坦誠一點,大可說他們心胸狹隘、有種族偏見。我老媽痛恨鷓鴣家庭──她認為單親母親帶領長髮飄揚的孩子們,開著彩漆校車在全國各地闖蕩漂泊,簡直丟人現眼。至於我老爸呢,唉,妳外公厭惡黑人。說來實在遺憾。
路易斯安那州的學校當時剛開始實施種族整合政策,要是妳能相信的話。這件事我確定以前跟妳提過。賽克萊高中全部的白人學生,跟林肯高中所有的黑人學生,全部混合在同一所學校就讀,那時都已經是一九七○年了。妳可以想像,這項決策一旦宣布,會引發什麼樣的動亂,特別在妳外公這類人之間。集會四起,聯邦警力被召集過來,三K黨受到召喚……
我父母開始談起,要把我送到巴頓魯治的天主寄宿學校。我父親說,總比讓我在教室裡跟那些「天殺的黑鬼」肩並肩坐上一整天好吧。
現在這部分是我從未告訴過妳的,至少沒提過細節。妳只知道他是「我的青梅竹馬」,但他是有名有姓的,提姆‧普雷桑。
我高一時,十七歲的提姆是賽克萊高中的高四生。我們是在「高一與高四生聯誼舞會」上認識的(或者我該說,那是我們第一次談話)。那時我跟女生朋友站在體育館的看台附近,全穿著燙得筆挺的喇叭褲,腳踩麵包鞋。他走過來邀我共舞。「嘿,呣,蘿拉,」他這樣說,或是類似的話:「想跳舞嗎?」
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讓我挺訝異的。我們早晨搭同班公車上學,我也在學校自助餐廳看過他,但我們從未公開認定對方的存在。提姆不在校內較受歡迎的男孩之列。他的肩膀過窄、頸項太單薄,而且參加像是「雄鷹童子軍」或「無線電火腿族玩家」那樣的怪咖社團。但他有一頭美妙的暗棕色頭髮,往下垂覆額頭,幾乎蓋住右眼。高一與高四生聯誼舞會那晚,他塗了鬍後水,時髦的白高領搭上藍外套。我記得當時播放的歌曲是阿奇斯樂團的〈蜜糖、蜜糖〉──那是首蠢歌,拿來伴舞並不好跳。不過,他高四、我高一,頭頂上妝點著五彩紙帶與彩燈(也許有人往潘趣酒裡偷加了烈酒),不管我倆那晚的會面多麼笨拙,這些加總起來,都足以讓人感覺亢奮又浪漫。
我們開始約會,雖然我們自己不稱做約會:我們搭巴士上學時坐在一塊兒,午餐一起坐,放學回家在巴士上也同坐,然後晚上通電話。週末只要可以,我們就會在綠林購物中心碰面。因為他有他的朋友,我有自己的朋友,而且兩人之間差了兩歲,感覺總是有點尷尬。可是最大的問題,在於他的家庭。
普雷桑家並不是「地主」,父母教導我這麼稱呼自己家裡。普雷桑家來自卡郡族群,當時在賽克萊,大家認為會說法語的人沒比黑人好多少。我父親叫他們「沼澤老鼠」。跟農場拜把兄弟說笑的時候,他會用更糟的叫法──「灣流黑鬼」。
提姆的父親傑克‧普雷桑在賽克萊鎮上擁有一家灰塵漫佈的收音機與電視修理店,幾乎沒人會光顧那家店──在這例子裡,指的是像我們這樣的白人。他的店設在「雜燴街」(大家這麼稱呼這條人種混雜的街道)上,顧客大多是黑人。如果那還不夠糟,普雷桑還住在露營拖車上。拖車停在賽克萊邊緣的一叢樹林裡,是克萊皮特製酪農場的舊址再過去的地方。換句話說,從最表面看來,提姆的家庭正巧符合我父親那類人對普雷桑家這類人的刻板印象。
可是我知道,普雷桑家不是一直這麼貧困。他們以前住在一幢從小學步行可及的整潔屋子,屋裡有兩間臥房。在綠林購物中心建成、人們開始撤出市鎮以前,普雷桑先生的收音機電視修理店的生意也曾風光一時。不過最終毀掉這個家庭的,是普雷桑太太的疾病。